06.14 平罗县健全机制推动审理工作高效运转

平罗县健全机制推动审理工作高效运转

近年来,平罗县始终严格依据审理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二十四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审理方针,注重制度先行,确保审理工作高效运转。

平罗县纪委在执纪审理工作中,积极健全运行机制,编制《案件审理流程及常用公文格式》,对审理程序及配套文书等进行了规范,进一步从文书标题、内容框架、逻辑顺序、用语表述等方面改进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审理文书,用好纪语纪言,突出体现党内审查特色;实行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对分离,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与案件审理部门分别由两个副书记分管,执纪审查实行一案一指定,有效强化对执纪监督监察各环节的监督制约。

平罗县健全机制推动审理工作高效运转

平罗县探索建立了“五查五看”工作机制,即查处分档案,看处分决定在及时送达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后是否及时装入个人档案;查受处分人员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处分执行情况告知书、建议书中所提事项是否及时办理、落实到位;查干部任免审批表,看受到撤职处分的干部职务是否变动;查年度考核审批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以上处分的人员是否按规定标准降低工资。五年来,先后协调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对受处分干部工资、年度考核等事宜进行督查10余次,追回资金21万余元,纠正受处分人员考核等次评定2人次,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平罗县健全机制推动审理工作高效运转

平罗县积极推行乡案县审,对乡镇自办案件采取两级审核的办法,即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在调查结束后,先由基层纪委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再将案件调查卷送到县纪委进行二次审核把关,形成审理意见书,再由乡镇纪委按照程序、处分批准权限报有关党组织批准,作出处分决定。

平罗县还积极履行纪检监察的教育职能,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做好“五个结合”,即把回访教育与处分决定执行相结合、与干部考核相结合、与提升思想认识相结合、与帮助排忧解难相结合、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深入了解被处分人员自受处分以来在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消除被处分人员的抵触情绪,发挥处分的惩治、教育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对120余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进一步促进了受处分人员思想的转化,增强了党组织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制作:平罗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