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5 馬關條約的簽訂,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怎樣的危害?

馬關條約的簽訂,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怎樣的危害?

《馬關條約》為大清帝國與大日本帝國在日本山口縣赤間關市(今山口縣下關市)簽署的條約,原名《馬關新約》,又稱《中日講和條約》,日本方面稱為《下關條約》或《日清講和條約》。

馬關條約的簽訂,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怎樣的危害?

清廷代表為欽差頭等全權大臣李鴻章和欽差全權大臣李經方,大日本帝國政府代表為首相伊藤博文和外務大臣陸奧宗光。該條約的簽署,標誌著甲午戰爭的結束,並導致割讓臺灣、澎湖、遼東半島予大日本帝國,造成往後50年的臺灣日治時期,遼東半島割讓後因三國干涉還遼未成。條約中文原本現典藏於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日文原本則藏於東京國立公文書館。

馬關條約的簽訂,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怎樣的危害?

甲午戰敗及馬關條約的簽訂令全國震撼,後續1895年的《中俄密約》,使有識之士明白單靠1850年起自強運動學習歐美船堅炮利技術並不足以抵抗外敵的入侵,繼而提出政治改革的要求。

馬關條約的簽訂,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怎樣的危害?

維新人士康有為及梁啟超在北京發起十八行省與臺灣、奉天的公車舉人連署簽名,要求清廷拒和、練兵、遷都、變法,史稱“公車上書”,後續因應1898年的各國強租軍港及劃定勢力範圍於是推動君主立憲的維新運動,結果失敗史稱戊戌變法,併成為八國聯軍侵華的原因,另一方面革命分子,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運動亦展開,主張推翻滿清,建立共和政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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