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仨男子合伙抢劫他人摩托车 起因竟然是想“黑吃黑”

三名无业男子纠集在一起,见到别人的摩托车竟然自以为偷的,便想“黑吃黑”将摩托车据为己有。在对车主进行殴打后,将摩托车、手机洗劫一空。湖北十堰东岳警方接到报警后,通过视频侦查、线索摸排和蹲点守候,迅速将涉案的三名男子抓获归案。

游玩时摩托车被人抢劫

6月5日下午,家住城区的小刘和小胡两人驾驶摩托车到张湾艳湖公园玩耍。约15时许,两人准备回家时,发现自己摩托车旁边站了三个有纹身的男子。

看到小刘他们过来,其中一名男子过来就搂住小刘的脖子,把他挟持到旁边的树林里。小刘正纳闷怎么回事呢,该男子开口了:“你的摩托车是哪儿来的?”小刘顺口就说是自己买的。话音还没落,男子一巴掌就打在了他的脸上。之后,拳打脚踢把他打倒在地。而随后,另外两名男子将小胡也挟持到了树林里,逼问着摩托车的来源。

一番殴打之后,男子告诉小刘,说这摩托车是他朋友的,曾被偷走了,现在要讨回来。直到此时,小刘才明白自己这番遭遇的原因,为防止再被殴打,他便说愿意听他们处置自己的摩托车。该男子先把小刘的手机搜出来,然后用摩托车将他带到张湾一偏僻地方后,撂下后自己驾驶着摩托车跑了。

而另外的两名纹身男子见小刘被同伙带走后,将小胡手机里的200元钱转到自己手机上,谎称小刘已被警察带走,恐吓了小胡之后也溜了。

只因怀疑摩托车是偷来的,便想“黑吃黑”

东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根据受害人描述的嫌疑人外貌特征,民警迅速调集艳湖公园附近路段的监控录像,逐人搜寻与案件相关的人员。后经过辨认,侦查员初步锁定三名嫌疑人的身份。

经过连续的调查走访和蹲守,民警掌握了嫌疑人的行动轨迹。6月11日,侦查员兵分三路,通过蹲点守候,顺利将三人抓获归案,并追回被抢劫的摩托车。在东岳公安分局,三名嫌疑人对自己抢劫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他们交待,带头的纹身男子史某,是河南淅川县人,另两名分别是十堰的周某和明某。事发当天,三人从周某家里吃完饭出来,在去艳湖公园游玩时,发现门口停着一辆摩托车。史某想起自己之前曾偷过一辆摩托车,后被人抢走了,但又不敢报警,吃了个哑巴亏。他看到这辆摩托车后,怀疑是偷来的,便也想“黑吃黑”。

史某吩咐周某去寻找摩托车的主人,他们想如果是成年人便会收手。而如果是年轻人,便极有可能是偷来的,就准备动手。正在他们商量时,小刘和小胡拿着钥匙走过来了。三人一看,便动手将两人挟持到背道处动手。

曾劝同伙收手,但碍于面子参与抢劫

翻开史某、周某和明某三人的档案,每个人都是有过犯罪前科。史某之前经常四处盗窃,因未到刑事处罚年龄,公安机关每次将其抓获后都是让其父母带回严加管教,但效果甚微。周某于2017年7月因盗窃罪被张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而明某于2016年4月因涉嫌盗窃罪被张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在东岳公安分局讯问室,明某懊悔不已。“我开始去艳湖公园就是去游泳的,没想过要去抢东西,因为我才放出来,知道抢劫比较严重。但是后来他们抢摩托车之后,让我想办法把另外一个人骗走,我抹不开面子就帮忙了。”“我开始给他们说过抢劫罪很重的,但是他们没听进去执意要搞,我脑子不够清醒,就跟着一起去了。”明某的话得到了史某和周某的证实,在整个过程中,明某没有动手,只是装作和警察打电话,把胡某吓走了。

然而,民警告诉他,尽管他没有动手,但他参与了整个过程,并为史某他们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也同样触犯了法律。

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周某和明某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侦。(段吉雄 朱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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