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省財政廳:確診醫保患者醫療費個人負擔部分財政全額補助

龍頭新聞訊 29日,黑龍江省政府新聞辦就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情況舉行第二次新聞發佈會。

省財政廳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迅速撥付疫情防控資金。1月23日(臘月29),在省衛健委和省醫保局提出疫情防控資金需求後,該廳迅速將首批疫情防控救治資金和醫保基金3930萬元撥付到位(其中,應急救治資金1930萬元、省級醫療保險基金2000萬元)。同時,春節放假期間,建立了全省財政疫情防控資金投入日報告制度。截至1月28日18時,全省各級財政已累計撥付疫情防控補助資金75921萬元,其中,省本級安排12147萬元,中央財政安排11319萬元,市縣財政安排52455萬元。此外,春節放假前,我們就對市縣進行了資金調度,在保障基本工資和養老金等基本民生支出的同時,保證市縣疫情防控工作資金需要。

二是簡化政府採購程序。對於疫情防控物資的採購,我們實行“特事特辦”,打破常規流程,明確應急採購程序,建立疫情防控物資採購“綠色通道”,確保疫情防控物資能夠第一時間送到最急需的地方。

三是制定財政補助政策。省財政廳積極會同省衛健委第一時間下發《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對確診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明確由政府給予“兜底”保障;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國家對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規定的一類補助標準,明確予以“頂格”補助;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護、診斷和治療專用設備以及快速診斷試劑採購所需經費,明確由同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財政視情況給予補助。

四是落實醫療保障政策。1月23日,省財政廳配合省醫保局轉發了《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通知》,對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採取特殊的報銷政策,對確診患者使用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冠肺炎診療方案的,可臨時性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五是落實醫護人員保障政策。1月24日,省財政廳配合省人社廳、省衛健委轉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和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明確對在此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的醫護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並明確了相關費用列支渠道。

對於財政部門對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患者的醫療費用給予兜底保障,省財政廳表示:對於確診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全額給予補助。所需資金由就醫地財政先行支付,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按實際發生費用的60%予以補助。考慮到各市縣的實際情況,對中央財政補助後,剩餘的40%醫療費,由省級財政全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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