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風險社會:防範勝於救災!災害預警機制如何更好發揮作用

導讀

受自然條件、經濟社會發展等因素影響,近幾年全球各類突發事件時有發生,一些領域公共突發事件呈現複雜高發態勢。疫情、地震、洪災、山火、冰凍災害等,都挑戰和考驗著人類的應急預警和處理能力。如何及時有效發出“預警”,為做好防範“吹哨”,顯得尤為重要。

有關專家學者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我國而言,隨著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還有一些新的風險考驗著政府和社會的治理應對能力。“防範勝於救災”,如何補齊公共事件預警機制短板,降低各類突發事件產生的危害及治理成本,值得探討和思考。

風險社會:防範勝於救災!災害預警機制如何更好發揮作用

2020年2月21日,天津支援湖北恩施醫療隊員熊素平在實驗 室開展工作 楊順丕/攝

別把小隱患拖成大問題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緊張有序地進行。面對疫情,各級政府在搶險救災方面表現出的協調聯動、全力奮戰,贏得群眾的認可和外界的讚賞。

長期以來,相比救災的快速反應、高效應對,不少地方在事前的預警方面仍有一些不足,值得關注和反思:

——報喜不報憂。面對公共突發事件,一些基層幹部和決策者在認知上存在誤區,認為一些重大時間節點(例如兩會或重大節慶時段)上報一些基層問題,會影響到整體社會氛圍,自我“屏蔽”掉一些內容。“表面上看,這種做法是顧大局,實際上,容易把小隱患拖成大問題。”遼寧省委黨校教授鍾憲章說。

——隱瞞不報。在礦難、火災、洪災等突發公共事件中,一些基層政府傾向於瞞報或不報死亡、受災人數。遼寧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畢德利指出,出現這種情況,與地方主要負責人有著直接關係。《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公共突發事件不同等級,作出了不同追責規定。“一些地方主要負責人在考慮公共突發事件時,首先考慮的就是本地區、本部門的利益。把苗頭性的事件按住不報,有可能是對自己的治理能力過於自信,也有可能恰恰相反,是本領恐慌,報上去怕暴露自己能力的短板。”

——層層上報,應對遲緩。目前,一些領域的預警機制在程序上缺少透明性,造成公共突發事件發生後,一些工作難以有序、規範、迅速完成信息上報和信息反饋。吉林大學公共外交學院副院長孫興傑認為,部分領域條塊分割現象較為突出,自下而上的信息報送和自上而下的決策反饋之間存在較多層級,反饋機制存在“時滯”問題,造成一些應對措施不夠及時。

——防控風險意識較弱,信息研判能力不足。受訪專家學者都談到了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專業性”。他們認為,特定領域的公共突發事件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針對性,需要聽取具備充分專業知識的專家學者的權威意見,既有利於排除雜音,為搶險救災節約時間,又有助於準確判斷形勢,查找癥結所在,科學因應施策。

風險社會:防範勝於救災!災害預警機制如何更好發揮作用

2020年2月12日,法國科西嘉島發生山火

“有時候,存在外行領導內行問題。一些部門負責人並非相關領域專家,面對公共突發事件,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作出的決策要麼南轅北轍,要麼延誤時機。真正的危險是沒有意識到危險,或對危險的認識不夠充分,導致決策失序,容易出問題。”畢德利說。

東部某地一位長期在衛生防疫系統工作的人員告訴記者,出現公共突發事件後,專家和相關決策部門之間信息溝通渠道不暢,是造成預警和決策不夠有效的重要原因。“有時候相關部門到一線去檢查防疫工作,真正瞭解情況的專家和一線工作人員靠不上前。他們的聲音聽不到,怎麼科學決策?”他說。

做好風險預警

理論界認為,隨著城鎮化和工業化快速發展,在解決物質生活問題後,一個國家將進入到“風險社會”。風險的產生不僅來源於各種自然災害,還來源於社會發展本身產生的一系列問題。

“‘風險社會’並不是危言聳聽,它實際上代表的是社會發展的一種狀態。一方面世界產業轉移,把一些外部風險帶入我國;另一方面,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本身社會運轉過程也會產生各種風險。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正是這些風險中的一種。”孫興傑認為,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增加,對公共突發事件預警機制提出了新的要求,應從多方面對其加以完善。

首先,依託龐大的專家系統,迅速準確判斷形勢,形成預警。孫興傑說,在錯綜複雜的公共突發事件面前,任何個人的力量都是渺小的,應當依託強大的專家系統對當前事件形勢、未來發展態勢作出準確快速的判斷,對下一步政府如何決策、社會如何應對、公眾如何防護提出權威統一的建議。“以專家系統的專業性、權威性,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不確定性,可以有效減少公眾恐慌情緒,更好處置和應對危機。”

其次,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媒體的作用,做好公共突發事件的預警工作。畢德利表示,在公共突發事件中,政府應最大限度動員各類社會組織、新聞媒體等力量。一方面,通過輿情繫統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做好預警預報;另一方面,在災害發生後,通過社會組織、新聞媒介等力量,快速實現對事件的廣而告之,提醒公眾做好防護並動員更多社會力量及時、有序參與事件處置或險情應對。

再次,明確信息報送程序,簡化報送流程,完善預警制度,強化反饋機制。鍾憲章建議,應結合不同領域公共突發事件的特點,強化完善信息報送和預警制度。一方面,進一步明確信息報送程序,形成明確嚴密的責任落實、瀆職追責等管理程序,對失職瀆職者進行嚴肅追責;另一方面,減少信息報送層級,壓縮層層報送時間,完善預警反饋、發佈機制。

來源:《半月談內部版》2020年第3期

半月談記者:孫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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