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2019年继承法新规:立“遗嘱”不注意这3点 小心财产被分走

立遗嘱在中国人的思想里算是比较忌讳的事情,毕竟人都还没死就想着死后分财产是一件非常不吉利的事情,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思想开放,对于立遗嘱有了更高的接受度。这些年来关于遗产分配的纠纷问题越来越多,很多人都由于没有立遗嘱而产生了不少的纠纷,所以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立遗嘱的重要性,但是很多人对于立遗嘱的相关法律法规都不太了解,所以出现了很多无效的遗嘱,对于怎么立遗嘱,也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事情,2019年继承法新规:立遗嘱不注意这3点,小心财产被分走!

2019年继承法新规:立“遗嘱”不注意这3点 小心财产被分走

很多人觉得立遗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事情,只要白纸黑字签字画押就能产生法律效力,其实这样往往会产生很多无效遗嘱,因为很多人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有限,对于死亡也比较忌讳,所以在遗嘱里对于“死亡”、“去世”之类的词都用“走了”、“百年”来代替,这样的遗嘱在法律层面是最没有效力的,之后进行遗嘱上的财产分配时也会有更多的纠纷。

在遗嘱里进行越权分配财产,也是属于常见的无效遗嘱之一,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上,因为按照国家继承法规定,遗嘱里的财产分配必须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单独一方都是没有处置权利的,就好比夫妻双方有一方没有立遗嘱就去世,而另一方在去世时,将房子留给了两个子女之中的其中一个,这种遗嘱其实是没有法律效益的,因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两人死后房子应该有两个子女平分,而不应该单独给其中的一个人。

我们都知道,立遗嘱基本上都是老人在,重病之后,想要进行财产分配时才做下的决定,但立遗嘱必须是本人在清醒并且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如果立遗嘱的老人患有,脑梗或者老年痴呆,在这期间所立的遗嘱都是无效的,因为这种遗嘱很容易受到旁人的影响,所以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必须找到公证人员确认立遗嘱的人在立遗嘱的时间内没有受到他人影响,思维是自由清晰的,并且遗嘱被公证之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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