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曝光臺」信豐縣查處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近日,信豐縣紀委監委查處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經查,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信豐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城區三中隊負責人何寶文授意中隊民警陳玲虛開茶葉、茶具、辦公用品等發票,分四次進行報賬,共計0.72萬元。同時,何寶文還通過在查處酒後駕駛和其他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後私自收取罰款,共48500元,且上述款項均未入財政賬戶,以補貼私車油費為名,用於違規發放津補貼。

2019年11月14日,經信豐縣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何寶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經辦人陳玲黨內警告處分。(信紀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