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 改革開放前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實績研究的三個維度

作者:孫曉軍,福建師範大學經濟學院講師,經濟學博士。

原載於《毛澤東鄧小平理論研究》2019年第7期

[摘 要]改革開放前的艱苦創業為改革開放打下了牢固基礎,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成就和貢獻是改革開放前發展成就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學評價改革開放前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和貢獻,需要從其對國家工業化資金積累貢獻、農田水利建設成就、農業和社隊企業發展成就等方面進行全面衡量。馬克思的“同義反復”理論,即生產力構成因素變化的理論,對研究改革開放前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實績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改革開放前;農村;集體經濟;發展

在世界經濟論壇2019年年會上,中國國家副主席王岐山在致辭中說:“今年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艱辛奮鬥70年、波瀾壯闊70年,一個積貧積弱、生產力水平十分落後的農業大國已經發展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第一大工業國、第一大貨物貿易國,迎來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明前景。”新中國成立70年來的歷史可以分為改革開放前後兩個歷史時期。改革開放前

30年艱苦卓絕的努力為改革開放奠定了堅實基礎,越來越多的人逐漸認識到了這一點。因此,科學評價這30年的經濟成就,對系統總結新中國成立70年的歷史極為必要,而前30年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成就和重大貢獻又是前30年經濟成就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前30年農村集體經濟對工業化資金積累的貢獻

實現工業化,是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中華民族努力奮鬥的目標。但只有在中國人民徹底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三座大山”的壓迫,取得人民民主革命勝利的條件下,這一目標才真正有實現的可能。舊中國一直不能順利推進工業化,是因為無法解決國家工業化所需的鉅額資金積累問題。“在中國的近代史中,我們比較熟悉的,有三筆代表中國人民巨大災難的數字,第一筆是四億五千萬兩(白銀),第二筆是五萬萬兩(黃金),第三筆是七百億斤(糧食)。”八國聯軍發動侵華戰爭後,《辛丑條約》規定清

政府賠款4.5億兩白銀,年息四釐,分39年償清,本息合計9.8億兩白銀。還有《馬關條約》賠款白銀2億兩以及贖遼費3000萬兩。此外還有多次的屈辱性賠款。五萬萬兩黃金是國民黨四大家族控制的官僚資本,約兩百億美元。七百億斤糧食,是土地改革前中國農民每年向地主階級繳納的地租數額。此外,還有多如牛毛的苛捐雜稅。這些數不清的吸血鬼,把四萬萬人民的血汗快要吸乾了。正是在這樣殘酷的剝削和掠奪下,近代中國雖然也積累了一些近代工業,但根本無法大規模地推進工業化,實現國家獨立和富強。毛澤東指出:“沒有獨立、自由、民主和統一,不可能建設真正大規模的工業。沒有工業,便沒有鞏固的國防,便沒有人民的福利,便沒有國家的富強。”

新中國的成立,使中國具備了大規模工業化的基本政治、經濟條件,從而有可能利用本國人民創造的財富來積累國家工業化的鉅額資金。新中國繼承舊中國的工業基礎極其薄弱,大規模的工業化從第一個五年計劃才真正開始,“一五”計劃期間投資總額摺合黃金七億兩。到20世紀70年代末,中國建立起了獨立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成為世界第六大工業國。美國學者莫里斯·邁斯納指出:“其實

毛澤東的那個時代遠非是現在普遍傳聞中所謂的經濟停滯時代,而是世界上最偉大的現代化時代之一,與德國、日本和俄國等幾個現代工業舞臺上主要後起之秀的工業化過程中最劇烈時期相比毫不遜色。”“如果不去正確地評價毛澤東時代把中國從世界上最落後的農業國家之一變成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為止世界第六大工業強國的過程中取得的驚人成就,就不可能理解毛澤東時代遺留給鄧小平時代的經濟問題。實際上,毛澤東發展策略的主要問題和不足中的大部分都是高速工業化的副產品,如果不正確評價這個基本的經濟事實,就無法理解在毛澤東之後時期佔支配地位的改革。”新中國工業化道路一開始就有一個卓越的工業化標準。早在1949年3月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上,毛澤東就提出了建立獨立完整的工業體系問題,他明確指出,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還沒有解決建立獨立的完整的工業體系問題,只有待經濟上獲得了廣大的發展,由落後的農業國變成了先進的工業國,才算最後地解決了這個問題”。1956年,
毛澤東指出:“國家工業化的任務,根據我國人口眾多、資源豐富的情況,要求我們建設一個獨立的、完整的工業體系,對內能夠依靠它滿足社會主義擴大再生產和國民經濟技術改造的需要,對外也可以在社會主義陣營各國之間發展充分有效的國際協作,並且只要有可能,就發展同世界上任何願意和我們往來的國家的通商貿易關係。”不但如此,中國共產黨進一步提出建立國民經濟體系問題,周恩來指出:“國民經濟體系不僅包括工業,而且包括農業、商業、科學技術、文化教育、國防各個方面。工業國的提法不完全,提建立獨立的國民經濟體系比只提建立獨立的工業體系更完整。蘇聯就是光提工業化,把農業丟了。”到“五五”計劃(1976—1980年)要求建成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五五”計劃時期完成了這個偉大目標。

建立這樣一個獨立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需要鉅額的資金積累,其中一個極其重要的來源就是農業,尤其是來自前30年農村集體經濟的貢獻。根據嚴瑞珍等人研究,“據粗略統計,從1953年第一個五年計劃起,至1985年第六個五年計劃止,全國預算內的固定資產投資為7678億元,平均每年240億元左右,大體相當於每年的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的絕對額。因此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

30餘年來國家工業化的投資主要是通過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取得的。如果在建國初期立即消除剪刀差,那麼,我國解放後30多年的工業化建設將是不堪設想的”。

通過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的方式轉移農業部門創造的價值可以歸結為以下三個方面:一是以低價收購農產品原料和高價出售工業品形式轉移到農產品加工業部門,通過這些工業部門的高稅收和利潤上繳流入國家財政;二是轉移到流通部門,以較高的流轉稅和商業利潤形式流入國家財政;三是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轉移的資金直接頂替了社會消費基金,農產品低價格壓低了工資,而低工資是財政增收減支的關鍵環節。這樣,“農民通過低價出售農產品給國家,承擔了一項比農業稅大十倍的隱蔽負擔”。

1953年,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實施,大規模的工業化建設立即引發了當年農產品供應緊張局面,私商乘機囤積糧食,有餘糧的富裕農民也待價而沽,國家糧食收購量反而減少了,國家工業化戰略面臨嚴峻挑戰。陳雲指出:“城市工礦區和農村經濟作物區的糧食需要量增加得很快,但是農民不急於出賣他們的餘糧,這是一九五三年發生糧食供不應求的根本原因。”

1953年全國糧食形勢的嚴峻局面,最終導致統購統銷制度的建立。1953年10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召開,討論糧食問題,10月16日通過了《關於實行糧食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的決議》。隨著國家工業化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農產品需求規模也越來越大,因此必須加快農業發展。而在工業化初期還不能為農業提供大量農業機械和化肥等現代投入品的情況下,通過農業合作化,利用集體的力量興修農田水利設施,改善農業生產條件,逐漸提高農業技術水平,使農業大發展,增加糧食和經濟作物產量,就成為當時的首要選擇。

毛澤東指出:“個體農民,增產有限,必須發展互助合作。對於農村的陣地,社會主義如果不去佔領,資本主義就必然會去佔領。難道可以說既不走資本主義的道路,又不走社會主義的道路嗎?資本主義道路,也可增產,但時間要長,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們不搞資本主義,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會主義,那就要兩頭落空。”“不靠社會主義,想從小農經濟上做文章,靠在個體經濟基礎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產糧食,解決糧食問題,解決國計民生的大計,那真是難矣哉!”

1953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通過的第二個互助合作決議,改名為《中共中央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大力推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發展。可以說,正是由於以個體農民為主的農村經濟不能適應大規模工業化迫切的資金積累需要,才最終形成了統購統銷制度,同時也促進了農業合作化的發展,統購統銷與農業合作化保證了不斷擴大的工業化資金積累和對農產品的需求。

1955年11月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通過《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其中第一條明確規定:“農業生產合作社是勞動農民的集體經濟組織……發展農業合作社的目的,是要逐步地消滅農村中的資本主義剝削制度,克服小農經濟的落後性,發展社會主義農業,適應社會主義工業化的需要。”第三條規定:“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發展,分做初級和高級兩個階段。”“初級階段的合作社屬於半社會主義的性質。在這個階段,合作社已經有一部分公有的生產資料;對於社員交來的統一使用的土地和別的生產資料,在一定的期間還保留社員的所有權,並且給社員以適當的報酬。”“高級階段的合作社屬於完全的社會主義性質。在這種合作社裡,社員的土地和合作社所需要的別的生產資料,都已經公有化了。”以後的高級社示範章程和人民公社文件都明確規定了其集體所有制經濟的性質。

農業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儘管遇到了許多問題,甚至遭受嚴重挫折,但總體來看,前30年農村集體經濟還是有了很大發展,極大支持了國家工業化這個決定中華民族命運的關鍵戰略的順利實現。有人說,國民黨沒有實行統購統銷這樣的政策來管糧食,這是事實,但國民黨也沒有能力實現中國的工業化。不像早期的資本主義國家通過對外掠奪或圈地運動來進行資本原始積累,中國社會主義工業化只能依靠國內的資金積累,農業成為國家工業化資金積累的關鍵來源。沒有前30年億萬農民克服艱難困苦所作出的貢獻,我國的迅速工業化進程是不可想象的,1953年第一個五年計劃剛開始就引發糧食緊張和糧價上漲就是證明。在為國家工業化積累資金作貢獻這個持續將近30年的重擔下,億萬農民的生活水平必然受到嚴重影響,農業資金積累必然受到嚴重製約。這個貢獻顯然是前30年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無視這個貢獻,就不可能對前30年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做出科學評價。

二、前30年農田水利建設成就

馬克思指出,對工業而言,“土地只是作為地基,作為場地,作為操作的空間基地發生作用”,而對於農業生產而言,“土地本身是作為生產工具起作用的”,“土地只要處理得當,就會不斷改良。土地的優點是,各個連續的投資能夠帶來利益,而不會使以前的投資喪失作用”。毛澤東研究了蘇聯威廉氏的《土壤學》,提出了發展農業生產的“八字憲法”,即土、肥、水、種、密、保、管、工八個方面,從這八個方面入手促進農業發展。土地要作為農業用地使用,必須進行相應的物理、化學、生物、幾何形狀的改造,才能更好地適應農業發展的要求。土地的平整,灌溉和排水設施的修建,土壤物理和化學性質的改造,條田化,林網化,對於農業水利化、機械化非常重要。我國是個多山的國家,山地、丘陵、高原佔2/3以上,而且即使是在平原地區,農業土地也需要進行一定的平整、規劃,修建必要的灌溉和排水設施,才能適應農業發展的需要。

1949年,全國庫容超過1億立方米的大型水庫只有6座(包括中朝界河上的水豐水電站),庫容1000萬立方米到1億立方米的中型水庫也只有17座(其中兩座是20世紀50年代續建完成的),灌溉面積僅2.4億畝。

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領導人民對主要江河進行了大規模治理,農田基本建設蓬勃展開。隨著土地改革在全國範圍內順利完成,廣大農民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掀起了興修水利的熱潮,到1952年,灌溉面積達到了3.2億畝。1953—1957年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隨著農業合作化開展,我國農田水利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1957年,全國灌溉面積達到5.2億畝。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後,經過20多年的人民公社時期,農田水利建設取得了更大成就。前30年修建了8萬多座大、中、小型水庫,灌溉面積達到7億多畝,奠定了今天中國農村農田水利設施的基本格局。20世紀80年代以後,隨著家庭承包制的推行,特別是1984年人民公社解體以後,農田基本建設和水利建設的投資及群眾投入的勞動急劇減少。“六五”計劃時期(1981—1985年)水利基建投資由“五五”計劃時期(1976—1980年)佔全國基建投資總額的6.7%大幅度下降到2.7%,由157.24億元下降到93.01億元。但是依靠前30年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奠定的牢固基礎,我國農業仍然不斷向前發展。

1978年7月,《全國農田基本建設

會議文件》指出:“我們所以特別強調大搞農田基本建設的重要性,是從我國農業所處的自然條件出發的,也是根據多年來農業學大寨的實際經驗提出來的。我國不論南方北方,都經常受到旱澇災害的威脅,每年受災面積往往在幾億畝以上,農業生產不穩定。……以改土治水為中心,實行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大搞農田基本建設,使生產條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二十八年來,我國農業生產在基本上依靠手工勞動的條件下,使糧食總產量增長了一倍半,各種經濟作物有了很大的發展。……現在全國建成大、中、小型水庫數萬座。灌溉面積比解放初期增加了兩倍,大部分易澇面積已得到初步整治。沒有這樣一個空前規模的農田基本建設和水利建設,我國的農業就不可能達到現在的生產水平。”

例如,1949—1959年間,全國投入農田水利建設的勞動力約達400億工日以上,完成土石方工作量達800多億立方米,相當於挖掘400多條巴拿馬運河。1949—1987年,我國共投入水利資金2164億元,還有群眾投勞折資1137億元,絕大部分為前30年投入。這裡,群眾投勞折資,“勞動日值按當時當地實際民工工資或平均勞動日價值扣去國家發給民工的補助費(因此項已包含在基建費或事業費內)計算”,“群眾投勞部分,各時期的臨時工日工資:50至60年代1.25元,70年代1.35元,80年代1.80元。民工生活補助至1961年止,每工日補助0.6—0.8元。1961年後按工程量計算,每方土補助0.162—0.5元”。據不完全統計,1949—1987年,全國水利經濟效益價值量為11332億元(按當年價格計算),按包括群眾投勞折資的全部投入計算,效益投入比為3.4;按實物量計算,水利興利工程與農業技術措施分攤後的水利效益累計增產糧食18.1億噸。

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屬於農業領域的固定資產投資,不屬於農業生產的直接產出,而只是農業產出的物質技術條件。因此,農田基本建設可稱之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巨量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耗費,並且構成了當今國內生產總值核算的組成部分。但在前30年,耗費巨量勞動進行的農田基本建設,並不納入物質產品平衡表體系(MPS)統計範圍,MPS只包括農業、工業、建築業、運輸郵電和商業五大部門。前30年修建的8萬多座大中小型水庫、幾百萬個塘壩、大量梯田和排灌渠道,成為前30年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最引人注目的建設成就。因此,科學評價前30年農村集體經濟成就,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是不可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前30年農業和社隊企業的發展成就

新中國成立後經過3年的國民經濟恢復,1952年糧食產量達到16392萬噸,比1949年增長36%,比歷史最高水平增加9.3%。棉花產量達到1

30.4萬噸,比1949年增長1.93倍,比歷史最高水平增加53%。1949年農業總產值僅為326億元,1952年達到461億元。1949年農業總產值為100%,1952年為148.5%,三年平均每年增長14.1%。1950年農副產品採購總額僅為80億元,1952年為129.7億元。1950年,農業生產資料供應總額僅為7.3億元,1952年也只有14.1億元。

隨著1953年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農業合作化運動蓬勃發展,到1956年,加入農業生產合作社的農戶佔全國農戶總數的96.3%,其中加入高級社的農戶佔87.8%。到1957年,入社農戶佔全國農戶總數的97.5%,其中加入高級社的農戶佔96.2%。農業合作化促進了農業迅速發展。1957年,糧食總產量(包括大豆)達到3901億斤,5年年均增長3.5%;棉花產量達到3280萬擔,5年年均增長4.7%;農業總產值(以1952年價格計算)5年年均增長4.5%。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了《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到9月底,全國基本上實現了人民公社化,全國農村原來大約75萬個農業生產合作社合併為2.6萬個人民公社,參加人民公社的農戶佔農戶總數的98%。

由於三年嚴重自然災害和“大躍進”以及人民公社化初期的失誤,國民經濟遭遇嚴重困難,農業生產急劇下降。經過1961—1965年連續5年的調整,到1965年,農業生產趕上和超過了1957年的水平。1965年,糧食總產量3891億斤,接近1957年的3901億斤,人均糧食產量544斤,低於1957年的612斤。1965年,棉花產量4200萬擔,超過1957年的3280萬擔。1961—1965年,農業總產值年均增長6.5%,高於1953—1957年均增長4.5%。

1965—1976年,糧食總產量由3891億斤增長到5726億斤,年均增長3.6%,年均增產糧食167億斤,“一五”計劃期間年均增產糧食125億斤。1976年,人均糧食產量達到618斤,比1965年人均糧食產量增加74斤,略高於1957年人均年糧食產量612斤。1976年全國人口比1957年增長近3億,導致1976年人均糧食產量僅略高於1957年。1977—1978年,農業受災嚴重,糧食總產量1977年為5655億斤,1978年為6095億斤。棉花產量1977年為4090萬擔,1978年為4334萬擔,遠低於1974年4922萬擔。1976—1980年“五五”計劃期間,農業總產值年均增長5.1%。1980年,糧食總產量6411.1億斤,棉花達到5414.4萬擔。

有觀點認為,1952—1978年,糧食總產量增長了86%,年均增長2.5%,而糧食單產增長了91%,年均增長2.8%。這個時期糧食增長速度超過了人口年均增長速度(1.9%)。該觀點還強調,前30年中國農業提高了糧食總產量和人均糧食供給量,為工業發展提供原料,但並沒有為計劃經濟的轉型和工業化提供必要的經濟基礎和動力,在促進工業化和經濟轉型方面的作用並不顯著,甚至是失敗的。

這一觀點真是奇怪。前面已經談到農業對工業化資金積累的巨大貢獻,而前30年工業化的巨大進展顯著改變了我國的經濟結構,1952年,在工農業總產值中,工業與農業所佔比例是41.5:58.5,而1978年工農業總產值中,工業與農業所佔比例為74.4:25.6,已經成為世界第六大工業國,初步實現了國家工業化。怎麼能夠得出對工業化和經濟轉型作用不顯著甚至是失敗的結論呢?正是因為前

30年工業化取得重大進展,初步建成了獨立、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農業為此作出了巨大貢獻,億萬農民為此付出了重大犧牲,這才為1978年後的改革開放創造了根本前提,才有可能對農業政策進行重大調整。

實事求是地講,除了三年自然災害時期農業生產遭遇重大挫折以外,前30年農業發展還是很快的。1952—1978年,糧食總產量年均增長2.5%,而1965—1976年,糧食產量年均增長3.6%,這與改革開放後農業發展速度相比毫不遜色。1978—1985年,糧食總產量年均增長3.17%,1978—1990年,年均增長3.23%,1978—1995年,年均增長2.54%,1978—2000年,年均增長1.91%,1978—2004年,年均增長1.77%。

30年農村集體經濟除了農業獲得很大發展以外,社隊企業的發展也是一個重要方面。1959年,中共中央在鄭州召開的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的《關於人民公社管理體制的若干規定(草案)》對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作了明確規定,即“經營管理不宜於分散經營的全社性工業、交通運輸業、商業、信用、林業、畜牧業、水產業以及其他經濟事業”。這說明,公社工業化關鍵在於社一級,主要在作為公社經濟中心的小城鎮進行工業佈局,不是以村村點火、戶戶冒煙的方式進行的,這符合工業化和城鎮化的發展規律。但“大躍進”的嚴重挫折表明,我國薄弱的農業基礎遠不能適應國家工業化和公社工業化發展要求,只能優先保證以重工業為中心的國家工業化,只有在農業發展基本過關和國家工業化基本完成時,公社工業化才能大規模展開。1962年9月27日黨的八屆十中全會通過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公社管理委員會,在今後若干年內,一般不辦企業。經過10多年的艱苦努力,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我國農業獲得很大發展,農業發展基礎更加牢固,社隊企業迅速發展壯大。1975年10月11日,《人民日報》頭版頭條發表了《偉大的光明燦爛的希望——河南鞏縣回郭鎮公社圍繞農業辦工業、辦好工業促農業的調查》一文,並配發《滿腔熱情地辦好社隊工業》的評論員文章。到20世紀80年代,以社隊企業為主的鄉鎮企業獲得了迅猛發展。1978年,社隊企業達到152.43萬個,從業人員2826.56萬人,營業收入達到431.46億元。到1984年,社隊企業達到164.96萬個,從業人員達到3848.10萬人,營業收入達到976.25億元。但1984年人民公社解散以後,鄉鎮企業中的集體企業數量不斷減少,到2008年僅有13.98萬個,從業人員僅有458.39萬人。

實際上,社隊企業的發展是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結果,絕不是偶然撿到的一塊“狗頭金”。總之,前30年農村集體經濟有了很大的發展,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四、馬克思主義的一個重要原理

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有這樣一句名言:“這又是同義反復,即財富的主客觀因素越是在更高的程度上具備,財富就越容易創造。”財富的主客觀因素,也就是生產財富的勞動生產力的構成因素,包括主觀和客觀因素。主觀因素是指勞動者的熟練程度,包括教育培訓水平、科學技術素養、勞動積極性、勞動組織和管理等因素。客觀因素包括科技水平、生產資料的規模和效能、基礎設施發展程度、生產過程的分工和協作發展水平、自然條件的好壞等。毛澤東總結的農業“八字憲法”中,土、肥、水、種、密、保、管、工,一部分需要依賴國家工業化提供的現代農業生產資料,如化肥、農藥、拖拉機、收割機、抽水機、電力、柴油、農膜等,而另一部分可以依靠大量勞動投入,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興修梯田、以農家肥為主的多種肥源、植樹造林治理土壤流失、培育良種、多種經營等,這些方面可以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作為發展農業的主要途徑,大有可為。

1949年,全國僅有拖拉機401臺,到1952年,也只有2006臺(按15馬力標準臺計算)。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之前,特別是五六十年代,我國工業發展還不能為農業發展提供充足的化肥、拖拉機、收割機等現代投入品,那時發展農業的主要途徑是依靠集體力量,投入巨大的勞動進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改善農業生產條件,開發利用農家肥為主的各種肥源等辦法。而且,在當時嚴峻的國際形勢下,“三線建設”從1964年開始,到1980年共投入2050億元,國家難以拿出更多資金用於農業。“農業學大寨”運動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展開的。1965—1976年,糧食總產量年均增長3.6%,沒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多年進行的巨大規模的農田水利建設,是不可想象的。

相反,到20世紀70年代後期,隨著國家工業化的不斷推進,獨立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逐漸形成,我國工業就能夠為農業發展提供越來越多的投入品,使農業能夠獲得更大的發展。1972年中美關係緩和後,我國通過“四三方案”引進13套大化肥項目,設計生產能力共636萬噸尿素。這些大化肥項目在1977年後陸續投產,成為改革開放初期糧食產量大幅度增加的關鍵原因之一。

同時,正因為我國工業化取得巨大進展,長期以來實行依靠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來為工業化積累資金的政策才有了根本改變的客觀條件,從而大幅度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以提高農民收入,改善農民生活水平,增加農業發展積累,就成了20世紀70年代末期的必然政策選擇。這樣,農產品價格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工業提供給農業越來越多的農業機械和化肥等投入品,農業就有了更快發展的條件。

1978年,我國糧食總產量跨過3億噸以後,1984年跨過4億噸,1996年跨過5億噸。但1998年糧食產量達到5.123億噸以後,連續幾年大幅度下降,2003年,糧食總產量降到4.307億噸,比1998年下降了8160萬噸。

2004年至今,連續十幾年中央一號文件都強調加強農業發展。從2004年中央財政實施農機購置補貼以來,中央財政累計投入資金2000多億元,直接惠及3300多萬農戶,扶持農民和各類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購置農機具4000多萬臺/套,2017年,全國農機總動力達到9.88億千瓦,全國農作物耕種收總和機械化率超過66%。農業機械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化肥、農藥、除草劑等投入急劇增加。改革開放40餘年來,儘管近3億青壯年勞動力從農村中轉移出來,但農業生產水平還是大幅度提高。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2018年,糧食總產量達到65789萬噸(其中谷物產量61019萬噸),棉花產量610萬噸,油料產量3439萬噸,糖料11976萬噸,豬牛羊禽肉8517萬噸,水產品出納量6469萬噸。

因此,“財富的主客觀因素越是在更高的程度上具備,財富越容易創造”這個著名的“同義反復”,對前30年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科學評價極其重要。我們不能忘記改革開放前後兩個歷史時期農業發展主客觀因素的巨大差別,不能忘記前

30年農業為國家工業化資金積累的巨大貢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的前無古人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農村集體經濟對農村教育和醫療等社會事業的巨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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