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我要我老公拿出三十萬給弟弟鄉下買套房,老公現在要離婚,我要怎麼辦?

笑看人生常態


記得前幾年,有人列了個表,把你的親戚朋友家人列一起,然後讓你一次一次的把表裡讓為最不重要的人去掉,直到留下最後一個你認為最重要的一個人。有人最後留下了自己的父親,母親,也有兒女,但從比例來說,最後留下最多的反而是沒有血緣關係的丈夫或妻子。可以看出配偶在許多人的眼裡甚至比父母和兒女更重要。本人也是比較認可的,畢竟真正一直陪伴自己的更多的還是配偶。當然了,有些夫妻倆不合,那就另外論了。如果夫妻倆不合,更不可能拿出三十萬塊錢給對方弟弟買房子了。

所以這種情況必須在夫妻倆感情很好的情況下,對方才會提出來。

我一直認為親情是非常重要的,但他不是用來錦上添花的,應該雪中送炭!兄弟姐妹有難,做為你和配偶應該無條件幫忙,而且應該盡全力去幫助你的親人度過難關,你的最親近的這種親情,可不是用來吃吃喝喝的。錦上添花的事,其實無所謂了,有能力就幫,沒能力就不幫。就你所提,如果你們夫妻倆經濟上過的去,能幫就幫。如果這三十萬是你們全部,或者是很辛苦的積蓄,讓他全拿出來,確實為難人家了。

有很多兄弟姐妹相扶相持,也有的因為經濟往來,最後反成仇。

提主沒有細說本身情況,別人是不好下結論的。

最後說一些我身邊發生的事。我妹夫好吃懶做,以前多次一千二千資助,到最後一百兩百都不借給他了,我妹妹還多次給我三申五令,一毛都不能借給他。這種情況下,大家能說我無視兄妹情嗎?

還有一個我表哥前年年底,一下子嫁了兩個女兒,彩禮收了七十七萬六千(一個三十八萬八),答應給每個女兒每人十萬現金陪嫁(十萬在我這邊也是行情嫁妝)。但是最後,收的彩禮和答應的嫁妝全給兒子買房去了。去年底,兩個女兒都回家討嫁妝,表嫂很傷心,說養女兒養了白眼狼。

這種情況下,能說誰對誰錯?

但我個人不認可表哥這樣做。親家用行情彩禮娶兒媳,你收彩禮,然後照行情給女兒陪嫁,這都沒錯。但最後卻給用去給兒子買房了,結果親家因為討兒媳陷入經濟危機,做為父母的良心過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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