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單位不想出具證明給勞動者拿失業金,用手段迫使員工自己辭職,如不記考勤,該如何應對?

羅松平642


單位應該不只是不想開證明給你辦失業金,背後更深層次的原因應該是不想賠付經濟補償金吧。

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不是要的普通的離職證明,而是要被動解除勞動合同的離職證明,單位不想開這個證明,而是想要你主動離職,其實逃避的就是經濟補償金的事情,因為一旦給你開了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那麼就相當於給你爭取經濟補償金的實錘條件。

這種情況下,我覺得還是需要根據你個人的訴求來決定下一步該怎麼做?

如果你就只是想要失業金的訴求,不妨與公司之間商量,只要溝通得當,還是有一定的爭取可能的。

比如和公司說明自己只是為了辦理失業金,並不想找公司討要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這樣公司就不會認為你辦失業金是為了要站在公司的對立面上,畢竟辦失業金公司不需要出錢,都由社保基金墊付,而經濟補償金是實打實要企業出的,你如果放棄補償金的訴求,公司就不會認為你與公司之間是對立的,這樣你要求失業金的訴求可能會更容易滿足一些,當然為了解除公司的戒備心,你可以籤一個書面的承諾,說不申訴補償金,那麼公司也將會滿足你的訴求。

如果你既要經濟補償金又要失業金,我覺得沒什麼可以商量的了,公司既然都用了不計考勤的方式,那麼越是這樣,你越要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免被公司抓住把柄說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然後去當地勞動局或者勞動仲裁委申訴,要求公司賠付經濟補償金和辦理失業金,這種情況下沒什麼好商量的,直接投訴就是了。

根據自己的訴求去辦事,只要達成自己的目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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