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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攜款跑路是公司的制度尤其是財務制度出了問題,負責招聘的人其責任就是對招聘者的“背景調查”作沒作,作得認真不認真的問題。有時候“背景調查”並不一定就能及時發現一個人的品質問題。要追究這個事件的責任人,第一責任人是董事長和總經理,第二責任人是財務總監和人力資源總監,第三責任人是會計主管和現金出納,第四責任人是銷售總監,第五責任人是攜款跑路的那位銷售的主管,第六責任人才是負責招聘的人力資源。如果公司制度不健全,第六責任人可以免責。倘若公司制度不健全,最好早點辭職,重新去尋找一家制度健全、管理規範、責權利劃分清晰的公司為妥。發生了此事,不知如何追責,毫無疑問就是公司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範,責權利不清晰。
貴陽楊雲運楷
題主表姐是人力資源部的,最近公司招聘兩位銷售,但銷售捲款跑路了,為此你表姐現在無法向上級交代,題主想清楚應該怎麼辦呢?
我也是做人力資源的,有時也涉及招聘工作,曾經也招聘過銷售崗位,但是我沒有想明白,兩位銷售捲款跑路給人力資源部的人有多大的關係呢?難道說怪人力資源部在招聘時把關不嚴嗎?
其實我認為現的重點不是追究哪個部門來承擔責任,就算要承擔責任也不是人力資源部,而是銷售部和公司本來的管理出現問題。為此我的分析如下:
01.員工一線員工,應該儘量避免接觸現金的機會。
公司一線員工,其實應該做好避免能夠接觸到現金的機會,尤其是銷售崗位的員工,尤其如此。
我剛入職場在一家銷售型企業做過黃頁與網站的銷售工作,當時我公司一員工在與客戶銷售產品服務後,費用是直接收取的現金。其中存在兩個因素:
客戶給該銷售人員合作比較長時間,大家彼此信任。
該員工為老員工,公司對其還是很信任的。
但就是這樣的信任,導致該員工拿到現金後就直接跑路了,具體金額不詳。公司雖說出於人道考慮並沒有報警,只是要求該員工馬上把錢退回公司,否則將報警處理。
約半月後該員工回公司辦理退錢手續,同時辦理了離職手續,最終因為什麼原因不得而知,但是自從那次事件後,公司收取任何一筆廣告費用,全部要求對方公司對公轉帳。或者讓分公司領導去收取。杜絕基層員工直接接觸現金。02.銷售部門應該檢導,新員工為什麼能夠接觸費用款項,導致最後捲款跑路。
銷售部門領導應該檢查自己對員工工作的關心不夠,不員工收取現金的情況不瞭解,平時沒有做好員工的思想教育,導致員工最終出現偏差。
同時對於現金的收取,公司沒有危機意識,過於相信人員本性。所以部門領導應該檢查自己的管理方式是否妥當。
03.公司應該重新審視現金管理制度,進一步的優化與完善,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出現這樣的情況,對於人力資源部、銷售部門、公司來講其實都不願意發生,除反應該員工素質問題外,也反應出公司的現金管理進行漏洞。
所以這時大家討論的不是追究哪個部門的責任,而是應該討論如何把銷售款追回,同時優化公司的現金管理制度,避免同類事情再次發生。
人力資源部在此次員工捐款跑路事件中,應該得到什麼樣的啟示呢?
01.人力資源部我認為是對擬錄用人員的背影調查方面存在出現缺失,這也是各銷售型企業容易疏忽的一個重要環節。因為我們不是權力部門,我們不能直觀的檢查出應聘者的背景資料,但是我們可以通過適當的背景調查來彌補不足。
02.對於涉及經濟或者現金的工作崗位,最好還是通過請求通過公|安系統進行了解,避免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員混入公司中,給公司造成損失。
03.做好後期的員工關係,及時瞭解員工的心理動態,出現異常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備,做出適當的預防措施。
綜上所述:題主表姐是人力資源部的,最近招了兩名銷售,發生銷售捲款跑路,題主表姐無法向公司交代。其實這件事情給人力資源部關係不大,更多的應該是銷售部門領導的管理出現漏洞和公司的現金管理出現漏洞。但是說不說明題主表姐就沒有任何問題,對人員的背景篩選上還是存在一定的不足,為銷售人員的跑路沒有做好最前期背景把關。而現在問題發生了,題主表姐更應該做的是,如何避免此類事情再次發生,人力資源部以後應該需要做些什麼才對,這才是公司想看到的,而不是由誰來承擔責任或者為此次事件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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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部前身叫人事科,勞資科,簡稱人勞科,從其名稱可以看出,它是企業負責招聘員工的職能部門,職能部門沒有直接招聘員工的權利,企業領導給多大權利,人力資源部幹多少活。
你表姐因工作失誤招聘了兩個不講誠信的銷售員,銷售員攜款跑路,給企業造成了損失,肯定是要承擔部分責任,如果在招聘中按照程序,沒有個人利益摻雜,要承擔失查的責任,事小了批評教育,事大了接受經濟處罰。如果在招聘中摻雜了個人利益,資金數額大的話,要承擔法律責任。
希望你表姐和其他人事部門負責人,無論在那個崗位工作,都要堅持底線,工作失誤是不可避免的,但為了私利造成了損失,就應該承擔換失。
瘦馬180
銷售捲款跑路,為什麼要人力資源部給上級交代?
銷售能捲款跑路是公司管理的問題,正常情況下很多貿易型的公司都會盡量避免銷售人員直接收款的,即使不能避免,也會要求銷售人員將資金儘早與財務交接,銷售能捲款跑路,說明手上已經積累了較長時間的大額銷售收入,這說明公司資金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主要責任在財務部和銷售部。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招聘,如果按照招聘流程是要做背景調查和無犯罪記錄調查,人事部門沒有做或者沒認真做出現問題負有審核不嚴的責任,如果是嚴格按照招聘流程辦理,員工攜款跑路是臨時起意,人力資源部門也不可能未卜先知啊。
無論怎麼說,銷售攜款跑路,主要責任都不會在人事部門。如果一個公司銷售人員攜款跑路要人力資源部門來交代,那就更說明這個公司管理混亂、責權不明。
一個公司的問題都可以歸結到人的問題,如果人出現問題都找人事部負責,那麼還要總經理幹嘛。
出現問題不反思公司管理問題,要人事部門背鍋,這種公司不呆也罷。
上林院
首先要看一下,銷售能夠捲款逃跑的原因,通常和公司內控不完善是有關係的,尤其是財務對銷售收款的內控。
當然,人力資源也可能有一定責任,在招聘時,有沒有做好銷售的背景調查,沒有做好調查,甚至員工信息都不完整,事後都追不到,那這個的話,人力資源招聘崗位是有責任的。
既然問題已經出了,還是認認真真反思相關部門和崗位,以及公司內控的不足,改進內控管理。
和上級主動溝通,分析當中的原因,以及如何採取相應補救措施,這才是你表姐需要做的事。
財稅閒談
銷售捐款跑路,跟人力資源部有什麼關係,跟你表姐又有什麼關係?難道銷售人員是由人力資源部管理的?難道銷售款是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回收的?
按照你的邏輯,如果公司內部只要出現用人問題,全部都可以歸結為招聘的問題了,那估計沒人敢做招聘的工作了。
你表姐是人力資源部的,從你表述中可以看出是做招聘工作的,先看看一般企業招聘專員的工作職責:
1、建設和維護公司的招聘渠道。
2、根據公司/部門用人需求通過各種渠道發佈招聘信息。
3、對求職者初步篩選,預約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求職者進行面試。
4、運用有效的測評方法及面試技巧,對求職者進行客觀、公正的評估。
5、安排跟進求職者的複試,辦理錄用者相關入職手續。
從上面崗位職責上看,招聘專員的崗位主要是維護招聘渠道,預約人員面試,對求職者初試評估,安排複試等工作,並沒有對銷售人員管理和回款管理的工作職責。
在國內就算一些很大的企業,內部還有貪腐的現象發生,何況是一些中小企業,所以說發生這些事情在公司也很平常,尤其是在一些制度流程不規範的企業。
對於銷售捐款跑路,公司要做的是想辦法如何追回銷售款,減少損失,可以嘗試打電話與跑路的銷售人員溝通,讓其退回銷售款,如果對方拒絕,可以收集銷售人員捲款跑路的證據材料,直接報警立案調查,既然是公司員工,在入職的時候肯定留有身份證複印件、照片等入職資料,很容易查到其家裡。
至於此件事情,你表姐有沒有責任,先來分析一下?
1、銷售人員雖然你是表姐招聘的沒錯,但是用人和管人部門的應該是銷售部,主要責任人應該是銷售部門的負責人而非你表姐。
2、銷售人員能捲款跑路,說明工資的財務制度有很大漏洞,為什麼銷售回款不是打進公司的賬戶而是可以由銷售人員代收,這跟人力資源部或者你表姐基本沒有關係。
所以說發生這種事情,其實跟你表姐並沒有太大關聯性,如果硬要說有責任,那就是選人不當的過錯,但是招聘專員在招人的過程中只負責初試的選拔,最終錄用不錄用不是人力資源部或你表姐說了算,是由用人部門或者老闆決定,所以就算有責任應該是次要責任。
對於這種情況,既然事情已經發生,老闆肯定也很生氣,先不要逃避,可以找上級領導溝通,主動承認在招聘的時候沒有把關好的錯,願意接受處罰即可,因不是主要責任,估計領導也不會為難她。
職步青雲
招聘職位,是人力 +資源的天職
招不到人是人力資源的失職
經過公司入職培訓後進入銷售部門
這時人力+培訓的工作已結束,(其間招聘人員無任何違法違規違紀行為且符合公司招聘條件,)其工作關係己轉移到其就業的部門—- 銷售業務部
其工作的考核及任務的編排納入銷售部門管理
與人力資源部門是跨部門的聯繫。
一句話,銷售人員的業績由銷售部門管理
其間在銷售部門犯事由銷售部門負責。
如果捲款跑路,應立即以經濟詐騙向公安機關報案
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偵破案件
同時處理好被詐騙人之間的關係……
與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無直接關聯
涉及到公司的業務發展與信謄,並應制定相關的防範機制。
應由銷售部門承擔管理責任,上級應追究銷售部門的瀆職責任。
頌戈44341677
更多的是很公司風控有問題,一看就是超級小公司,稍微大點的公司,銷售回款都會打文件轉到公司對公賬戶,或者指定賬戶,
不愛吃辣的西紅柿
人心隔肚皮,招銷售又不是買東西可以看質量好壞,出了事公司兜底,警察抓人,簡單!
泉州小豬豬
人力資源部的人能預知招聘的人會捐款逃跑?銷售能這麼做,完全是因為公司管理的問題。招聘看的是對方是否符合招聘需求,又不是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