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洛阳鸿发养殖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10327664668935W
所在地:洛阳市宜阳县莲庄乡马回村
法定代表人:李红伟
执行案号:(2018)豫0725执1377号
立案时间:2018年12月5日
执行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原告起诉被告洛阳鸿发养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阳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9日作出的(2018)豫0725民初1435号民事调解书,内容:被告洛阳鸿发养殖有限公司欠原告饲料款1707000元,从2018年6月起,于每月30日前偿还原告饲料款5万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还清;承担本案受理费10165元。洛阳鸿发养殖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18年12月6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2018)豫0725民初1435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洛阳鸿发养殖有限公司欠原告河南三星牧业科技有限公司饲料款1707000元,从2018年6月起,于每月30日前偿还原告河南三星牧业科技有限公司饲料款5万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还清;承担本案受理费10165元;执行费19572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如有线索请联系:主办法官李法官。电话号码:0373--7288856,1393737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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