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牵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省检察院和省妇联准备这样干!

3月3日上午,省检察院与省妇联召开座谈会,交流共同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云鹏,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庆出席并讲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轩,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吴艳玲出席会议。

“牵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省检察院和省妇联准备这样干!


田云鹏检察长对省妇联主动上门沟通交流工作表示欢迎,并感谢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对全省检察女干警的关心。他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多种手段,切实保障涉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治理创新,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要深化与妇联的协作机制,共同细化和完善线索共享、案件快速办理、救助帮扶、犯罪预防等措施,形成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合力。

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与公安、教育、卫健、民政等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信息强制报告制度,加强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努力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要加强个案沟通,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各类犯罪,联合开展对受侵害妇女儿童心理辅导、帮扶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牵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省检察院和省妇联准备这样干!

王庆主席表示,感谢省检察院长期以来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全省检察机关涌现了一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三八红旗手等优秀代表,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省妇联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家庭阵地优势和普法宣传优势,与省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沟通联系机制,加强案件信息共享,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共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希望省检察院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力度。


根据会议精神,省检察院联合省妇联出台了《关于建立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形成了工作会商、联动保护、典型案例发布、培训交流等多项合作机制,为共同推动全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奠定了基础。

END



监制:周文英

校审:欧阳晶

文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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