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4 先有執法不嚴,後有“霸座”風波

因為在濟南至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車上霸座耍無賴,據悉為經濟學博士的孫某這兩天激起了全民公憤,不僅其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紛紛遭曝光,甚至就連其曾“偽造委託書騙取房租被扭送公安”的陳年往事也被網友“人肉”了出來。正當人們義憤填膺於國內社科研究機構居然培養出這麼一個寡廉鮮恥之徒,另一種聲音也適時地響了起來,認為“霸座應付出代價,但人肉也得剋制”。

不能說這種提醒沒有道理,事實上,它是基於過往那些過火的人肉行為曾導致許多社會悲劇的慘痛教訓而提出的。但也應該看到,要不是網友“人肉”帶來的巨大輿論壓力,就衝孫某在火車上所表現出來的無賴痞性,估計是絕不會出面認錯道歉的——事發後,孫某不是還在微信裡跟人嘚瑟“今天上午我又把一車廂人耍的團團轉”嗎?

但這還不是我們所要討論的重點,畢竟,作為私力救濟的“人肉”行為,很多時候並不是必須的。之所以這柄“灰色寶劍”屢屢被人拔出揮舞,主要還是因為公權的不彰。就像許多人所指出的那樣,在這起事件中,明明法律有清楚的規定和明確的授權,可為何列車工作人員,尤其是乘警,在勸導孫某無果後便再沒有進一步的動作,反而讓被佔座的女乘客移步商務車廂,直到終點?可以說,正是因為擁有現場處置權的列車乘警的這種消極不作為,導致被佔座乘客的合法權益在受損後得不到及時的維護,同時也給了孫某撒潑耍無賴以底氣,最終逼著公共輿論不得不挺身而出,走上前臺,以一種看似越界的方式來加以糾正。

換言之,如果乘警當時能夠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所賦予的職權,及時果斷出手對“霸座”的孫某採取強制措施,該抓的抓,該罰的罰,該上黑名單的上黑名單,那麼這起事件完全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內得到妥善解決,而公共輿論恐怕也就會止於“拍手叫好”,而無需像現在這樣大動肝火,越俎代庖了。遺憾的是,雖然在輿論的千呼萬喚下,濟南鐵路公安局表示已介入調查,但直到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調查結果。對此我們不禁要問:這麼一件小事,調查起來難道有那麼難嗎?

在這個意義上甚至可以說,恰恰是由於公權力的不作為或亂作為,令人肉搜索具有了某種“正當合理性”與“現實必需性”,兩者一體兩面,相生相剋又相互依存。所以,這起事件最終還得從規範公權力行使的角度來尋求破解之道。 (王樂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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