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云南建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腹锦鸡案

云南建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腹锦鸡案

在云南的山地灌丛中,栖息着一种美丽的鸟,学名叫做白腹锦鸡,因为它们常常从林缘灌丛中跑出来,到附近村庄的农田农地里觅食,于是常常被农户捉回家中饲养。农户心想:“出现在我家田地里的鸟,那就是我家的鸟”,然而,事实上,白腹锦鸡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非法猎捕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将面临刑事处罚。3月5日,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这样的案子。

2018年3月至4月,家住建水县西庄镇某村的被告人李某某先后在自家菜地和稻田里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腹锦鸡7只,其中5只带回家中饲养,2只死亡后被其制作成标本。

云南建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腹锦鸡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腹锦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将择期宣判。

我国刑法明文禁止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每个公民都应当积极履行义务,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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