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有些农村地区父母与子女签订赡养协议,这能保证子女照顾老人吗?

老左心理工作室


不能,有孝心的随便咋样也会孝敬父母,没孝心的就是法律强制也不见得会孝敬父母


子恒暖心


我不赞成父母与子女签订赡养协议,我们祖辈几千年流传下来百善孝为先,父母养我们小 ,我们养父母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不管父母曾经做过什么,最起码他们养育我们十几二十年,这种养育之恩大于天,就算我们只有一口饭吃也要先让父母吃饱。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是父母抱养的,家里只有三姐妹没有兄弟,每年回家父亲早早在村口等着,母亲却在家忙活大半天只为给我们做好丰盛的饭菜,去年母亲大病一场,母亲住院的时间里,我回家拿东西感觉家空荡荡的,心里也空荡荡的,更加让我意识到父母在家就在,我们三姐妹全程陪伴照顾母亲,面对高额的医药费我们不约而同拿出自己的存款,只让病床的母亲快点好起来,做什么值得的。

赡养父母是我们为人子女应尽的责任,父母养辛辛苦苦把我们养大,在父母晚年我们理应要让他们享受,滴水之恩 当涌泉相报,更不用说父母的恩情,有良知的子女不会签订赡养协议,用行动来赡养父母。

总体来说,如果子女不孝顺,就算签订了协议也是没有用的,也并不代表子女会遵守承诺去赡养父母老人。假如子女孝顺有良知,协议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张白纸,签不签都会主动去赡养父母老人!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湘村金姐


你好,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赡养是每个子女的义务和责任,赡养父母是大事,父母在年迈的时候应该尽心的进行照顾,不能因为父母老了这里多病那里有毛病就嫌弃。 赡养是指什么 每个人都会逐渐衰老,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怎么还要签订合同啊。新出台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如果子女不赡养父母的话,老年人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赡养是每个子女的责任,即使不签赡养协议也应该好好的孝顺父母,人在老的时候需要陪伴和照顾。而且也可以为下一代做岀很好的榜样。


红伢子999


亲爱的友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都知道一句话“你养我小,我养你老”,但它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一张纸可以约束的。每对父母都含辛茹苦的养育大自己的孩子,他们不会奢求任何回报,可是,作为子女,我们应该体谅我们的父母,感谢他们的抚育之恩,主动的去照顾父母,赡养老人,更应该从小培养孩子的感恩之情,懂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道理,做好我们的义务,发扬好我们祖国的优良传统,绝非一纸契约!





小小金果成长记


所谓依法律为准绳,就是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事做人,处理纠纷,况且大多数符合法律法规的协议也是受法律保护的,特别是打官司告状,这是依据。

那么父辈与儿女签订赡养协议,很大程度上出自于父母的无奈,因为已经看出来儿女有推脱之嫌,所以不得已而为之,这种现象在农村并不多见,说明也是少数。

一般来说若是子女痛痛快快的乐意赡养孝敬老人,父母就没有理由也没必要找人见证非得签订个赡养协议。

这就牵扯到签了协议是否履行的问题,若不履行父母就有权拿着证据去司法机关寻求帮助,说白了就是可以上告,由司法机关出面协调或者直接作出判决,判决子女履行义务。

当然了话说回来谁也不愿意和自己的儿女对薄公堂啊!反正我是两个儿子,早就想好了,绝不去走这条告状之路,因为真的是显得自己太无能,没把儿子教育好!其实大多数家庭关于赡养老人,也或多或少也会产生一些矛盾,但只要能过得去也就没必要大动干戈了……毕竟儿女是你的亲骨肉,还要给他们留点面子啊……





铁鹰


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为解决家庭赡养纠纷,明确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签订赡养协议的情况比较常见。但从笔者检索的相关判例来看,大量的赡养协议存在性质、效力问题。显然,这些问题将对赡养协议的实效与推广产生重大影响,值得我们关注与分析。

一、赡养协议性质问题

(一)有关赡养协议性质的司法观点

从实务判例来看,当事人往往并不清楚其签订协议的性质是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还是遗嘱。

判例1,裁判摘要:该协议约定“赡养人照顾被赡养人生活、生老病死都要尽到责任”、“赡养人如尽到终身赡养被赡养人,可以继承遗产”等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中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故双方的《赡养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判例2,裁判摘要:《赡养协议》载明:“父亲张某贵、儿子张某1、儿子张某3,经父子三人友好协商,张某贵自愿和儿子张某3一起生活,其安置房也由张某3出面积置换。张某3自愿承担张某贵今后的一切相关费用至百年归山。张某1不承担张某贵以后的相关赡养义务。张某贵百年归山后其房产由张某3所有,他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张某1、张某3以及作为见证人的王某、何某均在该协议上签字确认。法院认为,《赡养协议》既包括了由张某3承担张某贵此后的赡养义务,也包括了张某贵的房产由张某3一人继承的内容,且内容属打印机印制,注明了年、月、日,有见证人的签字,其性质实为附赡养义务的代书遗嘱。

(二)有关赡养协议性质的法律分析

1.从检索的判例来看,实务中的赡养协议往往是包含了赡养、遗嘱等内容的综合协议,既涉及赡养问题又涉及遗产分配问题。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该情况,既与当事人的法律知识有限有关,更与法律关于赡养协议的规定不清有关。

《赡养协议公证细则》第二条规定“赡养协议是赡养人就履行赡养义务与被赡养人订立的协议。或赡养人相互间为分担赡养义务订立的协议。”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则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据此,“赡养协议是赡养人之间在平等协商、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就赡养义务的履行订立的民事协议。”

按照法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属于上位法、新法,因此应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为准。而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赡养协议主体限定在“赡养人之间”的情况下,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订立的履行赡养义务协议是否还是赡养协议不无疑问。有学者便认为,“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签订的赡养协议不符合我国的传统伦理道德,似有将中华民族传统的敬老爱老传统商业化”。

2.而对赡养协议的性质,笔者认为还是应根据协议的具体内容来综合判断。

二、赡养协议效力问题

(一)有关赡养协议效力的司法观点

如前所述,因当事人对法律法规的不了解以及法律规定的模糊,实务中很多赡养协议内容涉嫌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效力存疑。

判例3,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故本院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当事人并不能通过合同约定来规避其赡养义务,也不能以放弃继承来免除其赡养义务,故本院对上诉人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判例4,裁判摘要:该协议(赡养协议)约定的内容,仅约定了齐某乙供养齐某甲、耿某乙供养耿某甲,未约定齐某乙对父亲耿某甲的供养义务和耿某乙对母亲齐某甲的供养义务,故该协议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判例5,裁判摘要:《赡养协议》第三条约定,杨某田、冯某香的医疗费由杨某炳、杨某艮两人对半承担,杨某田、冯某香有病不能自理由杨国炳、杨国艮共同护理。第六条约定,每年杨某炳、杨某艮各给杨某田、冯某香300元。二审法院认为,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虽然杨某田、冯某香有六个子女,但根据杨某田、冯某香与杨某炳、杨某艮2006年所签订的赡养协议,由杨某炳、杨某艮承担杨某田、冯某香的生活费及医疗费的各1/2。

(二)有关协议效力问题的法律分析

实务中的赡养协议效力争议主要包括“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签订赡养协议”“约定放弃继承同时不承担赡养义务”“父母分别由不同子女赡养”三个方面。

1.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签订赡养协议

从笔者检索的相关判例来看,全部或部分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签订赡养协议的情况大量存在,而法院通常不对其效力作直接评价。

笔者认为,赡养人固然负有法定赡养义务,但这不能得出赡养协议就必然无效的结论。“赡养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赡养协议是对赡养义务的具体化”,该类赡养协议不但不免除或减损赡养义务,反而有助于约束、监督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能更好地维护被赡养人利益,实有“锦上添花”之效。同时,即便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原赡养协议约定对被赡养人不利,被赡养人也有权基于情势变更而变更、解除协议,从而根据现实所需主张赡养费等,因此也无认定协议无效的必要。

2.约定放弃继承同时不承担赡养义务、父母分别由不同子女赡养

针对“约定放弃继承同时不承担赡养义务”,前述判例3并未明确否认约定效力,只是强调不能据此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而针对“父母分别由不同子女赡养”,前述判例4直接以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约定无效,此外还有判例以“可能会损害老年人的权益”为由认定约定无效。

笔者认为,这两种情形因涉及财产继承及赡养义务的分担,对各赡养人均有重大影响,首先各赡养人应当达成一致。而在各赡养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该类约定的效力可以确定为在赡养人内部有效但不能对抗(拘束)被赡养人。进一步而言,“即使子女间订立了赡养协议,父母在实际生活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亦有权要求子女承担与协议约定内容和份额不同的赡养义务”。与此同时,实际承担了赡养义务的赡养人还可以向协议约定的赡养人追偿,“其请求权基础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笔者认为,上述判例5便体现了该种处理思路。


赡养协议有助于明确赡养义务,预防与解决赡养纠纷,对完善农村家庭养老体系具有重要作用。但从相关判例可以看出,赡养协议在理论与实务中都还存在很多基础性问题亟需统一认识,相关法律法规也亟待完善。在此过程中,在坚持保护被赡养人利益为首要目标的前提下,也应尽量兼顾诚信、契约严守等其他价值目标实现。


闲人小旭


父母与子女签订赡养协议确实少见。一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由巜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父母有扶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签订不签订赡养协议,作为子女都有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一个不孝的子女,签订了赡养协议,也不能保证他会赡养父母。虽然这是做父母的无奈之举,不得巳而为之,但这只能是做父母的心理自我安慰而已,不起实际作用。二是父母想在日后保证子女赡养自己,我想到时走基层法治治理的途径。我国正在加快社区,村的依法治理工作,将有民事调解组织协调处理相关村民的纠纷等事务。到那时,真有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可以通过这个组织解决问题。有的地方的村还成立了民事纠纷调解志愿者队伍,通过志愿者也可以解决。我们要把眼光放得远一点,现在做父母的是活好当下。三是打官司,这是做父母的可能是不忍心做的事。但真当走到这一步,为了求生存,做父母的又会不得巳而为之的,依靠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愿做子女的能良心发现,可怜天下父母心,主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谁家的父母都是不想告亲生子女的状的。


杜铢宝


随着人口老龄化严重,养老问题一直是一个社会热点,在农村的话一直有句话是养儿防老,出嫁的女儿有能力帮多少就帮多少,帮不上也不会过多的苛责,但是现在好多都比较开放了,有些要儿女同养的。对于父母和子女签订赡养协议的那可能有一定的约束力,那估计也是迫于无奈的,如果子女去履行协议那固然是好的。还有些那种压根不想太照顾父母的,或者迫于各种原因不想赡养的,那你签订赡养协议有时候对他来说他不当回事你也没办法,打官司也是扯皮没办法。所以赡养父母全是自己的心意,签订赡养协议有的时候也不一定管用。所以说父母对孩子的爱是不打任何折扣的,但是需要子女赡养父母的时候就不好说了。仅是个人观点。



不施粉黛


我的回答是:写了协议,对子女等于是規定了任务,這種任务一般在子女能够承受的範圍之內。大多数还是会执行抚养协议。

如果𣎴写协议,也就是不分担責任,凭孩子良心自願贡养。大多數孩子会得过且过,不聞不問,給予的也是少至又少。

就我家抚养老人为例:爸妈六个孩子,三个儿子,都比較宽裕,老年規定吃粮三个轮转、老大先送七十斤米,再老二,再老三。粮食几十年沒断过。用钱問题,沒明文規定,三个儿子每年每人平均只拿给各300至400元,一年下来,二老一年只能收到現金累计才1000出头。二老身体一慣不好,每年医药費發銷很多。三个女儿,家境都緊迫,每人平均孝敬三千左右現金。老人得以挽強度日。如果分担任务,三个儿子平均每人每年孝敬父母两千元,完全沒問題。二老偏偏说不岀口。說是他們千辛万苦养大六个孩子,孝順不孝顺凭个人良心。儿子吗都好丑不管,任由媳妇當家。媳婦不是公婆所生,她們的良心能好到哪去吗?

所以就抚养老人问題,還是明文規定为好,孩子会把它作為任务完成。沒任務,孩子会亊不关己,快乐无忧。真正自愿抚养的人在社會上还不是百分之百。


红果满园160


大家好,我是农村阿香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赡养是每个子女的义务和责任,赡养父母是大事,父母在年迈的时候应该尽心的进行照顾,不能因为父母老了这里多病那里有毛病就嫌弃。 赡养是指什么 每个人都会逐渐衰老,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怎么还要签订合同啊。新出台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如果子女不赡养父母的话,老年人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赡养是每个子女的责任,即使不签赡养协议也应该好好的孝顺父母,人在老的时候需要陪伴和照顾。而且也可以为下一代做岀很好的榜样。这个是老公的奶奶很慈祥,我们都很尊重他老人家。人说在家里待不住,出来帮忙种花生,她老人家说出来运动身体还更好。心态更年轻[赞][赞][赞][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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