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淄博市社会组织有序复工复产 疫情未解除,不举办年会、展会、研讨会等

记者 马斌

通讯员 张晓东 李宁远 报道

晨报淄博3月5日讯 淄博市民政局3日下发《关于有序做好全市社会组织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社会组织要统一思想,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切实做好本单位全面安全复工的各项工作,加快复工复产进度,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响应淄博市民政局倡议,坚决服从各级党委政府指挥调度,社会组织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带头冲在前面,主动参与防控疫情志愿服务,踊跃捐款捐物支援“战疫”,发挥特长开展“战疫”公益活动,为“战疫”做出了积极贡献,展现了淄博市社会组织良好的精神风貌。

当前淄博市正处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统筹抓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投身经济建设,提供公益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对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统一要求,社会组织要稳妥安排恢复上班事宜,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立即报告并隔离观察。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和全体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发生风险,在疫情未完全解除之前,不举办年会、展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线下业务办理,急办的业务可通过电话咨询、网上提交、邮寄送达等方式办理。

各社会组织要结合实际,发挥特长,组织开展与防控疫情相关的各项工作和活动(非聚集)。学术类、科技类以及专业性社会组织要结合各自的业务特点和特色优势,加强疫情防治研究,普及专业知识,引导社会公众科学防控疫情。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规范有序参与捐助活动,提高款物捐赠、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网络社会组织要加强疫情防控正面宣传,引导网民正确认识疫情。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要坚决贯彻全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积极利用自身专长,努力发挥应有作用。社区社会组织要贴近居民、贴近需求、贴近疫情,积极协助居(村)委会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专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工作。其他类型社会组织也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积极作用,引导推动会员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动员会员单位和社会力量,特别是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国计民生急需的生产企业尽早恢复生产经营。引导推动会员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食品、日常生活用品等民生保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经营工作,稳定供应、畅通物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和行为规范,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坚决抵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行为,坚决杜绝制造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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