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公办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网上授课收取适当费用,是否合法?

黄冈心理咨询师邓道国


违法不违法说不好,但肯定违规!此风不可长!

如果不加约束,必然一尺到百丈,对学生是不公平的,说不影响本职工作是自欺欺人。

想当年高三,语文老师只管自己自修,每天把一堆卷子发下来就不管了,什么有用的东西也不给讲。后来这个老师很牛比了,但我们很多同学不感冒。


油纸伞1968


我只能说老师也要生活!

我现在的到手工资2800多,我想问下大家,在现在社会,这点钱在县城里面能买什么,孩子要上学,吃穿用,都需要,够吗?别提买房了,在我们小县城,我的工资不吃不喝连半平米也买不了!

现在老师的工资待遇是最低的!没有外快,可是总得要老师生活呀!这也是现在男老师少的原因,养不起家呀!悲哀啦!


YYY夏天


老师利用课余时间为学生网上授课,收钱是否合法?

作为老师,有几种情况必须搞清楚:

1、老师将自己的教学资源或直播课,发布在某平台上,然而学生(不仅仅是自己班上的学生)通过平台这个“中介”,供学生自主付费使用。这是合理合法的。即所谓“知识变现”。

但是,下面两种情况是违规的,老师应谨慎而为:

2、老师将自己的教学资源或直播课,发布到网络平台后,有意诱导或强制学生付费使用,这与“有偿补课”的性质是一样的。一旦被举报、查实,是会受到处罚的。

3、在特殊时期,比如当前疫情下,全国老师及付费教育平台,都实行向学生“免费服务”。如果在这个时间节点上,老师却在进行“收费服务”,肯定会遭遇很大的麻烦:

首先,一旦被爆料,网络舆论会让老师招架不住;

其次,一旦成为“网络热点”,相关部门必查无疑。这个时候,老师还说得清吗?

我是头条号“三味聊教育",力求用时代的眼光、理智的头脑、友善的言语,与您一起聊教育那些事。感谢您的阅读、点赞和关注,并期待与您共同探讨本问题。


三味聊教育


《公办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网上授课收取费用不属于违法,但是否违规尚无明确规定》

看到题主的疑问,山安想到了苏州语文教师在网络授课被举报的事情。因为举报,史金霞老师辞去公职做起了自由职业的网络主播。这件事情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议论,我们来看看网友、媒体、专家如何说


通过史老师的事情,山安可以明确的是教师网上有偿授课目前来说,不属于违法行为。是否违规,也处于探讨阶段。而相对于需要优质教育资源的家长和孩子来说,一些名师在网上授课是好事。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广大网友的另一个诉求,就是保证对得起你自己的学生,不能影响自己正常的教学下,多多益善。

此外,实际上,教师进行网上授课收费最大的争议不该是薪酬本身,而是这些教师的身份。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职中小学教师严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教师如何在不违规的情况下网上授课?如果政府支持要发展“互联网+教育”,应该明确公办教师的身份问题,给予其待遇保障,并在制度上保障其安心在校教书。同时,应支持社会机构招募专职教师,在线上线下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培训课程;还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学校发展公益课、视频公开课,丰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当然,最根本的还是要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当有一天,“天价”补习班被公益的兴趣课所取代,素质教育才算真正取得了成效。


山安说


这个肯定是不合规的。

公办学校的老师可以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在网上分享自己的经验,就像李永乐老师那样。这是不违规的。

现在很多老师都在做自媒体,而且都是大v,粉丝很多,利用平台的流量和广告赚取收入。


陈同学Mr


从相关的条文规定来看,这种行为是属于有偿或者是组织家长进行收费的家教。那么绝对是不符合规定的。

但是现在全国大多数教师的现实情况就是生活的成本逐渐增加,但教师的薪资保障却没有得到一个稳步的提升给一些有家庭和负担重大的老师来说,很难去维持好的生活的一个水平。

想想如果一个新入职的教师,每个月拿着2000来块的工资,如果要靠这个钱去养活自己的家人和孩子。日常生活开销,除了吃穿还有孩子的上学,老人的养老等等问题都会需要这笔钱,那么你想想这笔钱能做得了什么。甚至有的人还考虑买房,如果靠这点钱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老师也是个社会生活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你同样面对很多的生活生存压力。而本次工作没办法解决它,提高生活和发展生活的需求,那么又禁止这些靠自己做好本职工作之外,能够靠着自己的专业能力再获取一份回报的话,想想教师会不会安心的做好自己的教学工作。

所以近几年我们看到了一些教职工女子的世界,其实不单单是教师职业发展的问题或许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生活环境和工资待遇等等影响了这个教师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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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犯法律,但违犯了规定 。不管是违犯法律还是有关规定,这样做肯定是不允许。不过我认为有些事情是需要用一分为二的眼光去看待。

一、违犯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不管是网络还是现场授课,收取报酬都属于有偿补课。

二、自愿原则。家长主动要求 ,教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给学生授课,适当收取一些报酬未尝不可。教师也需要生活,教师的时间也是时间,付出了劳动和时间得到一些回报,同时学生的成绩也提上去了。不管是网上授课还是在家里面授课,我认为很正常,合情合理。

三、如果是教师主动组织学生,利用网络授课形式收取费用,实现盈利目的肯定是不允许的。这样做,教师出发点和性质就变了。虽然补课的形式变了,但造成的不良后果是一样的。在利益的驱动下,操作手法有可能会违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会出现对没有参加学习的同学会另眼看待现象。这种形式的网上授课,只是换了一个地方,但性质是一样的,必须严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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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化发展时代当然可以。

教育部门规定是不能有偿补课,不能去其他培训机构上课,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

而网上授课一般是基于平台,所以应该是不属于补课内的,所以这样的上课是没有问题的。



一蓑风雨任平生


公办老师利用课余时间网上授课,收取适当费用,是否合法呢?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



第一,国家严厉打击公办老师,参与或者变相参与课外辅导班。

相当长的时间以来,公办教师直接办辅导班,后来风声紧啦,只好暗地里参与辅导班给他们代课,但是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老师们的工资的确不高,但是却要讨生活。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老师,或者是更加偏远地方的老师,没办法就在家里办辅导班,当然是家长,孩子,老师三方面共赢的办法呀。

但是,慢慢的办辅导班成了一种风气。一开始办辅导班的教师收费很低,服务很周到,孩子也得到了很好的进步,家长也很欢迎,不过后来,这种正当的奉献精神被扭曲啦,变异啦,成了敛财的手段。

甚至就出现啦家长们所说的,有的老师,重点的不在课堂上讲,而在辅导班讲。以至于孩子家庭的支出,很大一部分都是参加辅导班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国家严厉整顿,这是很有道理的,很及时的。



第二,网络上课也是一种变相的参与辅导班,虽然教的不是自己的学生,但是变相的参与辅导班,如果是免费的,那就无所谓啦,如果是收费的,不管收多少,都是国家不能允许的。

变相办辅导班或者变相参与辅导班,真的,涵盖的范围非常大。因此,应该及时止损,不要让自己踩住了法律的红线,到时候,吊销你的教师资格证,甚至把你驱逐出教师队伍,而且网上曝光你,这是非常不值得的,非常危险的。



第三,也许有的老师想利用自己的知识,进行付费服务,如果不办辅导班,去网上建立一种讲座,这我认为也是可以的。

其实,这种现象,暂时是国家一刀切的,不允许学校老师办辅导班。既然国家有这种规定,我们不管是暂时的,还是长远的,还是一刀切的,我们遵守就是了。

也许有的老师说,为什么大学教师能做的我们却不能做呢?

在大学里,大学教授可以搞科研,可以创办科研转化的经济实体,而我们毕竟是中小学教师,是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国家给我们开工资,不断给我们提高待遇,我们就要遵守国家的规定。


教育处处春


教师补课违规的重要依据是“利益冲突”。补课如果涉及主动招徕自己的学生、利用了学校的时间和资源,就存在利益冲突。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说“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这当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适用于网上补课。如果是课余时间在网上授课,并且是平台引流的学生而非自己的学生,原则上似乎并没有利益冲突,我个人认为《处理办法》不适用于网上授课的行为。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有不少教师因为在网络平台上“出售”自己的课程而受到处分。影响比较大的如苏州一名语文资深教师受平台邀请开课,后被教育主管部门处分,后该老师辞职。这件事情引起很大的争议,关于该老师的行为是否违规,有人认为以往没有网络授课的形式,对此类情况缺乏相应的认定与处理依据。这是我们在新形势下遇到的新问题,还有待法律法规的进一步明确,至少就目前而言,偶有听闻教师因此受处理。


最后,看到有回答引用了李永乐老师的例子,我认为这个例子是不同的。李老师并非是在网上开班授课,他是在网络上上传自己的教育视频,没有直接从观众(或学生)处获得收益,因此没有利益冲突,也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他赚取的是平台的流量,以及可能带来的广告费用,并非网上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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