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切實做好口岸船舶疫情防控工作

緊急通知 | 切實做好口岸船舶疫情防控工作

緊急通知 | 切實做好口岸船舶疫情防控工作

當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呈現多發、高發態勢,口岸疫情防控形勢日益嚴峻。3月5日,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印發緊急通知,要求各級海事管理機構全力做好疫情內防擴散、外防輸入工作,建立與當地政府、口岸衛生檢疫部門的應急聯絡機制,落實各項聯防聯控措施,切實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各級海事管理機構要按照交通運輸部、部海事局及當地黨委、政府的要求,配合海關(衛生檢疫)等部門共同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加強與當地海關(衛生檢疫)、邊防、衛健等部門及港口、引航等單位的聯繫,接到航運公司、船舶、代理等方面有關疫情信息報告後,第一時間向上述部門、單位通報。

口岸聯防聯控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環節。通知強調,各海事管理機構要做好船舶入境審批和動態監管工作,加強水上交通組織和管理。要充分利用VTS、AIS等多種手段加強對國際航行船舶,特別是來自疫情高發國家和地區船舶的監控,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疫情船舶管控及船舶、船員處置工作。

在切實做好現場執法人員自身防護方面,通知要求,除特殊情況外,避免對來自疫情高發國家和地區的船舶開展現場登輪檢查。確需進行登輪檢查的,在海關(衛生檢疫)檢疫合格且按要求做好自身防護後進行。要通過非現場方式督促船舶做好安全自查和缺陷整改工作,保障船舶安全。同時,通過發送郵件、代理轉達等方式,將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傳達至航運公司和船舶。

根據部海事局此前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的通知》,部海事局還要求重點關注中韓、中日班輪運行情況,提醒轄區中韓、中日班輪管理公司做好所屬船舶疫情防控工作,為所屬船舶配備必要的防疫物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