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鎮原縣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路耀科等人涉嫌惡勢力團伙犯罪一案

2019年12月11日,鎮原縣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路耀科等人涉嫌惡勢力團伙犯罪一案。

該案系鎮原縣法院受理的第四起涉惡案件。

鎮原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員單位工作人員,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被告人親屬等參加了旁聽。

鎮原縣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路耀科等人涉嫌惡勢力團伙犯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被告人路耀科輟學後,結識了社會閒散人員李某及席某、王某(三人已另案審理)等人,逐步形成時分時合、關係較為分散的惡勢力違法犯罪團伙。該團伙成員共七人,糾集者為路耀科、趙清冬,成員為張永旺、秦雄偉、李某、席某、王某。

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間,該團伙在鎮原縣城酗酒鬧事、毆打他人、採用暴力或軟暴力催債等方式,涉嫌尋釁滋事作案24起。其中被告人路耀科糾集李某、席某、王某等人為發洩情緒、逞強耍橫或以索要小額借款為名,多次毆打被害人羅某、張某等人,共作案16起。被告人趙清冬糾集張永旺、秦雄偉、路耀科等人通過毆打、威脅、跟蹤滋擾等方式,向被害人魚某暴力或軟暴力討債作案8起。

公訴機關還指控,在2017、2018兩年間,被告人路耀科與秦雪玲、秦芳琳等人先後組織14人次非法賣血,涉嫌非法組織賣血罪,其中路耀科參與組織賣血作案7人次。2018年夏季,被告人路耀科以按揭手機支付報酬為幌子,先後騙得11人共按揭手機14部,涉案金額達4萬餘元,涉嫌詐騙罪。被告人郭豔麗、祁俊傑明知是路耀科詐騙所得手機仍予以回收轉售,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鎮原縣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路耀科等人涉嫌惡勢力團伙犯罪一案

為高效審理本案,合議庭在庭審前召開了庭前會議,重點對非法證據排除等程序性事項進行了處理,並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意見,明確爭議焦點。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圍繞爭議焦點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定罪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

庭審歷時11個小時,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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