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平川區法院開庭審理首例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2019年12月2日,白銀市平川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謝軍等3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一案一審公開開庭進行審理。

平川區法院開庭審理首例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平川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10月22日立案受理了本案,依法組成了“3名法官+4名人民陪審員”的七人合議庭,及時向各被告人送達了起訴書,為21名沒有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合議庭於11月19日,召集控辯雙方召開了庭前會議,12月2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平川區人民檢察院指派7名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31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均到庭參加了訴訟。省高院、市中院、區委政法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檢、法、司、新聞媒體記者和被告人親屬等100餘人旁聽了庭審。

平川區法院開庭審理首例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平川區法院開庭審理首例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平川區法院開庭審理首例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平川區人民檢察院指控:以被告人謝軍、胡源泰2人為首要分子,被告人楊翰凱等5人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王磊等13人為一般參加者,成員穩定,人數較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在平川區域及周邊範圍內,通過有組織地採用滋擾、糾纏、聚眾造勢等手段介入民間矛盾、經濟糾紛,隨意毆打他人,擾亂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長期在酒吧、KTV等娛樂場所成群結隊,打架鬥毆,實施違法犯罪,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重大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賭博罪、強迫交易罪、合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強姦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詐騙罪追究謝各相關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該案的公開開庭審理,極大地震懾了黑惡勢力犯罪的囂張氣焰,維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營造了強大聲勢,社會反響良好,極大提高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由於案情複雜,預計庭審將持續數日,擇期宣判。

平川區法院開庭審理首例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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