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以房養老”騙局何以讓老人頻頻中招?

《經濟參考報》近日報道,一楊姓老人與某投資管理公司簽訂資產養老服務合同,該公司將老人的房屋作為抵押,向第三方借款327萬元,該公司每月向老人支付16350元養老金,並代其向出借人償還利息。該公司在支付幾個月養老金、代付部分借款利息後停止了支付、代付。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老人償還借款並實現對房屋的抵押權。記者調查發現,近期此類案件已發生多起。


一些老人之所以成為“以房養老”騙局的受害者,並不是一句“容易上當”就能解釋的,而是有著複雜的社會心理原因。“以房養老”騙局具有隱秘性,特別是合同表面上的合法合規,最容易讓成長於物質不夠豐富年代的老人,在怕給子女增加負擔的擔憂下,對其深信不疑。“以房養老”騙局的得逞,在很大程度上緣於騙子的“情感營銷”。如果政府的監管不能到位,那麼騙子就更有空子可鑽。 —— 南方網
“以房養老”騙局的蔓延,是多種因素相互疊加交織所致。不讓“以房養老”騙局養癰成患,必須綜合施治。政府的監管不能缺位。雖然“以房養老”合同的簽訂純屬雙方當事人的自願,但鑑於老人不能釐清其中的複雜法律關係,政府職能部門在引導老人理性簽訂“以房養老”合同的同時,必須依法嚴厲懲處各種詐騙團伙和不良企業,從而以積極作為為老人的“以房養老”保駕護航。 —— 北京青年報
“以房養老”騙局的多發,從根本上說是養老服務的供給嚴重不足,讓騙子鑽了空子。因此,著眼長遠,政府應在鼓勵供給、滿足需求上久久為功。否則,許多僅僅立足當前的措施都只是治標不治本,無助於從根本上防止“以房養老”騙局發生。
——  版畫家

養老服務的巨大市場蛋糕,讓一些不法分子嗅到了利用“以房養老”幌子行騙的商機,極盡所能地念起詐騙歪經,老人們真要多個心眼呀! —— 超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