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 陝西居民用氣門站價格 明年6月10日後允許浮動

昨日,陝西省物價局下發通知,國家規定我省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自2018年6月10日起統一調整為每立方米1.23元,今年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暫不允許上浮,2019年6月10日後允許浮動。

國家規定,陝西省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自2018年6月10日起統一調整為每立方米1.23元(含稅,下同),今年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暫不允許上浮,2019年6月10日後允許浮動。

我省天然氣上游門站價格和中游省內管道運輸價格理順後,各地將加強城市配氣價格監管並啟動價格聽證等定調價程序,綜合考慮上游門站價格和中游管道運輸價格調整、增值稅稅率下調、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等因素,從緊從嚴安排用戶終端銷售價格。

各地居民用氣價格理順後,對低收入群體和農村“煤改氣”家庭等給予適當補貼。補貼資金由市縣財政予以解決,省級財政依據市縣補貼情況,從環境專項治理資金中給予適當資金支持。

要求上游門站價格允許浮動後,供氣企業要與下游燃氣企業充分溝通,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前,燃氣企業不得擅自停氣或臨時增加限購措施,要根據購氣人員數量增加情況,適當增加銷售營業網點,延長營業時間,保證用戶及時足額購氣。加大價格檢查巡查力度,依法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天然氣市場正常秩序。來源:三秦都市報(記者鄭伊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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