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普通的七品知县,地位并不高,每年到底能收入多少钱?

羽菱君


民间流传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在古代当一任地方官真的能有这么多收益吗?

我们以清代为例来看看。清朝文官和武官收入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文官要赚的更多,每个官员的级别和职务不同,到手的年俸也不一样。


清朝县官年俸是45两银子,外加20担俸米。这点钱养活自己都不够,更不要说养家了。

因此在康熙皇帝在位时期,官员贪污腐败的情况非常严重。

事实上清朝的官员们并不靠工资生活,他们有一项“养廉银”。

这是雍正皇帝上台之后,针对官员俸禄过低,贪污受贿现象严重而实施的针对性措施。

雍正规定,所有的地方官,在俸禄以外,都能有一笔养廉银。


养廉银的本意是想通过高薪养廉,避免贪污情事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

养廉银的来源来自地方火耗或税赋,因此视各地富庶与否,养廉银数额均有不同。

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为薪水的10倍到100倍。

《清全典事例》记载:总督为13,000至20,000两,巡抚为10,000至15,000两,布政使为5,000至9,000两,按察使为3,000至8,444两。知县一年的养廉银是1400两。

俗话说“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当时做府、县一级官员的,就算不太黑心,每年弄个万把两万银子还是小意思的。


如果心狠手辣,精于搜刮,更是远超这个数目。一任下来,个个都可以腰包鼓鼓。

比如知府除了本身的收入外,还有其所辖的各县的"孝敬",逢年过节收的"红包"都是一大笔财富。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说你做知府的即使不贪赃枉法,仅以官场潜规则的收入,一任也可以有十万银子的进账。

县官赚钱的主要手段是征收钱粮。钱粮就是田赋,最初征收实物,后来改成征收银子。

无论征收实物或银子,都有一种"耗羡",也叫火耗。就是指在征收银粮时,以弥补损耗为由,在正额之外加征若干比例。

一般情况下,征收银子,每两加征四至五钱作为火耗;征粮的话,一石加征二升左右,整算下来,是一笔可观的数字。


这笔耗羡并不归公,完全入了县太爷的私囊,成为公开的合法的收入。

如果县太你好是特别黑心的,这样额外征收的数字,甚至是正常税收的十几倍。

还有的县官在征收上来的银子成色和粮食质量上打主意。县太爷可以借口你交纳的银子成色不好,或者粮食质量不好,任意加码,敲诈勒索,老百姓是敢怒不敢言。

而且铜钱和银子的折算上,也是县官说了算。比如市价二千文折合一两银子,县太爷在征收时可以改定为二千四百文合一两,这又是一大笔外块。

朝廷知道田赋难收,所以不是要每个县都能百分百收齐上缴,而是按一定比例就算你完成任务。

常规年份,收到到八成就算完成任务。

大灾之年比例甚至更低。而县太爷可以在这上面做手脚,明明收了九成,可以报八成;灾年朝廷要求上缴常年的五成,县官就从百姓手上收个七八成,多的部分不用上缴的,就落入了县太爷的口袋,而农民实际上并没有少缴。


县官还管刑讼,遇到打官司的,也是他们发笔小财的好机会。

特别是大户之间因为财产打的官司,县太爷要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话,一场诉讼下来,县官有时能挣个万儿八千的也不稀奇。

同样是七品官,县官比有些京官过得滋润多了。京官一般没有机会直接向人民收刮,所以他们的收入主要靠外官的红包,称为为"冰敬"、"炭敬"。

外官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一般乐于同京官交结,俗话说“朝中有人好做官”嘛。

但这只限于有权的京官。多数小京官的生活是相当清苦的,所以都希望能外放实缺,自己也去捞一票发财。

然而"实缺""肥缺"毕竟有限,所以争夺十分激烈。

那些一辈子争不到的小京官,又没有捞钱的门路的,有的死了连棺材都买不起,要靠“同乡”、“同年”接济,才能入土为安。

参考:《清世宗实录》


刚日读史


知县这个称呼,是从宋朝开始,称“知(主持)某县事”,简称“知县”,官秩一般为七品。唐以前,知县称作“县长或县令”,万户以下为县长,万户以上为县令。关于知县的俸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标准。

秦汉时期:县令约秩千石或六百石,一石约60斤,县令的俸禄约6万斤或3.6万斤谷子,一斤谷子按2.5元计算,县令的年薪折合人民币约15万元或9万元(不包括节假日赏赐)。不过,秦汉时期发放俸禄,如果俸禄较高,实际发放通常会低于名义上的数目。比如二千石,只有中(满足)二千石,才会发放二千石俸禄。其余的真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实际发放的俸禄均低于二千石。

魏晋时期:以西晋为例,按官品各地分别授予职田和谷帛,授田标准为:一品50顷(每顷100亩),二品45顷,以下每品递减5顷,七品县官为20顷。20顷大概相当于今天几百亩地,岁入应该不少。

隋唐时期:以唐朝为例,官员俸禄分为禄分土地、实物和货币,其中禄分土地分为职分田和永业田两种,前者卸任后必须上交朝廷,后者相当于朝廷赐予的田,可由后代继承。

永业田:七品县官250亩:职分田:七品县官为50亩。仅靠这两份收入,唐朝的官员便可确保衣食无忧。然而 ,唐朝县官还有80石俸米收入,以及每月4050钱货币收入。可以说,唐朝县官是过得比较滋润的。有人统计了一下,唐朝县官的收入折合人民币在27万元以上。

宋朝时期:在人们印象中,宋代官员俸禄很高,其实,宋代官员中,只有中高级干部才能享受高俸,基层干部收入不是很高。宋代县官的俸禄,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发放,最高为月薪最高为20贯,最低只有10贯,除此之外,还有2到6顷职田岁租等收入,一家人过小康生活足够保证,但网传的月入12万的数目未免有些夸张。

明朝时期:明代官员的俸禄,只能用少到可怜来形容,以至于“百官俸给不足养自身”。这不是夸张,在明朝做官,如果不贪污,可能连温饱都难以保障。明朝县官的俸禄,月薪7.5石。这7.5石,还不能全发粮食,部分折合成纸钞。这有什么区别?明朝不善管理纸钞,纸钞严重贬值,粮食折成纸钞后,到市场上却买不到同等数量的粮食,甚至只能买极少部分。

清朝时期:清朝俸禄主要以货币结算,七品知县的俸禄为45两,不多。但自雍正朝后,清朝推行养廉银制度,七品知县除了本俸以外,还可收获1200两养廉银,大概知县一年的常规收入在20万元以上。

注:以上都是县官的常规收入,且只是大致情况,不同时期的月薪和物价都有所变动。


赵营平


古代专制社会,由于没有形成自下而上的选举制度,所以权力没有监督,只要官员能够买通上级,那么贪污腐败的情况就会层出不穷。如此一来,即便是县令也可能会有大量的收入,下面咱们就来谈谈古代知县的收入。



先说一下,“知县”的称呼开始于宋朝,称为“知[主持]某县事”,意为中央选派到该县的代理官员,明、清两代知县才成为了正式官员。

宋朝知县

宋朝官员工资普遍偏高,知县每月的正俸为20贯钱、5石米。宋朝时,一石米价值600文钱,也就是0.6贯。折算下来,宋朝官员每月正俸为23贯钱。除了正俸之外,宋朝官员还有各种补贴和奖励,比如各季节做衣服的布匹,以及柴米油盐和喂马的草料等等,有人做过计算,这些额外的收入是正俸的两倍。

以此计算,一个知县每月的收入在69贯钱左右,一年的收入为828贯钱。



828贯钱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以粮食计算

宋朝粮食0.6贯一石,宋朝一石约等于今天的120斤。这样算下来,一贯钱可以买200斤粮食。刚看了一下某宝的大米价格,普遍在5元左右。以此计算,宋朝一贯钱的购买力相当于今天的1000元,828贯相当于如今的828000元。

以工资标准计算

宋朝士兵以身高定工资,五尺二[1.64米]到五尺六[1.77米]的人月俸为0.5贯,年俸为6贯。以此计算,宋朝知县的工资是普通军人的138倍。

2018年我国人均收入已经超过6万元,以此计算,138倍等于828万元。

多说一句,宋朝的士兵的收入比老百姓收入高,所谓的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富有朝代,说的只是官员富有,普通百姓生活在宋朝是非常煎熬的。所以宋朝的情况属于制度剥削、贪污,这也导致了宋朝三百多年间发生了400多次农民起义,创造了历朝历代农民起义的记录。



明朝知县

明朝时期,由于“反贪克星”朱元璋的铁腕手段,明初官员工资不仅非常低,而且大部分人也不敢贪污。

以粮食计算

明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钦定官员每月的俸禄,七品的知县月俸为7.5石米。明朝一石米等于185斤左右,还是以每斤米5元计算的话,7.5石接近7000元,一年算下来等于84000元。

以工资计算

明朝初年,普通士兵月俸一石,骑兵月俸两石。以平均1.5石估算,知县的收入是普通人的5倍。



清朝时期

清朝是一个相对奇葩的朝代,他既不像宋朝那样高薪养廉,也不像明朝那样遏制官员贪污。他采用的办法是陋规,即官员通过各种成型的法律漏洞贪污,清政府竟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许了。

清朝有一个七品的御史李慈铭,他在日记中写到,一年的俸禄为135两白银。实际上这个收入还可以,毕竟清朝百姓的年收入也不过二三十两。但李慈铭是一个随波逐流的官员,他虽然不会贪污,但也靠着陋规收入了很大一部分财富。

在他的日记中,他一年的开销最低也在两千两以上。甚至有些时候,他一出手就是千两白银。



清朝时期,御史是京官,他们的收入远远不如同级别外放的知县。在同治、光绪年间,广东南海有一个知县叫杜凤治,他的日记中就详细记录了自己的收入。

当时清朝摊派给南海县的税收是4万两白银,可当地官员收上来的却是15万。另外,南海县经常派人禁赌,但赌博永远也抓不清。原因在于各大赌场都有官府背景,他们每年都会孝敬一定的白银,有的赌场甚至和知府有联系,南海县衙也靠着孝敬年入万两以上。

除了这些陋规之外,南海县还管辖着广州西关,每年靠着西关的烟馆、赌场、妓院等场所的孝敬收入7万两。

仅仅这几大项收入就有将近20万两。当然这些钱还需要孝敬上级,以及为县衙的工作人员开工资等等,具体他能剩下多少并没有记录。

不过,几年之后,杜凤治卸任。卸任前他还清了曾经的欠款,为儿子和侄子花钱买了官,买了房,自己还留下了几万两白银的存款。



从杜凤治的经历来看,区区一个县令,不靠贪污,仅仅靠着已经成型的陋规就能轻松达到十万。所以所谓的“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说的确实太保守了。


我是越关


自秦始皇实行郡县制后,历朝历代的七品县令的工资都不一样,总的来说,养活一家人没问题,想娶个三妻四妾那就捉襟见肘了,所以自古以来就有清水衙门一说。


远的不提,就以明清为例,明朝一个七品知县,一年的收入就是一万多斤大米,因为明朝给的不是钱,而是以米石来算的。到了清朝,县令的俸禄从大米升华成白花花的银子,一个县令年薪可拿40多两银子,外加几百斤大米,收入相当于现在一万多块钱。四十两多银子,用现代的眼光去看的确不多 ,但在那时,也不算一个小数 目,相当于三四户普通人家全年的总收入。

如果一个县令不赌不嫖,让一家人过上小康生活应该问题不大,即使如此,也会常常入不敷出。因为做为一个父母官,必要的应酬是少不了,总不能一直白吃白喝,自己该掏腰包时也必须掏掏腰包,再加上周济一些穷人,打点打点上司,一年能落个二三十两银子就不错了。因此,过去的县令常说自己一年下来是两袖清风,那可是真穷。



明朝的海瑞,清朝的于成龙,都是大名鼎鼎的清官,典型的穷县令。他们一生不贪不腐,公正廉洁,过了一辈子穷日子才赢得身后名。大多数县令都很难独善其身,胆子小的小贪,胆子大的,就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自古贪污受贿都要冒很大风险,尤其遇上朱元璋、雍正这些皇帝,一旦被发现轻则掉头,重则满门抄斩。

所以,在古代当个七品知县真的不容易。要么两袖清风,安安稳稳做官,要么贪污受贿,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


洛水清风


举清朝县令为例,县令收入有两大部分:一个明面上的俸禄以及税收损耗;第二个是灰色以及黑色收入。除了收入,清朝官员还有明面上的惩罚性以及捐赠开支,这种惩罚以及捐赠随意性比较大,一般官员一年连罚带捐能有十年薪水

罚薪加捐赠一举两得,一面可以惩治出错官员,另一方面变相增加税收,得名又得利。这样县令年底收入,就是合法非法的收入减去十倍的薪水

县令七品,俸禄是定死的,一年45两白银,以及45石粮食收入

在我们这地方有百亩百石说法,就是一百亩上好良田能收入粮食一百石。县令的俸禄,相当于县令一家有田20亩,外加每年额外收入45两。清朝人均耕地变化比较大,清早期人均耕地面积7亩左右,乾隆中期之后,大约三亩地,按照一家五口人计算,每家耕地大约15亩到35亩之间

总的来说,和普通农民老百姓相比,县令俸禄这块收入,大约是老百姓家的三四倍,这不算多,胜在不需要自己耕田劳作

除了俸禄,县令火耗这块收入是大头

所谓火耗,银两方面是指各地银两散碎以及成色不一样,交税之后需熔炼重铸,这样产生的损失就是火耗;粮食方面是指粮食运输以及储存过程中,产生的人吃马嚼虫食鼠咬损失。无论粮食还是银两,有损失就得补足,所以各地收税的时候,会有意识的增加税收比例

乾隆18年,大清税收白银约4913万两,粮食约1274万石。当时清朝共有县约1500个,这样,平均每县税收大约白银32753两,粮食8493石。如果火耗额外加收百分之十,一个县就能结余白银3275两,粮食850石,如果加收百分之二十呢?

各地火耗比例也不一样,比如同治六年,四川宜宾加收火耗银百分之十五;同治七年,安徽休宁加收火耗银百分之八……用清朝皇帝的话说,火耗这块没办法,如果地方官只收百分之十,就是好官了……

雍正时候大清开始实行火耗归公,这样官面上讲县令就拿不到这块收入了。不过雍正在实行火耗归公的同时,也实行养廉银制度,所谓养廉银,就是在火耗里面拿出一部分银两按级别分发给地方官。这块核算到县令级,他们一年能分到600-2000两左右

地方官会老老实实的火耗归公么?他们不会再加收?

至于黑色和灰色收入这块,有句话不是这么说么:破家县令,灭门知府

黑色谁也不知道有多少,黑色不提,灰色收入这块,每年的盐引过路费、罚款、税收时的布匹样品……都是可装腰包的银两。另外,官员上任离任,地方士绅还会奉上接风送行银两,这一块差不多两千两左右,县令一任三年,平均到每年又多出六七百两白银收入

这些钱减去十倍俸禄,算九百两吧,清廉的县令一年也有2000两以上收入,一般廉洁的要4000两以上。综上,和普通百姓相比,县令收入是普通农户家总收入的一百倍以上……

就算廉洁到极点,海瑞那样的,也有五十倍普通农户收入


灵石蕴珠宝




在唐宋时期,我国官员们的工资标准式比较高的,例如宋朝官员的待遇非常高。由于宋朝官员的编制太多,再加上待遇很高,造成了宋朝的财政压力很大。明朝建立以后,朱元璋为官员们制定的工资标准非常低。例如朝廷的一品大员,每年的俸禄只有100多两银子。这点钱还不够官员们一个月的开销,仅仅能够满足一家人的基本生活开支。清朝入关以后,沿用了明朝的工资标准,官员们的工资水平都不高。例如光绪皇帝的老师翁同龢,翁同龢也是正一品的高官,每年的俸禄只有100多两银子。



翁同龢是清朝出了名的清官,根据翁同龢自己的记录,自己家每年最少需要开支四五千两银子。平均每个月三四百两银子的开销,自己的工资只有100多两银子,翁同龢的钱从哪来的呢。我们聊一下七品知县的标准,在清朝历史上,一个七品知县每年的工资只有45两银子。这点银子比普通百姓的收入高,但比起乡绅们的日子差的很远。因此,无论是清朝还是明朝,地方官都有自己挣钱的渠道。其中,首先就是损耗归功。按照朝廷的规矩,百姓们缴纳粮食和银子的时候,会出现一定数量的损耗。



具体损耗多少,则是由各地区的官员们自己决定。在明清时期,地方官规定的损耗标准,甚至是朝廷赋税标准的1倍多,无形中加重了百姓们的负担。根据一些官员们的记录,一个比较清廉的知县,每年的收入最少也在1000两以上。至于江南富庶地区的知县,每年的收入能够达到几千两。作为知县大人的上级,知府大人每年的收入都在1万两以上,因此出现了“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至于巡抚、总督这种封疆大吏的收入,很难估计,因为每个地区的经济情况不一样。



对于明清时期的官员们来说,如果想维持比较滋润的生活,那就不得不挣外快。毕竟像海瑞这样的官员太少,如果官员不太合群,会遭到同僚们的排斥和挤压。曾国藩刚刚进入官场的时候,就是一个愣头青,结果得罪了很多官员。随着年龄的增长,曾国藩逐渐变得圆滑,官职也越来越高。对于地方官们来说,自己有很多挣钱的渠道。京官们没有这些条件,但京官们的日子也不差,因为每逢冬季和夏季,地方官都会送给京官们冰炭敬。冰炭敬的具体没有数额的标准,几十两没问题,几万两也可以。




对于那些拥有实权的京官们来说,都有冰炭敬。光绪皇帝的师傅翁同龢就是这样的官员,他自己可以不主动贪,但是别人送的钱,他不能不收。这是基本的规则,几乎没有人敢打破,否则就是和全体同僚们为敌。翁同龢的开支,基本上就是依靠冰炭敬,能够保证自己滋润的生活。至于翰林院等衙门的官员,由于没有什么实权,因此几乎没有官员送冰炭敬。这些官员被称为清流官员,清流有两层意思。第一,这些官员们的地位都很高。第二,这些官员们实在没有什么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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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尧居


正式的官俸当然不多。

唐宋明时期各有不同,有全额发放粮食,一半粮食一半铜钱,或者补贴官田,允许官员出租給佃户收取租金。

以清代为例,正七品知县只有45两白银和45斛粮食年资,分为春秋两季发放。

这么点钱财当然难以维持温饱,更不要说一家人的正常开支与人情交往,聘请师爷仆人。

因此雍正时期搞养廉银制度,以辖属当地情况列支养廉银,知县每年400至1800两。


四川達州


你難道沒聽說過!三年清知縣、十萬雪花銀的說法嗎?[what][what][what][what]也就是說一個七品的芝麻綠豆大小的小官一年在民間搜刮的民脂民膏平均數是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兩三錢三釐的銀子💰啊![吐血][吐血][吐血][吐血][吐血][吐血][吐血]


羽化飛仙靈蛇昇騰


七品芝麻官就是七品知县,知县大家都知道,相当于现在的一县之长。古代是县级政府的一把手,掌管县里的一切行政事务,也就是县衙门里面的县官。


七品知县算是古代官职品级最低的一个国家公务员,那么这样一个地位并不高的县令,他的年薪是多少呢?

古代随着朝代的不同,官府对于知县的俸禄发放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今天就以清朝七品县令为例,我们来看一下当时他们一年拿多少薪水。当然了在清代的工资并不叫薪水,那会叫俸禄。

清朝给官员发放的俸禄包括俸银和禄米两种,按照官职的等级划分为八级,清朝的俸禄不是每月发放的,而是分为两季发放,也就是说春天一次,秋天一次。清朝官员的基本俸禄算起来算是比较低的,一个七品知县一年的俸银也就45两。说实话按照当时的生活水平养活一家人都很困难,更何况那时候每个县衙里还要自己花钱请一个师爷。这不就是更亏大了吗?



其实不然,清朝除了按季发放俸禄以外,还格外颁发一种“养廉银”给官员们。什么叫“养廉银”呢?顾名思义,清政府为了避免官员贪污腐败的事情发生,就把从地方财政收缴上来的苛捐杂税,说白了就是搜刮的民脂民膏发放给这些官员。清政府是这样考虑的,拿钱养活你们这帮地方官员,有钱了你们就会好好的过日子,为朝廷效命。也就不会再去贪污受贿啦!

养廉银比俸银要多得多,一般是俸银的几十倍到几百倍不等。按照地方的财政收入多少而定。养廉银也是清朝特有的官员俸禄制度,这个制度创建与清世宗雍正元年(1723年),目的就是为了借高薪制度,来鼓励官员为官清廉,杜绝贪污腐败发生。所以这种为了鼓励官员特别发放的俸银就叫做“养廉银”。




上面这张图是清朝八个官员等级的俸禄和养廉银发放列表。我们从图中可以看出,七品知县的俸银是45两,禄米是45斛,养廉银是1200两。这样我们来计算一下,禄米不算的话,只算俸银和养廉银我们来看一下是多少,俸银45两加上养廉银1200两,合计就是1245两。折合成现在人民币的话,清朝一两银子等于现在的300元左右人民币。这样1245两银子就是373500元人民币。这就是一个七品知县一年的收入。


当然了这个数目对于一个清正廉洁的县官来说是足够用啦,可是对于那些大手大脚,胡作非为的贪官污吏来说根本就不够花的!所以历史上的贪官层出不穷,也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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