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非法狩獵野生鳥類 湘潭一男子被罰3000元

非法狩獵野生鳥類 湘潭一男子被罰3000元

氣槍

鳥類是人類的好朋友,然而卻總是有那麼一些人,貪圖口腹之慾,對鳥類進行非法捕獵。今年,縣森林公安局就查獲了一起非法捕獵的案子。

今年7月,縣森林公安局接到環保志願者舉報,有人在湘潭縣河口鎮湘蓮種植基地用氣槍非法狩獵野生鳥類,破壞生態環境。通過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楊某是河口人,居住在湘蓮種植基地附近,知道這裡自然環境優美,鳥類食物資源較多,許多野生鳥類經常在此停留並棲息覓食。

通過走訪掌握了嫌疑人楊某的犯罪證據之後,民警對楊某家中進行了搜查,現場查處氣槍一支,子彈三發。8月29日,縣森林公安局對該案偵查完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1條第二款的規定,縣人民法院判決楊某構成非法狩獵罪,因其投案自首,予以從輕處罰,收繳氣槍和子彈,並處3000元罰金。

在此,縣森林公安機關提醒全縣廣大人民群眾,鳥類是人類的朋友,未經批准,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獵捕鳥類資源,在以後的工作當中,森林公安將重點針對以氣槍、彈弓、攔網、電子誘鳥器等方式非法彈捕野生鳥類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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