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江蘇常州:揭開“煙卡”面紗 力糾不正之風

江蘇常州從整治“煙卡”入手解決黨風問題,29家單位、72名黨員幹部上交“煙卡”273張,退交違規資金129.63萬元——

揭開“煙卡”面紗 力糾不正之風

11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整治黨政領導幹部、國企管理人員利用名貴特產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問題階段性成效,專門提及江蘇省常州市組織對公款購買、黨員幹部違規收送“煙卡”以及菸酒店違規發售“煙卡”問題開展集中整治,29家單位、72名黨員幹部上交“煙卡”273張,退交違規資金129.63萬元。

“煙卡”是什麼?為什麼在常州一帶一度盛行?一張小小的“煙卡”,何以在全市引發了一場專項整治?

一張小卡片,不僅能取香菸,還可以換現金

在常州市紀委監委涉案財物保管室,記者看到一張張違紀違法黨員幹部收受的“煙卡”。一張卡配一個卡套,卡套上標有髮卡商戶的名稱、電話及分店信息,卡片上印有編號,註明了“價值×千元”或“某某品牌香菸×條”等信息,一些大型菸酒連鎖店發售的卡片上還有配合“煙卡”管理軟件使用的二維碼。

“煙卡”,十多年前在常州市場興起。在一些社會交往中,菸酒等實物體積大、攜帶不便,而“煙卡”方便小巧、包裝體面,甚至卡片顏色多用紅色顯得喜慶,這些特點使其迅速充當起“禮尚往來”的一個媒介,成為當地“人情交往”的“面子”首選。

“說白了,‘煙卡’就是菸酒店售出的一種香菸提貨憑證,不僅能領到香菸,還可以兌換現金。”常州市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有關負責人介紹,雖然有關部門曾制定《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等制度規範,但由於“煙卡”售卡商家絕大部分是個體工商戶,無論購卡還是退卡時,難以實行實名制。這種“便利性”使得一張小小的“煙卡”,能夠輕易兌換幾百元、幾千元甚至幾萬元現金。

這種“準現金”功能,使“煙卡”逐漸變了味,在一些人眼中成了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甚至進行利益輸送的工具。“這個時候,‘煙卡’就更像是一個幌子,而菸酒店就是一箇中轉站。”常州市菸草專賣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市菸草銷量一直比較穩定,儘管今年以來全面整治“煙卡”問題,銷量也未出現明顯下降。“‘煙卡’在各種菸酒店進進出出,實際上大多數並沒有兌換成香菸。”

促使“煙卡”風靡一時的,還有商家自己的“小算盤”。“煙卡”只能在指定髮卡商家使用,批量髮卡不僅能積聚大量預付資金,而且與直接銷售捲菸相比利潤更高。在常州市天寧區一家菸酒店,長期經營菸酒生意的趙先生向記者透露:“由於兌換現金時有一定手續費,辦卡與退卡之間有差價,現金退卡一般不高於九五折,商家有5%-10%的差價賺取。要是遇到丟卡、過期等情況,還相當於白賺了一筆。”

於是乎,利益驅動之下,商家趨之若鶩地製售“煙卡”,給本來就已畸變的“煙卡”消費市場“加了把火”。

人情外衣遮掩下,送的人習以為常,收的人也不以為然

由於市場化髮卡主體多頭、源頭風險不可控,購買後又流通性強、兌現極其方便,“煙卡”成為一些不法分子拉攏腐蝕黨員幹部的“腐敗卡”。

常州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有關負責人介紹,相比直截了當地給錢給物,“煙卡”披上了“人情往來”的外衣,看似既隱蔽又“高雅”,但“人心似鐵,官法如爐”,在當地,不少黨員幹部因收受“煙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甚至嚴重違紀違法受到嚴肅查處。

鐘樓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仁華,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人員在企業改制、土地徵用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財物,其中就包含價值16.1萬元的“煙卡”;天寧區政協原副主席張傳興,收受“煙卡”18.83萬元,涉及40餘人次……

據介紹,近兩年常州紀檢監察機關查辦的留置案件全部涉及“煙卡”。而且,僅去年一年,市紀委監委就查處收受“煙卡”案件41件。

“現金不能拿,抽幾條煙、喝幾頓酒不礙事”,這是一些違紀違法人員接受審查調查時的普遍心態。面對管理服務對象、請託人等溫水煮青蛙式的“圍獵”,少數黨員幹部誤認為收送“煙卡”是正常的禮尚往來、人情交往。久而久之,送的人習以為常,收的人也不以為然。

李文濤,常州經濟開發區原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因受賄、濫用職權被嚴肅查處,在他非法收受他人的好處中,“煙卡”便是主要受賄財物之一。

在《悔過書》裡,李文濤寫道,早在上世紀90年代他在武進區環保部門工作時,工資每月不超過200元,當時去一些工廠檢查,基本上每個廠都會給一包香菸,檢查一天平均收受四五包,他把香菸拿到菸酒店售賣,幾天下來超過自己的工資收入。後來,煙越來越高檔,再後來有了“煙卡”“換起錢來更方便了”。

據李文濤供述,在其擔任戚墅堰區環保局局長、丁堰街道黨工委書記等職務時,有人找到他辦理請託事項,經常會拿“煙卡”開道。每年春節、中秋等節日前後,都會有人送上“煙卡”作為節禮“表表心意”。其實他也知道,這“只不過是掩耳盜鈴罷了”。

辦案人員介紹,該市查處的收受“煙卡”案件中,違紀違法行為絕大多數發生在節日期間。“收送‘煙卡’不僅敗壞了風氣,助長了‘四風’,還有的以情感投資為名行賄賂之實,行賄受賄雙方都找到了所謂的‘安全感’‘親切感’,其實已經觸犯了黨紀國法。”

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謝某某,先後收受“煙卡”40餘萬元,佔到其涉案金額的三分之一以上。每張“煙卡”能兌換少則五條、十條,多則數十條香菸。這些“煙卡”有的是在辦公室“半推半就留下的”,也有的是違規吃請時在酒店、餐廳被“直接塞到口袋裡”的。在接受審查調查時,對於一些“煙卡”是誰送的、送了多少,他自己都已經難以分清。

專項整治讓“‘煙卡’就是‘腐敗卡’”成為共識

“‘煙卡’雖小,但不可忽視,絕不能任其發展,讓其成為影響政商關係和社會風氣的頑疾。”江蘇省紀委常委、秘書長鄭立新介紹,今年1月,省紀委監委根據省委巡視、日常監督、審查調查等工作中發現的常州市一些黨員幹部存在收送“煙卡”等問題,專門向常州市委發出紀律檢查建議。

隨後,以公款購買、公職人員違規收送“煙卡”以及菸酒店違規發售、超配額髮售“煙卡”為兩大重點,一場專項整治在常州開展起來。市委成立6個督查組赴所轄區(市)和市級機關部門開展聯合督查,督促推進專項整治。

常州市紀委監委出臺整治工作問責辦法,組織各地各部門自查自糾、開展交叉檢查和察訪,查處違規收送“煙卡”問題82人次,召開2次警示教育大會,製作2部“煙卡”問題警示教育片,通報曝光典型案例12批次19起。

按照“控源頭、堵變現、強監管”的思路,商務部門牽頭,菸草、市場監督管理、稅務等職能部門配合,對全市1.7萬餘家捲菸經營戶進行全面排查,市酒類流通行業商會向業內發出拒售“煙卡”倡議。各監管主體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對違反髮卡規模、商業預付卡制度、非現金退卡等規定的從嚴處罰。

“不好意思,您要買香菸可以,但‘煙卡’我們店裡是不再賣了!”11月25日下午,記者隨武進區紀委監委察訪工作組來到該區湖塘鎮一家菸酒店諮詢購買“煙卡”,店主一番回答把“送上門”的生意擋在了門外。

常州市紀委監委第五紀檢監察室負責人告訴記者,經過專項整治,“煙卡”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黨員幹部對“‘煙卡’就是‘腐敗卡’、收卡就是收現金”已形成共識。“察訪中,我們也發現有極少數菸酒店還存在違規發售‘煙卡’問題,還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

“集中整治階段取得的成效是‘易碎品’,手一鬆就容易出問題,不能打了一場勝仗就鳴金收兵,一有成效即見好就收,必須要長期鞏固下去,堅決防止反彈回潮,抓早抓小,寸步不讓。”常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張春福表示,目前專項整治工作已轉入長效治理階段,將進一步暢通“煙卡”腐敗案件線索來源渠道,完善查辦案件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高效組織協調工作體系。

在青果巷歷史文化街區,談到這次雷霆之勢的專項整治,市民孫先生拍手叫好:“老百姓平時用個超市卡是圖方便,菸酒店又不會天天去,辦卡圖什麼?裡邊的貓膩大家都懂,就該剎住這股歪風。”(本報記者 張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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