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孫楊和主檢查官等人簽署的文件是協議麼?有什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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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在去年聽證會後公佈了一段視頻,視頻內容為三名檢查人員和孫楊簽署了一份協議,孫楊把這份協議的內容也公諸於眾,協議中顯示,主檢察官出示反興奮劑檢查資格後,孫楊積極配合調查,但是在血樣和尿樣的採取中,檢查官沒有提供資格證明,只提供了護士證書,也就意味著都屬於無關人員,除去主檢查官外,其餘人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所以無法完成本次尿檢和血檢,血樣也不能帶走等備註。並且在協議的末尾出現了巴震,孫楊和檢查人員的名字,時間是2019年9月5日凌晨2時50分。



從這個協議中可以看出這是雙方當晚發生的整個過程,以及為什麼未能完成檢查的原因進行了分析,那麼這個協議對孫楊有什麼作用嗎?




如果在上訴的過程中,這個協議可以作為證據,孫楊並不是暴力抗檢,而在之前國際體育仲裁路頒佈的結果來看,孫楊之所以被禁賽八年就是因為他不配合檢查,暴力抗檢所致,而如今孫楊曝出整個過程以及協議來證明自己並沒有暴力抗檢一事,所以這對孫楊來說是個有利地證據。


排球boy


現在回過頭來看孫楊這件事,簡直就是個冷笑話。

孫楊跟那個三個檢查人員簽了一份協議。自認為萬事大吉,沒有什麼問題了。沒想到最後被別人擺了一刀。然後他自信滿滿,覺得依據在手,什麼都不用怕。然後懟WADA、CAS。

孫楊秉著“我在理,我怕誰?”最後又怎麼樣呢?被CAS判了禁賽8年,簡直就是個笑話。孫楊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我們再來談孫楊這個事。孫楊與三位所謂的檢查人員寫了一份協議。具體內容我們就不說了。但是有一點必須著重說一下,那就是孫楊認為有兩名檢查人員無資質,拒絕接受檢測。而且跟領導打了電話,反映了這件事。

主檢查官已經同意了此次抽檢無效,同意“已採血樣本不能帶走”。按道理這樣的協議是真實有效,具有法律作用的。

可惜最後他們不認!

是誰不認可?是那個主檢查官?還是WADWPA,或者是CAS。也許他們三者都不願意認可,唯獨孫楊一人把這份協議當回事了。


但是孫楊把這份協議當回事錯了嗎?相信很多人會認為沒錯的,要不然籤協議幹嘛。至於為什麼被判“暴力抗檢”,實在難以理解。都認為檢查無效了,你管孫楊方怎麼處理樣品,怎麼就變成“暴力抗檢”了。


湘楚風雲


這個協議是藥檢官無法抵賴的證據,即使藥檢官過後辯解稱是在孫楊的威脅之下才簽字的,但是通過孫楊爆出的視頻來看,現場並無威脅的行為。如果藥檢官所簽署的協議瑞士聯邦最高法庭認可,孫楊就不存在暴力抗檢一說。

藥檢官是給孫楊挖個陷進;

先不論孫楊是否清白,但是從藥檢官簽署的協議看,已經同意不帶走血樣。可是藥檢官之後卻說怎麼分離是孫楊的事,那麼藥檢官在名知道無法安好無損的分離情況下,還宣稱自己要帶走裝樣本的玻璃瓶,唯一的方法就是破壞性的毀壞。孫楊掉入對方的圈套之後,就變向給對方留下了把柄。在我看來,如果藥檢官一定要帶走樣本,孫楊的行為就是暴力抗檢。可是藥檢官同意不帶走樣本,就不存在暴力這種說法。而這份雙方簽署的協議就可以證明,當時藥檢官已經承認手續有問題,對於孫楊來說這份協議非常重要。

孫楊起訴不應該把重點放在資質上,而是應該放在藥檢官誠實度上;

關於孫楊為什麼要這麼衝動,咱們都不好妄下結論。但是如果孫楊有翻案的機會,我覺得就應該把重點放在藥檢官身上,首先起訴孫楊的是反興奮劑機構,可是直接當事人就是藥檢官,無論藥檢官有無權力做決定不帶走樣本,但是隻要藥檢官同意不帶走,那麼就不算暴力。只要孫楊能用視頻證據和簽署的協議證明藥檢官不夠誠實,那麼就有翻盤的可能。

您有什麼不同見解嗎?歡迎大家一起討論留言,說出您的看法。


小螞蟻體育


感覺都被帶偏了,壓根就不可能簽署什麼協議。主檢官說白了也就是個採集樣品送到檢測機構的搬運工,她有什麼權限去簽署什麼協議呢?

孫楊嗮出來的只是隊醫幫他寫的一紙情況說明,因為開始孫楊簽字了的檢測單被孫楊撕毀了。而主檢官門在上面簽字這是規定要求!就如去醫院看病,醫患雙方都必須簽字一樣!


無氣倒被人欺


沒有價值,這只是個說明。這三個人都是打工的,沒必要在孫楊不給樣本的情況下,捨命保瓶吧?過程中楊女士多次給公司領導彙報情況,上級建議的最後的努力是,要求必須拿走容器,因為他是無法打開的。後果也都交代了,孫楊仍不放棄,所有努力盡到了,檢查已經無法完成,樣本愛咋處理咋處理吧,這是很正常的,拿這時候檢察官的話說成是檢查官同意砸瓶肯定是斷章取義。這份聲明是巴姓隊醫寫的,立場就是他們自己的,他們認為對方無資質,情況確實這樣,簽了字就可以走了,有無資質可不是靠這一張聲明能定的了的。


Muandkamu


1)WADA執法犯法,性質比孫楊更惡劣!他們自己制定的規則,而其中國國內的買辦們可以隨意違反,然後自己可以隨意改變規則!一點公信力都沒有,不配再做違禁檢查工作!

2) CAS仲裁不以客觀證據為準,反而以主觀臆斷判決!違反仲裁的本質!有點類似於多年前南京彭宇碰瓷案的法官判決方法。


洪水泉


主檢測官楊冰柔,血檢官林黃芬,尿檢官武兵,他們看過這份協議,而且是自願簽署,沒有人強迫他們。這份協議應該是有效的,具備法律效力。

林黃芬為孫楊採集血樣,已經違反中國法律。WADA和IDTM連中國法律都不在乎,當然不會承認這份對他們不利的協議。

規則都是WADA制定的,解釋規則的權利也在他們。他們完全可以做出對自己有利,對孫楊不利的解釋。所以,血檢官和尿檢官不需要接受任何專業培訓,不需要具備資質,不需要出示證件。所以,採樣過程可以不遵守規範,甚至根本沒有強制性技術規範。這些就是他們一再強調的“規則”!

這樣的規則足以證明WADA和IDTM的不專業,不規範,不嚴謹。這樣的機構沒有權威性可言,基本就是草臺班子!


海不揚波C


這種文件毫無價值。

一,對方在你處,你圍著別人不鑑不讓走,別人能怎辦?

二,如對分自願的,那此文件應對方親自書寫說明,可此文件全篇都是巴醫生從他的出發點書寫,卻要人鑑名。

三,不論當時發生什麼,不論檢查官是否自願。只要檢查官說是強迫的,沒有法官會不相信,就連吃瓜的群眾也會相信是強迫的,應順序錯了。此文件不應孫方書寫,因是你不讓別人帶走血樣的。要檢查官真認為資質有問題不能完成此行任務,應有檢查官書寫說明,而孫方只要鑑名就行,現恰恰顛倒。說明是孫方寫的,檢查官只簽了名,這跑到那兒,別人都會認定此文件是逼迫檢查人員簽名的。因為孫方無權去說明檢查官的資質問題,不合規要檢查官自已認定,自己承認並寫原因。

四,所以在庭審中,孫方不敢拿出此文件做證據,因經不起一駁。如拿出來反而法官會更認定有逼迫行為。

綜上所敘,此文件有何用,能說明什麼問題,只能給人感覺是在威脅下的產物。


山雨欲來風滿樓2020


當國際體育仲裁宣佈孫楊被禁賽8年後,孫楊在第一時間就表達了自己沮喪的心情,以及一些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這其中就有一份幾人籤的協議和籤協議的視頻,但實話實說即使是這樣,孫楊也似乎處於不利地位。

孫楊一案主要是抗檢,孫楊一方認為是檢測3人不具備檢測資格,這其中只有一人擁有檢測資格證書,在這種情況下,孫楊毀壞了裝有血液樣本的容器。而在這份協議中更是清楚的寫出了事情的經過,著重說明了檢測三人的身份,這裡面確實沒有涉及暴力抗檢的說法。

一直到現在,孫楊都在拿證據,以此來證明自己的清白,無疑這份協議和簽字視頻可以作為一個證據,在視頻中更是可以看見簽字人在簽字。但事實是情況不容樂觀。這份協議是孫楊發在社交平臺上的,而現在已經被孫楊刪除了,孫楊為何刪除這些證據我們也不明白。



在很多網友認為,孫楊抗檢一案之所以走到現在這種狀況,與孫楊的團隊有些關係,因為他們沒有在合適的時間做正確的事。



愛體育的貓咪


籤的什麼文件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文件顯示了,做出最終仲裁的機構很無恥。

一名曾被孫楊投訴過的兼職主檢測官帶著沒有資質的護士和一名建築工人,就這樣前往孫楊家裡進行如此重要的興奮劑檢測,這確實很不嚴謹,並且違規。

孫楊認為,檢測人員很不專業,不但證件不足,還穿拖鞋短袖來工作,所以拒檢。

仲裁最終也承認檢測人員有問題,但給出的解釋是:即使存在疑慮,也要先把樣本交給檢測人員,以後再上訴。

這個解釋就是一個笑話,不禁讓人想到這樣的一段對話:

“警官,那個人要拿刀砍我。所以我反抗”

“他只是拿刀,並沒有砍到你,所以就算他有動機,也沒構成事實,所以你不能反抗。”

“那如果他真的砍死我呢?”

“你放心,那樣的話,他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當然,這只是電影中諷刺的一段對白,但仔細想想,這個仲裁解釋不就說的是這個意思嗎?西方文化是外向且具有侵略性的。這樣的解釋真的無法讓人信服。

請看下面的事實:美國有一套法律,叫做“不退讓法”。裡面這樣規定:當你認為對方會傷害你時,可以使用致命武器回擊。

請注意,這裡是只要你認為對方有傷害你的意圖,你就可以反擊。至於對方到底有沒有傷害你的意圖,不重要。只要憑你的主觀判斷就可以對他反擊了,而且是可以發起致命反擊。

看看吧,這就是虛偽的西方人。對內,就是如果有疑問,直接反擊。而對於我國運動員,就要等對方傷害到我們了,才讓我們再去申訴。請注意,是申訴,還不是讓我們直接反抗。

這是什麼邏輯?這就是赤裸裸的雙標。

所以,不要糾結那些檢測人員到底有沒有資質了。話語權,解釋權都在白人手中,他們怎麼說都有理。

莫須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懷玉其罪,我想這就是事情的始末。所以,我對未來的結果也表示擔憂,但我堅決支持上訴。

里約奧運會上,我國運動員就受到很多不公正待遇,呂斌、陳一冰、黎雅君、還有女子體操項目等,都被裁判的黑哨吹走了金牌。現在,他們又對我們另一個金牌獲得者下黑手了。

那麼,為什麼他們會這樣呢?

答案就是我國崛起了,他們害怕我們了。害怕他們本就不存在的“白人至上”沒有了。

奧運奪冠,往小了說是為國爭光,往大了說是增強國人自信心,而落後太久的我們,最缺的就是自信。中國要崛起,除了經濟上、科技上的崛起,當然也要在精神上崛起。那些崇洋媚外,把外國人高看一眼的,就是思想精神上被壓垮了,跪得久了,站不起來了。

我們要崛起,要建立文化自信,制度自信,當然也要對自己的體魄有信心。打壓我們的奧運冠軍,其實就是打壓我們對國人強健體魄的自信。

前不久,孫楊在法庭上,由於翻譯官不稱職,換了個翻譯,就被說成藐視法庭。按照他們的邏輯,既然孫楊不能懷疑檢測人員的資質,那麼,為什麼對一個翻譯員的資質就要求嚴格?

簡直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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