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5 南召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恶团伙8人获刑

南召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恶团伙8人获刑

9月20日上午,南召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陈某等8人涉恶团伙案当庭公开宣判。南召县人民法院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判处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刑罚。

南召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恶团伙8人获刑

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6月,王某、陈某为非法采挖河沙,纠集其他六名被告人形成恶势力团伙,多次威胁、恐吓周边群众,并非法拦截政府巡河车辆,辱骂、恐吓政府巡河人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南召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恶团伙8人获刑

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南召县检察院始终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把握职能定位,精心组织实施,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坚决依法严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作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村霸”、农村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涉恶案件。

加强对黑恶犯罪案件的诉讼监督,依法履行立案监督、审查、追捕、追诉等职能,坚持从重从快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形势政策,确保案件质量的情况下,提高办案效率,达到震慑犯罪分子效果。

加强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有关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好信息通报平台,畅通案件线索渠道,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向,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统一执法思想,统一定案标准,坚持和完善重大涉黑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做法,始终做到坚守法治、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有效的打击合力。

加强法治宣传力度,通过检察官说法基层行、送法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切实开展防范各类违法犯罪的释法说理、普法宣传等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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