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无证还醉驾 东津一男子违反交规受重罚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吴宝平、刘璋妍)常言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可襄阳东津一男子走亲戚喝醉了酒,还驾驶车辆回家,途中避让轮摩托车时,因酒劲发作和操作不熟练车辆撞上路旁花坛而无法行驶,其便躺在人行道上呼呼大睡。东津新区公安分局平台大队在处理时发现,其不仅无证驾驶,且涉嫌酒后驾车,因此对其从重处罚。

9月12日,东津镇郑湾村的郑某到亲家家作客,中午亲家盛情款待,郑某就喝了不少白酒。下午准备回家时,亲家又热情挽留,总奈盛情难却,晚上就又留在亲家家喝酒、吃饭。吃完饭后,郑某又和几个朋友到大埠街一KTV厅唱歌,期间又喝了几瓶啤酒,众人一直闹到深夜。郑某趁着酒劲,不听朋友劝说,驾驶一辆“福田”牌轻型箱式货车回家。当行驶至鹿鸣路唐庄村路段时,一辆摩托车突然从对面驶来,郑某急打方向避让,由于酒劲发作加上操作不熟练,把货车开上了路边的花坛,货车受损严重,无法行驶。闹腾一天疲惫不堪的郑某,便躺在现场人行道上,呼呼大睡起来。

9月13日凌晨1时许,东津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此路段时,发现了花坛上的货车和躺在地上的郑某,遂上前盘查,发现他一身酒气,涉嫌酒驾,便将其移送至东津移动警务平台大队处理。

平台大队民警通过调查还发现,郑某驾驶的“福田”牌轻型箱式货车的所有人为其儿子,其尚在驾校学习,并未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郑某因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分别受到罚款1000元和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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