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蔡元培女兒女婿故居“馬嶺山房”如今被騰退了

2018-07-25 23:41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高敏 通訊員 西法

蔡元培女儿女婿故居“马岭山房”如今被腾退了

馬嶺山房(資料圖)

杭州市玉泉路1號,一片鬱鬱蔥蔥的樹林裡,有一座不起眼的老別墅。門口的石碑介紹,這是蔡元培女兒蔡威廉與女婿林文錚的故居。

一座歷時80多年的老房子,見證了悲歡離合,也承載了很多故事。

從2005年開始,關於這套房子的產權之爭就沒有斷過,經歷數場官司之後,到2010年,林文錚的後人將別墅以10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了張某夫婦。

別墅易主後,紛爭還是不曾間斷。近日,杭州市西湖區法院執行局的法官們再次來到這棟老別墅,對居住在這裡的李女士一家進行強制騰退。

見證愛情的“馬嶺山房”

這套現在外表看起來有些破敗的老別墅,在當時是座十分漂亮的小洋樓。關於這套房子的報道很多,據悉,上世紀20年代,林文錚與蔡威廉在杭州喜結良緣,蔡元培出資5000大洋給兩人蓋了這棟270多平方米的洋房,並親自為此樓題下了“馬嶺山房”四字。

這幢別墅幾乎是蔡威廉一手設計的,建成後,蔡元培也經常來小住。

根據西湖區法院的介紹,別墅原產權人是林文錚先生,1989年10月5日,林先生去世,由於他生前立有字據,該房產由子女和外孫共5人共同繼承,而房產分割歸屬到各子女之前,全部交託子女之一的林A經管。

1991年開始,李女士租賃使用南側的一幢房屋。次年10月,林A的姐姐林B以5萬元的價格,將李女士現住的平房按佔地面積劃出53.6平方米進行轉讓,林、李雙方簽訂轉讓契約。該契約經雲南省曲靖市公證處公證。

李女士說,合同簽好後,她就支付了5萬元購房款,並且居住至今。

圍繞老房子的訴爭不斷

根據林文錚先生的遺願,這套“馬嶺山房”是分割成5份的。但從1998年10月到2005年8月,4位房屋繼承人均決定將各自繼承的房屋部分都贈與林A,其中也包括了林B及丈夫,兩人也將名下的房屋產權贈與了林A。

就這樣,林A夫婦取得了房屋所有權證,可這套老房子的糾紛也由此開始了。林A夫婦要求李女士一家搬走,但李不肯。2006年1月開始,林A夫婦就通過訴訟及申請執行的方式要求李女士搬離,李女士拒不配合。

2010年7月,“馬嶺山房”再次易手,當年這則消息見諸報端,引發了很多人的關注。據買家張某夫婦稱,他們以1000萬元的價格從林A夫婦手上買下了這套房屋,並辦理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問題是,李女士一家依然住在裡面。2006年至2014年期間,李女士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林A夫婦、林B之間打了3場官司,最終,法院判決確認張某夫婦與林A夫婦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現房屋所有權人為張某夫婦。

2015年11月,張某夫婦起訴至西湖區法院,要求李女士立即騰退,並賠償經濟損失200萬元。

西湖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張某夫婦系玉泉路1號房屋的所有權人,李某無權佔有該房屋,張某夫婦有權要求李某騰退。李某無權佔有張某夫婦的房屋,給他們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但法院認為,李女士並非無故侵佔張某夫婦的房屋,且張某夫婦購買房屋時,應當知曉李女士仍居住在內,另外,該房屋建造年代久遠,2008年即已被鑑定為C級危房,房屋價值受到較大影響。法院最後判決李女士騰退房屋,賠償張某夫婦損失30萬元。

9個多小時騰退完畢

2017年12月,張某夫婦向西湖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後,於2018年1月強制執行到30萬元支付給張某夫婦。

賠償款是到位了,接下來的房屋騰退是個大問題。承辦法官多次上門勸說李女士主動搬離,都沒有起到效果,法官向她發出“最後通牒”,李女士也無動於衷。

近日,西湖區法院一場又一場騰房行動攻勢猛烈,強制騰退“馬嶺山房”那天,全院出動了53名幹警、10輛警車趕赴現場,分組行動。

經過9個多小時的執行,西湖區法院完成對玉泉路1號的強制騰退,並當場將房產交付給張某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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