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為什麼在美國拉丁裔(西語系)不被算作白人?

用戶65268104


這是個歷史問題,美國的白人是現時代或者是前幾百年引於為傲的人種,而美國拉丁裔人從膚色上講也是白人,但因為是西班牙語系而總被自稱純美國的白人不予承認!

美利堅合眾國成立之前是英國殖民地,受英國的殖民影響及人種,語言的交雜,現在的美國人基本上是英國的雜交人種,十八世紀美利堅合眾國成立後,美國當權者開始擴張,先是對周邊地區進行蛋食,當時的西班牙對北美沿海交通便利地方佔領較多,且殖民統治數百年之久,同葡萄牙一樣是美洲及拉美洲的老牌開拓者,美國自一八六二年對墨西哥進行有預謀的蠶食進攻,最終佔領了西班牙語系的加洲,得洲及新墨西哥灣等,使美國疆域得到不斷擴展,隨著被佔領地區的經濟不斷髮展,人口的遷移,雜居不斷加深,但地區性的人種岐視還是根深蒂固,原來西班牙語系的白人始終沒被原美國原土著的白人所承認,總認為他們是有色人種,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地的雜交人種比自己倭一截。

為這一課題,本人在美留學期間也曾作過一個調查,但許多年過去了,許多論文中的數據早已忘記了,無法恢復到那時做課題回答的狀態,只能拾起邊角料權充作答,且作為拋磚引玉吧!

《回答完畢》


粗魯的文人


我是歷史心發現,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美國白人的定義非常狹隘,主要指的是WASP(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人群,也就是盎格魯薩克遜白人新教徒,這夥人是從五月花號上第一批移民美國的主力,也是美國最重要的中堅力量。這些人包括從英格蘭、德國、荷蘭移民而來的新教徒,愛爾蘭、蘇格蘭裔主要以天主教徒為主(愛爾蘭長期在英格蘭統治下,天主教臣民飽受迫害,蘇格蘭也沒有跟隨英格蘭改信聖公會或新教),德國裔一度是美國人數最多的移民群體,甚至超過英國,二戰時和德軍作戰的盟軍總司令艾森豪威爾就是德國後裔(包括現在的總統川普)。這些人信奉清教戒律,奉行資本主義價值觀,天性自由,努力限制政府權力,是建立美國和使美國高速發展的主要推動力量。上層有20世紀的洛克菲勒、範德比爾特、JP摩根這樣的頂尖資本家,中下層有各地莊園主(比如德州紅脖子,持槍權是他們的命)。從地理上來看,這些人主要來自西北歐,可以算作泛日耳曼人。其次,還能算作白人的是東南歐移民,比如大量的波蘭人、意大利人、捷克人、匈牙利人等,這些人主要是天主教徒。

五月花號上金髮碧眼的西北歐人才是美國的白人中堅

拉丁裔主要指西屬美洲移民後裔,拉丁裔很多都是歐洲白人和黑人或當地印第安人的混血,很少有純白人血統,美國的種族分類遵循一滴血原則,也就是說,只要有其他族裔的混血,就算很少,也會算作非白人。其次,拉丁裔本身也不符合美國白人的定義(即從歐洲特別是西歐直接移民美國的後裔),西班牙本土人,如果嚴格來說,也不是西北歐那種“純白人”,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南部主要是南歐人、摩爾人、阿拉伯人(撒拉遜人)、北非人的混血,他們的長相和西北歐人區別肉眼可見。

南歐人黑髮比例很高,完全不同於西北歐人

拉丁美洲純白人較多的是古巴人,古巴革命時,大量的古巴人逃往美國,這些人主要信仰天主教,但卻更認同美國的資本主義價值觀,是共和黨的鐵票倉。比如美國現任參議員克魯茲。

得克薩斯州參議員泰德·克魯茲


歷史心發現


美國種族意義上的白人並不是只看膚色,而是要挖掘得更深。總體上說,能在美國算得上白人的只有WASP,就是膚色是白(White)的,是盎格魯-薩克遜人(Anglo-Saxon),且還要是基督新教徒(Protestant)。白色膚色與基督新教很容易理解,重點是中間的盎格魯-薩克遜。盎格魯-薩克遜是古老日耳曼民族的一個分支,經過多年的戰爭,逐步在歐洲大陸,特別是英倫三島佔據主流。隨著大航海時代的到來,盎格魯-薩克遜人有分散到了美洲新大陸,併成為當時拓荒者的先鋒,自然而然,盎格魯-薩克遜人成為當時英國與美國的主流人群。今天英國與美國還再因同為盎格魯-薩克遜人而關係緊密,稱之為“英美特殊關係”。時代發展到今天,盎格魯-薩克遜人的範圍已經拓展,只要血緣沾點關係,就可以成為WASP,但拉美裔人,特別是不信奉基督新教的白色人種,仍不能在美國算作白人,也就沒有WASP人在美國的社會地位。


琺大庶吉士


首先我們要確定一個東西,就是:美國所謂的“拉丁裔”“西班牙語裔”,並不是指的“西班牙人”,西班牙人是純正的白人,而所謂的“西班牙語裔”“拉丁裔”,實際上是指的西班牙人在殖民拉丁美洲的過程中,與當地人混血所生出來的後代,這些後代明顯帶有印第安血統,因此一般所說的拉丁裔指的是拉丁美洲的非白人血統。

實際上人類大多數是混血,很難找到所謂的“純血統”的人,基因檢測下來,100%的某種血統的人幾乎沒有,而如果按照媒體所謂的“血統”含義,那麼所謂的白人大致可以分為

  1. 盎格魯-撒克遜系日耳曼人,以英格蘭任為代表

  2. 德意志系日耳曼人,以德國人為代表

  3. 凱爾特人,以蘇格蘭人,愛爾蘭人為代表


  4. 拉丁人,以法國,意大利,希臘為代表

  5. 斯拉夫人,以俄羅斯,波蘭人為代表

請注意,猶太人有時候被歸類於白人,有時候不歸類於白人,這取決於媒體的傾向度。

而實際上由於混血的原因,從面孔真正去區別與白人和拉丁裔是很困難的,儘管多數拉丁裔是可以通過混血程度看到其印第安人血統,但是還有相當多的人是無法看到的。


伊莎貝爾·阿佳妮,看起來像白人,其實是柏柏爾人,她的父親是阿爾及利亞人


梅西個子不高,看起來不像白人,其實他是純粹的白人,屬於意大利裔


李建秋的世界


首先我們確定一下拉丁裔的概念,所謂拉丁裔其全稱是西班牙裔和拉丁裔美國人(Hispanic and Latino Americans)。

從廣義上說,所有血統源自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或者拉丁美洲,母語為西班牙或葡萄牙語的,均可被稱為拉丁裔。

但從實際上來說,在美國的拉丁裔是指歐洲人和當地印第安人的混血,其中尤以墨西哥、古巴、巴西移民為主。

在早期大航海時代,西班牙和葡萄牙佔領了大片美洲領土,他們奔放的性格和開放的作風使得他們大量和當地土著通婚,從而形成了一個混雜歐洲伊比利亞拉丁人種、美洲印第安人種和部分黑人人種的新印歐種族。

在美國的拉丁裔在不同的地區,其混血比例也是不同的,這也反映了美國開發和移民融合的歷史。比如原來從墨西哥搶過來的西南部幾個州(德州,加州,新墨西哥,阿利桑那),那裡的拉丁裔就擁有最多的印第安血統。而阿拉巴馬和路易斯安再加上南加這些非洲裔居多的地區,拉丁裔裡的非洲血統就很高。

所以在美國,拉丁裔一般被認為是有色人種。當然部分拉丁裔從容貌上看因為血統混雜,還是有一定區別的。


詹妮佛洛菲茲(這就不用說誰了吧)


安東尼奧·維拉萊戈薩(歷史上首位拉丁裔洛杉磯市長)


布魯諾·馬爾斯

Sonia Sotomayor(美國大法官)


海外信息小磚家


不是這樣的。

在美國,白人的定義是歐洲、中東和北非人的後裔,西語裔或拉丁裔的定義是來自古巴、墨西哥、波多黎各、中美洲或其他西班牙文化區,這個定義和種族無關,這樣就有白拉丁裔和非白拉丁裔之分。

但是到了人口統計的時候就不是這麼回事了,拉丁裔是根據自己的膚色來任意給自己定族裔的,在人口統計的時候也是讓他們選最接近的選擇。

最近一次人口統計,美國拉丁裔占人口的18.1%,是最大的少數族裔,總數為58846134.他們之中的半數以上自己定義為白人,具體是這樣的:

  • 白人:38222255

  • 其他族裔:15719042

  • 黑人:1263898

  • 印第安人:581116

  • 亞裔:215482

  • 夏威夷和太平洋島民:61441

那個“其他族裔”被統計局被重新定義為白人,也就是說90%的拉丁裔自認是白人。

選擇白人有歷史原因,因為美國早先有西班牙人殖民地,那些人是十足的歐洲白人,只不過講西班牙語而已,有自己的文化圈。美國擴張後,他們在美國之內努力保持自己的文化,才有了拉丁裔的說法。

不少來自拉丁美洲的移民確實看起來就是白人,如果和美國白人通婚的話就更有可能了。第一代拉丁裔移民認可拉丁裔的比例極高,達97%,然後逐漸下降,到了第四代就只有50%了。

作為拉丁裔的唯一優勢就是在申請上大學的時候。


京虎子


截至2019年1月美國官方公佈的人口數據為3.3億。美國是一個多種族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國家,美國官方公佈的具體族裔分佈情況為:非拉美裔白人約佔全國總人口的62.1%;拉美裔約佔17.4%,非洲裔約佔13.2%,亞裔約佔5.4%,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原住民約佔1.2%,夏威夷原住民或其他太平洋島民約佔0.2%,此外還有一部分美國人是不同種族的混血後代。從美國官方公佈的數據中我們可以發現這樣一個細節:拉美裔是作為一個獨立種族被統計的,但與此同時美國官方有並未明確將拉美裔排除在白人群體之外,而是同時使用非拉美裔白人和拉美裔作為兩個獨立的族裔進行統計。那麼拉美裔居民為什麼不被統一納入白人群體呢?

其實人是適應環境的產物,如今世界上不同的人種在本質上都同屬於一個物種——智人。之所以人類作為同一個物種會演化出不同的種族是古人類在向世界各地遷徙的過程中適應當地環境而形成不同體貌特徵的結果。過去一般將全世界的人種分為黃色人種、白色人種、黑色人種三類,後來又從中再分出澳大利亞人種(棕色人種),由此形成了目前的黃、白、黑、棕四大人種。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在人類歷史上種族之間的融合交流是一直存在的。秦始皇南征百越時如今的江南、嶺南地區還是百越民族出沒的蠻荒之地,可如今這些地區全都使用同樣的方塊字。那麼作為這些地區土著居民的古越人去哪兒了呢?很顯然如今南方漢人中有一部分祖上是有古越人血統的。事實上人類的歷史就是不斷的民族融合演變的歷史,時至今日世界上幾乎沒一個絕對的純種人種。

儘管目前一般將全世界的人種分為黃、白、黑、棕四種,然而由於歷史上的人口遷徙和種族融合就衍生出若干介於四大人種之間的過渡人種。比如美洲的印第安人種通常和東亞人種一樣被列為黃色人種,不過印第安人的膚色較東亞人種更濃重且具偏紅色調,其血型特徵也與東亞人種不同,所以同為黃色人種的印第安人與東亞中、日、韓等國的人仍存在明顯不同的體貌特徵。東非黑人和西非黑人長得也不一樣:西非黑人身材高大魁梧,肌肉密度大,四肢極為修長,爆發力好,彈跳力極佳,在短跑、籃球、橄欖球的領域都非常具有優勢;相比之下東非黑人東非黑人就顯得瘦弱一些,但東非黑人的耐力更好,在馬拉松和長跑運動上就佔有優勢。事實上東非的埃塞俄比亞人的膚色就沒西非人那麼黑,更像是介於黑人與白人之間的過渡性人種。

同樣白人內部也並不是都長一個模樣:南歐、中東等地的白色人種在膚色、眼色上都比北歐人相對更深,頭髮也多為黑色,這和金髮碧眼的北歐日耳曼人種顯然是存在差異性的。在白人內部實際上又可以進一步細分為一下幾大群體:以英格蘭為代表的盎格魯-薩克遜日耳曼人;以德國為代表的德意志系日耳曼人;以蘇格蘭、愛爾蘭為代表的凱爾特人;以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南歐國家為代表的拉丁人;以俄羅斯、烏克蘭、波蘭等為代表的斯拉夫人。美國曆史上有一段時期“白人”不只是一個種族概念,同時也是一種文化概念。那時“白人”這個概念在美國特指WASP群體。這是怎樣一個群體呢?W是指膚色是白(White)的,AS是指屬於盎格魯-薩克遜族系(Anglo-Saxon),P是指基督新教徒(Protestant)。只有同時符合這三個標準的人在當時才會被視為是白人,所以在20世紀50年代以前美國的盎格魯撒克遜白人並不把意大利裔、西班牙裔、俄羅斯裔白人視為真正的白人。長期以來美國人只認為來自西歐和北歐的日耳曼人才是真正的白人,直到二戰結束後美國主流社會才不再對白人群體進行細分。

從美國目前的種族狀況統計數據看來:其實並沒公開聲稱將拉美裔排除在白人群體之外,但也的確沒將其直接納入白人群體統計。事實上拉美裔這個族裔在美國與其說是基於自然人種的一種劃分,不如說是一種文化概念上的區分。在美國拉美裔是指來自古巴、墨西哥、中美洲、南美洲等拉丁美洲國家的移民。拉丁美洲之所以被命名為拉丁美洲是就居民的語言而論的:在拉丁美洲西班牙語佔統治地位,當然以葡萄牙為官方語言的巴西是個例外,不過西班牙語、葡萄牙語均屬於拉丁語族,因此美國以南的美洲國家被稱為拉丁美洲國家(簡稱拉美國家)。儘管西班牙語在拉美佔統治地位,但拉美人口並非全是西班牙後裔:土著印第安人、意大利人、德意志人、黑奴後裔、華裔、日裔......可以說拉美是全世界人口混血現象最普遍的地區。美國儘管是移民國家,但盎格魯撒克遜系統的白人移民在美國是佔據優勢的,美國的種族融合更多反映在文化層面,但真正的混血人種在美國並不多。相比之下拉美地區的混血現象就普遍得多了:來自西班牙和其他歐洲國家的白人移民同原住民印第安人、非洲販運來的黑奴等不同的種族不斷混血形成了諸多新的種族。雙親皆為白人的土生白人群體被稱為克里奧爾人、白人與印第安人混血的後裔稱為墨斯提索人、黑人與白人混血的稱為穆拉託人、黑人與印第安人混血的稱為桑博人,這些種族之間再進一步混血形成了100多種組合的出現。

美國的拉美裔(西語裔)並不是指從西班牙本土來的移民,而是指來自說西班牙語的拉美國家的移民。拉美作為全世界人口混血現象最普遍的地區的確有相當一部分人具有一定的西班牙血統,但真正只有單一西班牙血統的人口可謂少之又少,絕大多數是具有西班牙血統的混血人種。如今拉美各國的人種分佈差異較大:阿根廷97%的人口為白人後裔,主要以意大利和西班牙後裔居多;烏拉圭的白人人口占總人口的90.8%,主要來自意大利、西班牙、德國;加勒比海國家則多以黑人為主;秘魯、玻利維亞的人口以印第安人為主;墨西哥和中美洲國家的混血人口數量都佔到全國人口總數的80%以上。由此可見拉美的人口混血現象是極為複雜,嚴格意義上拉美裔並不能作為一個自然人種概念,因為無法將所有拉美人統一歸入白人、黃種人或黑人群體。拉美裔中只有克里奧爾人群體才屬於白人群體,這實際上就形成了白拉丁裔與非白拉丁裔。由於克里奧爾人群體同樣會與其他群體通婚聯姻,所以實際上現在純粹意義上的克里奧爾人數量是相當稀少的,而要將每種不同群體混血的排列組合全部羅列出來則高達100多種。美國在進行人口登記時一般會將來自拉美國家的移民統稱為拉美裔,其實這更多是從拉丁語族這個文化概念上劃分的族群,而不是一種自然人種概念。

拉美國家的混血現象是相當普遍的,但美國的拉丁裔有一個顯著的特徵:由於美國是一個非拉丁裔白人為主的國家,所以拉丁裔人口與非拉丁裔白人通婚的現象較為普遍。在歐洲南歐人的膚色、眼色、髮色一般要比北歐人深,按說主要由來自南歐的西班牙人與美洲土著混血的拉美裔也應該以黑髮、黑眼為主,但美國的拉美裔就未必如此。由於拉美裔美國人與非拉美裔白人通婚的現象比較普遍,所以有些拉美裔美國人儘管登記為拉美裔,可實際上血統可能是以北歐日耳曼係為主,所以在美國見到金髮碧眼的拉美裔並不是什麼罕見的事。事實上在美國已很難通過看臉區分拉美裔和非拉美裔白人的區別。當然拉美裔美國人對自身的族群心理認同定位也會隨著與非拉美裔白人的通婚而改變:第一代拉丁裔移民中通常會有97%的人認同自己是拉丁裔,然後每過一代人都會導致這種認同感逐漸下降,到了第四代大約就只有50%了。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都回答得很全面,但看到有人說到阿拉伯人,我首先得說說人種學意義上的白人和文化層面白人的區別,人種學劃分人種是按照形體特徵劃分的,阿拉伯人屬於歐羅巴人種地中海類型,劃分屬系高加索人種,是白人。美國的白人概念劃分更多的屬於文化層面,W(白人)AS(盎格魯撒克遜人,現在泛指英語母語的歐洲裔白人)P(基督新教徒)。

WASP是美國主體族群,創造了美國主流文化。

意大利人和愛爾蘭人因為多天主教徒,所以一度在美國也是受到歧視。猶太人和阿拉伯人同屬閃米特人,伊朗人屬雅利安人,但因文化和宗教原因,很長時間裡一直被美國社會歸類為有色人種,但閃米特和波斯人都是妥妥的白色人種。

美國的西班牙人一般指拉丁美洲人,真正的西班牙移民是歸入白人族群裡面的,拉丁美洲人為什麼被歧視?一拉美人多是天主教徒,美國主流宗教是新教。二是西班牙語母語,英語水平多不是很高。三多混血(白人和印第安人混血),保留了白人和印第安人的部分形體特徵。四非法移民多,主要是墨西哥人,洪都拉斯人,薩爾瓦多人,秘魯人等一干中美洲人。五拉丁美洲人確實懶惰,而且辦事效率低,往往從事社會最底層的工作,能夠出一些rap的歌唱家已經是拉丁族群的佼佼者了。六美國很多惡性治安事件都是拉美人所做,而且拉美人是唯一一個敢正面槓黑人幫派的民族。七拉丁美洲人有著極強的生育能力

所以拉美人一直被美國社會歧視。事實上不光白人歧視拉丁美洲人,連黑人和亞洲裔都看不起拉丁美洲人。美國華人一直鄙稱拉美人——老墨——窮和無能的代名詞。華人做生意的多,僱傭黑人做體力活的挺多,和黑人關係處得很好的也不少,但基本都不會僱傭老墨


金瑟祺安


為什麼在美國拉丁裔不算白人?人們有這種印象主要是因為英文裡對“白人”這個詞的稱呼,以及普通美國人對其的誤用和中文對這個稱呼翻譯的不嚴謹所導致的。其實如果搞清楚了其來龍去脈,就知道在“拉美裔不是白人”這方面,並不存在“白馬非馬”的情況。

拉丁裔在美國的定義

拉丁裔翻譯自英語中的Hispanic People或者Latino People,在美國它的定義就是來自拉丁美洲和西班牙的移民及其後裔。但這個詞只涉及每個人的祖籍國,而不涉及其人種。同時拉丁裔本身的民族構成確實非常複雜,其中既有大量白人,也有拉美各國土著印第安後裔以及後來來自日本和中國的黃種人,還有許多黑人。

拉丁裔種族構成極其複雜

但在拉丁裔進行細分時,其實在有些場合也會將其細分為白拉丁裔、黑拉丁裔和亞洲拉丁裔等等。但人種在美國的法律上其實是沒有地位的,在美國所區分的其實都是不同民族居民的祖籍國,祖籍國不同的居民,在一些社會保障待遇及入學等方面有時會有特殊待遇。西班牙裔和拉美裔因為歷史上文化類似,語言相同,所以被分成了一個類別,而多數美國的白人則被歸入了另一個類別,叫高加索裔。

拉丁裔在美國各州分佈

誤用和翻譯造成的誤會

而關於白拉丁裔不屬於白人的誤解,其實本質上是“高加索裔”這個詞誤用和翻譯不嚴謹的結果。在美國,基本上除了西班牙和葡萄牙後裔之外,所有歐洲後裔都會被定義為“高加索裔”,這個名詞雖然有“高加索”這個名詞,但在實際應用裡早就跟高加索沒有任何關係,而是指來自西班牙和葡萄牙以外的歐洲移民後裔,而這些人就是傳統上大家所說的美國白人,因此在通常翻譯時就會被翻譯成白人。

而“高加索裔”和“拉丁裔”在美國是兩個並列的族群,在英文原文裡並沒有膚色的含義。但在實際應用中,高加索裔明顯就是指代美國傳統上主流的白人族群,所以很多時候即使是在美國也成了白人(white people)一詞的代用詞,而且還顯得沒有種族主義傾向。

金髮碧眼的影星卡梅隆·迪亞茲也被歸入“拉丁裔”,而不是“高加索裔”,但這不意味著她不算“白人”

所以在翻譯成中文的時候,很多時候這個詞也就被翻譯成了“白人”,而“拉丁裔”是不屬於“高加索裔”的,所以就造成了“拉丁裔”不屬於“白人”的誤會。但在實際生活裡,拉丁裔還是會根據其真正的種族進行分類的,拉丁裔中的白人還是會被歸入白人之中。只是多數情況下,歸入白人之中對個人沒有什麼意義,因為用處非常少,一般只是在人口調查,統計一個地區種族構成時才會使用。而涉及個人福利的東西,一般都是按祖籍國分類的高加索裔、拉丁裔、亞洲裔和非洲裔這類分類。


桃花石雜談


首先,白人也通常被稱有“高加索人”,主要是指來自歐洲、北非、中東地區的白色人種。並不包括來自墨西哥以南的拉丁美洲的人種。拉丁美洲的人通常被稱有拉丁裔。雖然拉丁裔中也有許多是白色膚色,或者有白人血統,但是他們並不被歸到白色人種當中。美國的白人主要來自於:德國、愛爾蘭、英格蘭、意大利、波蘭、法國、蘇格蘭、荷蘭、挪威、瑞典、俄羅斯等。這些人佔了美國人口的主要部分,其他少數族裔包括拉丁裔、非洲裔、亞太裔、印第安原住民等。 美國的拉丁裔中,也有許多是西班牙人的後裔,膚色與白人無異,但是這些人,也被認為是拉丁裔,而非高加索人。這種區分主要是依照地域文化的的區別而來的。通常白皮膚的拉丁裔被稱為“白墨”,黑皮膚的墨西哥人被稱作“黑墨”。而這兩種膚色的墨西哥人,也有區別,通常從事重體力勞動的、文化教育水平低下的,以黑墨為主,而白墨則通常受教育水平比較高,在社會中佔有優勢,這都是歷史上殖民主義對當地的墨西哥人壓迫剝削所造成的後果。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拉丁裔在美國所佔的人口比例已經在增高,但是,真正能夠身居要職,或者是在社會中佔據精英位置的,多是白墨。墨西哥或者是拉美其他國家本土的居民,則在美國的拉丁裔階層中,還是處於低級的地位。


《如何成為拉丁情人》。電影劇照

由出身波多黎哥的兩名拉丁歌手路易斯.馮西(前右)和洋基老爹(前左)合作原唱的《慢慢來》。視頻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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