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與世界盃球星的有關官司之C羅

北京時間6月16日,西班牙vs葡萄牙,C羅憑藉著87分鐘的任意球破門,完成了世界盃賽場上的帽子戲法,力助葡萄牙在落後的不利情況下頑強扳平了強大的西班牙。

而在比賽前幾個小時,西班牙法院作出判決:葡萄牙足球運動員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因涉嫌偷稅漏稅,被西班牙法院判處2年監禁,另須向西班牙稅務局繳納1880萬歐元罰款。不過,根據西班牙法律,由於C羅沒有前科,因此他可以不用入獄。

據西班牙檢察院調查,2009年初開始,C羅就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了一家名叫託林的公司,在6年的時間裡,C羅通過空殼公司來躲避西班牙的高稅率,為C羅逃稅高達1.5億歐元。在此期間,C羅只向西班牙繳納560萬歐元的稅款,僅為應納稅額的4%。如果依法處罰的話,C羅將會至少入獄7年。在過去一年的調查中,C羅一直堅稱自己沒有偷稅漏稅,並表示“一切都只因為我叫C羅”,但是西班牙檢察院一直對C羅不依不饒。報道稱,經過數月談判,C羅在幾周前提出妥協方案,希望以罰款代替監禁,將刑期減少至兩年,暫緩執行,此方案獲得西班牙國家律師部門的認可。根據西班牙法律,由於C羅沒有前科,他可以申請緩刑,但是如果他再次面對同樣的指控,就必須服刑。 報道稱,在拿到C羅的賠款之後,西班牙檢方和稅務部門將會撤銷對他的起訴,葡萄牙人因此就不用入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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