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疫情期間小區有權利不讓租戶入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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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小區住戶可以入內,小區只是有責任和義務確保住戶安全,在門口進行檢測,而沒有權利不讓住戶入住。該小區侵犯了住戶的個人權利


烏言烏語


在疫情期間,阻止所有外地租戶進小區無法律依據。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承租人享有哪些權利。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相應租金後,對所承租的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收益等權利。在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的情況下,其他任何人無合法事由不得妨礙承租人行使其對房屋的合法權利。

那麼在現如今疫情防控的形勢之下,承租人相應的權利是否會受到影響?當下,一些地方的物業、居委會以及村委會張貼通知對外地返程的租戶一律勸返的行為有無法律依據嗎?

國家衛健委於2020年1月20日發佈第1號公告,在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形勢嚴峻的情況下,組織和採取合理的隔離措施來切斷傳染源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有相關法律法規支持的。但這是否意味著物業、居委會以及村委會張貼通知對外地返程人員一律勸返、不讓租戶進入小區的行為是合法的呢?

關於居委會、村委會在疫情下的相關權利,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有協助落實職責,但無權擅自升級防控措施。外地正常返程復工的房主、承租人享有對自己所購買、租賃房屋的居住使用權,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的決定不應剝奪其合法權利,也無權阻止返程人員進入所居住的小區。

而對小區物業公司來說,物業公司和房主、承租人之間存在的是物業服務合同,物業公司在進行物業管理中的權利主要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小區管理辦法;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管理辦法對住宅小區實施管理,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賦予物業公司可以自行升級防控措施的權利。

因此,在現階段,並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支持物業公司、居委會以及村委會擅自升級防控措施,剝奪所有外地租戶應有的基本權利。在特定的疫情情況下,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各地出臺相應的政策以防止疫情的擴散,對此我們應予尊重並積極配合,但是不能採取一刀切的方式方法,承租人的租住權利與業主的權利一樣都應當受到法律保護。正如北京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在1月31日召開的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發佈會上介紹的:“只要不是確診病例,沒有明顯發燒、咳嗽、乏力的返京人員應當允許進入小區,但是要戴口罩,要測體溫,要有防護措施。”“要把社區防控作為防疫阻擊戰的關鍵環節,明確科學防控、精準防控的原則,嚴格落實落細各項社區防控的措施。”


天一奇門風水策劃


這個情況要根據當地的疫情情況,和相應級別來定,一般都是外地回來的由社區送往住所,居家隔離14天,境外匯來的要到集中隔離點隔離14天!你這種情況可以打電話諮詢你們當地的社區,問明白就好了!如果是小區物業野蠻工作,你也可以打舉報電話!疫情期間防控人人有責!希望能夠幫到你!


金秋1314


用益物權瞭解下

用益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他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其中就包括房東與租戶是合同關係,雙方為債權關係,合同只對雙方有效,居住權就有效,而居住權是獨立於房屋所有權之外的權力,是一種用益物權。

所以小區既不合法又不合情


寶爹的日常乾貨


只要做好防護,符合國家政策還是可以入住[贊]




趙江林63


這肯定是不行的,絕對沒有這種權利,只要是在小區住的正常健康人,都不能謝絕門外,小區不讓進也是對住戶負責,但也要看具體情況,真的有病就不讓進,沒病的你不讓進讓去哪裡呀?


赤色有文化的帶刀侍衛


反對!只要是提供租賃合同,並且房東證明,經過體溫正常和手機號碼去外地居住。我覺得就可以的。

不讓進小區,有什麼文件依據?讓他拿出開看看。

哪個文件規定:不允許租戶進出小區?

侵犯人權了


孟雨2020


疫情期間要看當地政府疾控中心的政策是怎麼規定的,我自己的看法是第一先給房主電話聯繫如果租戶要是在老家就讓房主告訴租戶等疫情過後再回來,如果租戶有要緊的事情非要回來的話,那就按照當地政府要求的程序辦理手續,再進小區入住。


保定市天龍物業


法律方面咋們不是專業的,個人覺得還是要服從管理,積極配合,因為復工期間避免疫情在狂撒,當然物業也要合理安排!


寧夏九州圓木業


這個問題其實很難用有沒有權利來劃分,因為疫情說白了跟戰爭一樣,就是統一指揮、統一調度,這樣才能最大程度上保持整個體系高速運轉,小區說白了就是一個又一個小的分隔單位,小區裡的人又是單獨個體,怎麼才能做到高速有效的防止大規模擴散呢?那就是每個分隔單位做好自己分內的事,從法律層面講他們有這個權利,物業就是為業主服務的,但是一刀切有利有弊,如果不管要是真有患者進到小區裡那對其他人也是一種危害,如果你過年沒出過小區就另當別論了,如果從外面回來的也要考慮小區內其他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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