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5月10日上午
地點:南漳縣城區發展大道
事件:南漳男子夏某花了2500元購買了一輛報廢貨車,並且駕駛這輛貨車上路,結果“禍”不單行,受到駕駛證吊銷、車輛強制報廢、收繳非法車輛號牌、罰款5500元的處罰。
事件回顧
南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在城區發展大道開展檢查時,發現一輛牌號為鄂F61957輕型普通貨車行跡可疑,遂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檢查中駕駛員夏某隻出示了駕駛證,卻無法出示行駛證,並謊稱放在家中未攜帶,民警通過警務通上網查詢發現該車輛信息顯示與所檢查車輛不一致,懷疑其使用其它車輛號牌,為了進一步調查,民警將該車輛暫扣。
通過進一步查詢核對,民警發現該車輛還是一輛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車輛。見民警識破,夏某隻好交待了其為了方便給自已家中運輸肥料和農具,花了2500元從別人手裡買了輛已被註銷車輛,全當手推車來用,心想很少上路不會被交警發現,沒想到還是被查獲。
對此夏某深表後悔,並稱自已是老司機,也懂得法律法規,完全是心存僥倖害了自已。他表示要吸取教訓,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司機。
民警依照相關規定對夏某使用其它車輛號牌違法行為做出了罰款5000元,記12分處罰,並收繳非法車牌;對其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做出了罰款500元,吊銷駕駛證,強制報廢車輛的處罰。
對此夏某不僅沒有報怨,反而覺得很值,如果沒有交警的及時查獲,或許以後真會成禍車,到那個時候後悔也就來不及了。
END
審核:馬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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