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如何申請銀川市醫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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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醫療救助如何申請?補助標準多少?  

《銀川市醫療救助辦法》將於2018年5月1日起實施,截止2022年12月31日。

【救助程序】

●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作開始後,由縣(市、區)民政、殘聯和扶貧部門將資助參保對象名單報至同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資助對象做相應醫療保險檔次的參保處置,並將參保人員信息彙總後反饋同級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將資助參保資金撥付到社會保障專戶。

●救助對象在醫療救助定點醫院治療疾病的,持縣(市、區)民政部門規定的相關證件直接入院治療。定點醫院應按照與民政部門簽訂的服務協議,對醫療救助金進行“一站式”結算,救助對象只繳納個人應付的醫療費用。

  ●救助對象未在醫療救助定點醫院治療的,先由本人墊付自負醫療費用,再根據個人不同情況申請醫療救助,申請有困難的,可由申請人委託村(居)民委員會代理。

【提交材料】

●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低保對象、高齡低收入老年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重點優撫對象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或當地政府設立的市民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寫《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並對應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居民戶口簿、本人身份證;

2.特困人員供養證、兒童福利證、低保證、高齡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貼證、貧困患者醫療服務優惠證或優撫證等;

3.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結算單;

4.重點優撫醫療補助報銷憑證、各類保險報銷憑證、疾病應急救助憑證等;

5.救助對象本人銀行存摺(卡);

6.縣(市、區)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低收入家庭和因病致貧家庭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當地政府設立的市民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寫《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並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居民戶口簿、本人身份證、殘疾證;

2.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結算單;

3.各類保險報銷憑證、疾病應急救助憑證等;

4.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登記表及授權書;

5.救助對象本人銀行存摺(卡);

6.縣(市、區)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救助標準】

●門診補助方面

1.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因病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門診治療,經各類醫療保險支付後,個人自負醫療費用給予100%補助,每人年累計最高補助限額1萬元。

2.高齡低收入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重點優撫對象、低收入家庭救助對象罹患慢性大病,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門診維持治療醫療費用扣除各類醫療保險支付部分和重點優撫醫療補助報銷後,剩餘個人自負費用按照每人年累計最高補助限額5000元。

3.罹患重特大疾病,在扣除各類醫療保險支付部分和重點優撫醫療補助報銷後,剩餘個人自負費用按照每人年累計最高補助限額1萬元。其中,高齡低收入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給予60%補助;重點優撫對象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對象給予50%救助。如是符合救助標準的未成年人,則補助上浮10%。

●住院補助方面

1.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住院,住院費用扣除各類醫療保險支付部分和疾病應急救助部分後,剩餘個人自負醫療費用給予100%補助,每人年累計最高補助限額20萬元。

2.高齡低收入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重點優撫對象、低收入家庭救助對象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住院,住院費用扣除各類保險支付、醫療補助報銷和疾病應急救助後,對剩餘個人自負費用按照每人年累計最高補助限額20萬元。其中,高齡低收入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自負費用不足10萬元的,給予60%補助;自負費用10萬元以上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給予80%補助,其餘給予70%補助。重點優撫對象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對象自負費用不足10萬元的,給予50%補助;10萬元以上的,給予60%的補助。如是符合救助標準的未成年人,則補助上浮10%。

●因病致貧救助對象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門診維持治療門診大病和住院產生的醫療費用,在扣除各類醫療保險支付部分和非醫保費用後,對剩餘個人自負費用按照每人每年救助一次,年最高補助限額20萬元。自負費用在3萬-10萬元的,給予60%補助;自負費用在10萬元以上的,給予70%補助。如是符合救助標準的未成年人,則補助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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