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重要通知!菏澤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復工返崗、食堂、宿舍……

3月4日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方網站公佈

《山東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條管理規定》

重要通知!菏澤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復工返崗、食堂、宿舍……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

《山東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條管理規定》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濟南、青島園林和林業(綠化)局,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局,有關市水務(水利)局,省財政直管縣、經濟發達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現將《山東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條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2月28日

山東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條管理規定

(2020年2月)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為認真貫徹中央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分區分級精準穩妥推動建築企業和工程項目開復工,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冠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工業企業和建築施工企業新冠肺炎防控技術方案》(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28號)和住建部《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動企業開復工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0〕5號),現就全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以下管理規定。

  一、建立工地疫情防控責任制

  1.企業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工地疫情防控由建設單位負總責,施工總承包單位承擔直接責任,專業分包、監理等單位做好本單位人員疫情防控,並協助落實工地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2.工地疫情防控由參建各方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項目部、班組層層落實責任,設立疫情防控專崗,對接屬地街辦(鄉鎮)及住建、衛健等部門,開復工前制定防控工作方案。

  3.積極通過宣傳欄、公告欄、微信群、明白紙等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宣傳教育,普及防控知識,提高防疫意識。

  二、保障工地疫情防控物資

  4.口罩、手套、體溫槍(測溫計)、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到位,易耗品儲備不少於一週用量

  5.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費用,可計入工程造價。

  三、嚴格工地人員管理監測

  6.省內務工人員持健康通行卡進場,省外和跨市域務工人員宜"點對點"包車接送,嚴禁私招亂僱無健康信息的零散工,嚴防疫情輸入

  7.逐一排查記錄準備進場人員14天內接觸史,根據人員來源地疫情分級和工程所在地防控規定,嚴格落實防輸入要求和隔離進場措施。

  8.嚴格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人員健康監測臺賬,每日早晚進行2次體溫檢測,詢問了解健康狀況,逐一做好記錄。

  9.工地現場必須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控制人員出入,對確需出入的人員、車輛,嚴格核查、測溫、登記

  四、強化工地現場防控

  10.現場所有人員必須做好個人防護,佩戴口罩、手套,優化工序銜接,控制不同作業隊伍人員流動,減少人員聚集,嚴禁串崗。

  11.分散開展工地例會、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活動,減少集中召開的會議,確需時選擇開敞、通風場所召開,人與人間距保持1米以上。

  12.工地食堂實行分餐和錯時用餐,保持就餐人員間距,避免面對面就餐,嚴格炊具廚具餐具消毒,有條件的配備固定獨立餐具。

  13.工地宿舍應嚴控入住人數、增加住宿間距,不得串門、聚集,保持室內清潔,定時開窗通風。宿舍距離工地較遠的,應安排通勤車輛"點對點"接送。

  14.食堂、宿舍、辦公室、會議室等場所和閘機、升降機轎廂等頻繁接觸部位要定時消毒。做好現場垃圾儲運、汙水處理工作,設置廢棄口罩專用收集裝置。保證衛生間、洗手設施正常使用和清潔,配備洗手、消毒等用品。

  五、做好異常情況報告處置

  15.制定工地疫情防控突發異常情況應急預案,及時組織現場人員開展演練。嚴格參建各方各層級值班值守,遇有突發情況第一時間向當地住建部門報告。

  16.一旦發現工地人員出現發熱、咳嗽、胸悶等可疑症狀,立即撥打120送往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第一時間向屬地街辦(鄉鎮)和住建、衛健等有關部門報告,並做好相關人員隔離、場所消毒等應急處置。經確認為疑似或確診病例的,立即停工並封鎖施工場地,配合屬地有關部門開展疫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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