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潍坊市市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修订实施

日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对《潍坊市市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于2020年2月20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潍坊市市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修订实施


2017年《潍坊市市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该项工作出现了新变化新要求,部分内容已不适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市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我市实际对原办法进行修订,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调整容积率管控要求。居住用地地上容积率按照新版居住区标准要求执行,不再另行规定,非因公共利益需要,土地用途和容积率不得调整,以解决我市城中村改造滚动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取消单宗土地出让面积要求。取消单宗土地出让面积不得低于50亩的规定,不再统一要求,保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老城区改造、“密路网”分割等工作中的土地连片开发,提高土地供应效率。

三是增加严格“搭配出让”要求。“搭配出让”实行“双合同管理”,土地成交后,用地单位需签订《产业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土地有效供给,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