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4 新邵:警方查獲一起非法運輸危險物質案

新邵:警方查獲一起非法運輸危險物質案

一名女子駕駛一輛滿載液化氣罐的三輪車。

紅網時刻1月14日訊(通訊員 凌雲 戴禮順)“快停下,快停下!危險!”一輛滿載液化氣罐的三輪車,在民警的喊話中,慢慢地停了下來。

1月13日13時許,龍溪鋪派出所所長肖波帶隊在轄區牛山鋪村進行“登家門、迎老鄉”走訪活動。突然,發現一名女子駕駛一輛滿載液化氣罐的三輪車迎面而來。該路段系連續下坡路段,坡陡車多,三輪車上載滿一車液化氣罐,一旦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

肖波等人立即將該車攔下。經查驗,三輪上的液化氣罐都已加滿液化氣,民警要求該女子出示相關證件未果後,將其傳喚至龍溪鋪派出所進行詢問。

經查:駕車女子李某(33歲,龍溪鋪鎮人)在龍溪鋪鎮經營一家液化氣店,當日其駕駛三輪車前往龍溪鋪鎮某液化氣站,在該液化氣站使用其駕駛的三輪車裝載11罐液化氣後,運往其經營的液化氣店,途徑S217省道牛山鋪路段時被民警查獲。

目前,違法行為人李某因非法運輸危險物質已被新邵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液化氣屬易燃易爆物品,運輸存儲都要有專業資質,在沒有取得危險品運輸資格的情況下,非法運輸、存儲液化氣鋼瓶,將構成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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