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疫情期間泰安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應該這樣收集、運輸、處置

疫情期間泰安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應該這樣收集、運輸、處置

關於做好疫情期間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功能區,市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成員單位:

為認真落實全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應急響應要求,加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力度,現就做好疫情期間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特殊有害垃圾範圍。特殊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疫情期間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廢棄物、居民丟棄的口罩以及有發熱症狀的居民家庭產生的所有生活垃圾。

二、設置專用收集容器。各縣市區、功能區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督促指導各鄉鎮(街道)村居和商場、飯店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場所,在醒目位置設置專門的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點收集桶(註明廢棄口罩專用),內設塑料袋內襯,避免廢棄口罩與容器直接接觸。醫療機構及周邊,可按醫療廢物管理規範協調相關部門落實採取醫廢容器收集。

三、引導規範投放垃圾。積極宣傳廢棄口罩的分類投放要求,引導市民規範投放。鼓勵市民將廢棄口罩消毒(噴灑75%酒精、84消毒水),進行簡易破損(扯爛或剪碎)後投放至專用容器內,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販賣。其中,有發熱症狀的居民家庭產生的所有生活垃圾務必嚴格消毒並採取袋裝密封投放;居家隔離者用過的口罩,棄置前應用水煮沸10-15分鐘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普通居民用過的口罩,應直接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投放後應及時洗手。

四、嚴格標準規範處置。醫療機構收集的廢棄口罩可協調相關部門按照醫療廢物規範處置;市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指定的新型肺炎定點收治醫院廢棄口罩應當按照醫療廢物規範處置。其他區域收集的廢棄口罩按照其他垃圾,規範分類後進行無害化焚燒處理。

五、及時清運處置消殺。要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要求,對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進行單獨收集、單獨運輸,儘量減少中轉環節,實行“專車、專人、專袋、專點”統一收集轉運,實行日產日清,由環衛部門運往垃圾焚燒處理廠進行高溫焚燒處理。從事收集、轉運、處理的一線環衛工作人員及垃圾處理廠現場工作人員要切實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按照疫情防治要求配備防護服、護目鏡、口罩和手套後收運、處置特殊有害垃圾。禁止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加強垃圾容器和垃圾運輸車每日消殺,特別是加強廢棄口罩專用容器、垃圾收集站(點)、垃圾中轉站、公共場所及垃圾填埋場等消殺工作。

六、強化垃圾回收管理。疫情解除之前,禁止社會人員撿拾廢棄物,回收機構不得收購社會人員撿拾的廢棄物。城鄉社區要加強對社會拾荒人員的監督管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要加強有關回收機構的監督檢查。

泰安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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