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好端端的房子遇到拆迁无端变“违建”?记住!不按流程认定都违法

在拆迁的过程中,有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只要房子一拆迁就会遇到查处违法建筑,有些部门就会把没有证件的房屋说成是违法建筑。不管房屋究竟是不是违法建筑,都要求房主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不然就组织人员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很明显,有关部门的这种行为是不正确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认定和拆除违法建筑需要经过一套严格的法定程序。接下来我就来跟大家聊一聊认定违法建筑的流程。

好端端的房子遇到拆迁无端变“违建”?记住!不按流程认定都违法

第一步,立案

执法部门在发现违法建筑或者接到举报有违法建筑之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存在或发生需要对法律责任进行追究时,才能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并需要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该程序有查处权利的机关如下:

规划委员会或者规划局城市里的违法建筑都由它来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是否有管理违法建筑的权利,主要看它有没有获得省级政府的授权。以北京举例,城管部门在得到北京市政府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对违法建筑进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可对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管理。

除了上文中列举的部门之外,其他部门都没有对违法建筑进行查处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有国土所或者国土局、城乡和房管局、住房局等来对违法建筑进行查处的,这种行为都是不正确的。

第二步,调查程序

在对实地进行调查的过程中,被拆迁人应该对下列几点引起注意:调查人员的数量不能少于两个人,而且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你可以把他们证件上的编号、姓名等有关信息记录下来,方便日后维护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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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是在被询问以及在对笔录进行签署时一定要仔细认真。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常见的笔录有《现场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在签字时一定要把笔录上的内容看清楚,倘若发现笔录中内容与事实或者你说的不符合时,一定要让他们进行修改,如果执法人员嫌麻烦不愿意修改笔录的话,建议你不要在笔录上签字。

在笔录上签字时,一定要做到下列几点:要在每页笔录上都签上名字;签名字的时候不要留太大的空间,要紧挨着笔录的内容签,以避免对方在事后再往笔录上添加内容;不要忘了在笔录上写日期。

第三步,决定程序

这期间你需要注意两点内容:陈述申辩和听证。

执法人员在将处罚决定作出之前,一般会采用书面的方式,将行政处罚的理由、事实和依据告知给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有申辩、陈述的权利,倘若执法人员没有听取当事人的申辩、陈述,那么行政处罚的决定是不能够成立的。

所谓听证,就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在决定作出之前,由非本案的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将当事人违法的证据、事实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与建议提出之后,并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陈述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进行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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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送达和执行处罚决定书

倘若执法机关作出了处罚的决定,会将《限期拆除决定》送达给被处罚人。

有些人觉得如果自己不签收的话,这个处罚决定书就不会对自己发生法律效力,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你没有接收处罚决定书的话,执法人员能够邀请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把情况说明,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日期和事由,由见证人、送达人盖章或者签名,把法律文书留在你的住所,就看作法律文书已经送达;此外,把法律文书留在你的住所,并采用录像、拍照等方式对送达的过程进行记录,也能看作法律文书已经送达。

第五步,拆除违法建筑

处罚决定书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一种是你不进行行政诉讼也不进行行政复议,等过了三个月之后,处罚决定书就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了;另一种是你在两个月内将行政复议提起,接着又提起了行政诉讼,在经过一审二审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只有在这两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才能够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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