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二戰巴雷特,坦克剋星

反坦克步槍,射擊裝甲目標的專用槍械。舊稱戰防槍。用於裝備步兵,打擊300米以內的坦克和裝甲車輛,也可用於射擊800~1000米以內的土木工事和火力點。

反坦克步槍是專門用來擊穿車輛裝甲的步槍,它最主要的攻擊對象就是裝甲目標。這種步槍從坦克剛出現的時候也同時投入到戰場,一直到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失去效用為止;因為隨著車輛的裝甲愈來愈厚,單一士兵所能攜帶的實心彈頭已經無法擊穿它們。至此反戰車步槍被後來的錐形裝藥(shaped charge)武器取代,例如最為人所知的"Bazooka"反坦克火箭筒。

以英國Mark I為首的第一批坦克開始進攻德軍的戰壕,而一戰時期的一般步機槍火力完全無法與其對抗,絕大部分的裝甲車在戰場上簡直無可匹敵。不過這時期的步兵很少面對裝甲車,因為在塹壕戰的情況下他們很難在地表上行動。雖然裝甲車和戰車在面對火炮、迫擊炮或是手榴彈的情況下並非無敵,但普通步兵在面對裝甲車時仍處於明顯的劣勢,因為他們缺乏有效的直接射擊武器。

最初提升貫穿力的嘗試是使用"反向彈頭"(reversed bullet),這種方式下仍使用和一般步槍相同的彈藥和彈頭,只是彈頭是反著裝入彈殼內,並增加裝藥量。

更進一步的發展是採用特製的穿甲彈頭,例如說像德軍的"K子彈"(德軍正式名稱:Patrone SmK Kurz 7.92mm),它也能由一般步槍發射。K子彈有著增量的推進藥,並使用鐵芯彈頭,在與裝甲表面垂直射入的情況下,它有約30%的機率能貫穿當時戰車8mm厚的裝甲,而在100公尺距離射擊的情況下,最多能擊穿12~13mm厚的裝甲。

K子彈製造費用昂貴,因此它通常只配發給能有效使用它們的狙擊手或是其他技術較高的射手。普通的步槍兵只能湊合著使用效用更低而且要更靠近目標的"反向彈頭"。當然,其他手榴彈或迫擊炮之類的反戰車武器還是優先使用的。值得一提的是這兩種子彈都會對步槍造成損傷,首先是因為槍管的磨耗速度太快;其次是它們的高膛壓會讓槍栓卡死,只能用敲的方式才能打開槍栓,這同時也可能會造成退殼勾無法退出彈殼,子彈殼底緣抓破讓彈殼卡在槍內。而射擊增加裝藥的子彈所造成的應力也有可能會讓較舊或是承受力較弱的槍從槍膛處爆開(簡單來說,和炸膛差不多),輕則步槍報銷,重則讓射手受傷甚至死亡。因為上述的原因,K子彈和反向彈頭並未受到士兵的好評。但不管怎麼說,它們還是給了步兵在緊急狀況下阻止戰車或至少殺傷乘員的能力,當然,前提是彈頭能貫穿才行。

但就算有了這些彈藥,對上當時裝甲較厚的戰車還是佔不到什麼便宜,不過它們仍被使用在對抗比較舊型的裝甲車輛上。第一把專門設計出來對抗裝甲車的反戰車步槍是出自德國,以當時來說這把大口徑步槍可以擊穿較新型戰車的裝甲並且有機會使它們停下來,不過就如前面所說,其他的反戰車方法還是優先考慮的,有一點是因為該步槍的後座力過高,有時甚至會撞斷射手的鎖骨或是讓肩膀脫臼。雖然這把步槍以它的用途來說獨樹一格,不過它是由原本的毛瑟步槍和在它之前出現的英國高威力運動(狩獵)步槍進一步設計而來的,而它13.2mm的口徑也不算什麼稀奇的事,當時已經有一些0.50英吋(12.7mm)的槍械在戰場上使用了(其中有一部分是獵象槍,主要用在擊毀壕溝上的防禦工事或是機槍座)。

在一次世界大戰的同時,美國正在開發一種半英吋口徑的高速彈藥用來對付飛機,新彈藥是由當時美軍的0.30-06彈藥作為設計基礎,預計要給白朗寧設計的0.50口徑機槍使用。當德國反戰車彈藥的風聲傳到美國時,有人提出意見說是否該拷貝或參考德國那彈藥來設計新的機槍彈。不過在一些檢驗後,德國的彈藥不被入考慮,因為它的表現比那修改自0.30-06的子彈要來得差,而且它是半底緣式彈殼,不容易給自動武器使用,但白朗寧設計的M2就是要拿來做為反裝甲機槍的。

在二戰剛開始時,大部分的國家都有一種使用大口徑高速彈的反戰車步槍(例如英國的"Boys"0.55反戰車步槍)。這些步槍在對付二戰初期的戰車(輕型戰車像德國的一號/二號坦克之類)有不錯的效果,但隨著新型戰車的裝甲愈來愈厚,單兵攜行式的反戰車步槍效用愈來愈低,最初還有口徑到20mm的小型"炮"可以用,但很快地變成得用錐形裝藥這類使用化學能的反戰車槍榴彈才有效,也為此延伸出火箭發射器、無後座力炮(recoillessrifles,例如Panzerfaust)、火箭推進榴彈(rocket-propelled grenades,與Bazooka相似)之類的武器。一些反戰車步槍,例如芬蘭的L-39,仍被狙擊手用於騷擾敵人,像是對戰車的窗口發射白磷彈頭或是逼敵方狙擊手離開他的所在位置。

二戰巴雷特,坦克剋星

其他像是前蘇聯的PTRS-41(5發彈匣,半自動)或PTRD(單發手動裝填)這種二戰時的武器在朝鮮戰爭時也被中國和朝鮮軍用來對付戰車,因為他們那時缺乏較現代的單兵反戰車武器。反戰車步槍在概念上是現代步兵所使用之反戰車武器的老祖宗,大口徑狙擊步槍和反物資步槍的一些設計理念也得歸功於它。



二戰巴雷特,博伊斯反坦克步槍

0.55英寸(13.9mm)口徑博尹斯反坦克步槍由英國的博尹斯上尉所領導的一個團隊設計完成,恩菲爾德皇家輕武器兵工廠生產,1937年底被英國陸軍採用,曾在二戰初期用以對付坦克。但隨著德軍坦克裝甲日益增厚,該槍逐漸變得力不從心,遂失去其實用性,在1942年 被PIAT步兵反坦克拋射器所替換。 
二戰巴雷特,坦克剋星

博尹斯反坦克步槍的外形與捷克式輕機槍相似,彈匣裝在上方,準星、照門偏在左邊。手動操作,無需特殊訓練。該槍採用了兩項措施用以減小後坐力,即採用了很厚的託底板,並設置了緩衝裝置。該槍發射被甲鉛套硬鋼心彈頭、底帶式彈殼槍彈。

二戰巴雷特,坦克剋星

博尹斯反坦克步槍在歐洲戰場雖已落伍,但用來對付日軍坦克,卻是遊刃有餘。 在裝備反坦克步槍之前,雖然日軍的坦克裝甲薄弱,但中國除了少數的戰防槍、哈其開斯重機槍之外,沒有其他有效的武器,一旦日軍坦克在戰場出現,只有任其橫行,或是以士兵攜帶集束手榴彈的方式,與其同歸於盡。1942年,美國依照租借法案向加拿大的英格利斯公司訂購了110000至1943年6斯反坦克步槍。但由於運輸量的限制,月方有572支運抵昆明。

1943年,中國軍隊編組遠征軍時,曾將反坦克步槍編為營級單位,每個步兵營有一個反坦克步槍班,共13人,配置3支反坦克步槍。中國遠征軍是美國重點援助裝備的部隊,二度入緬時,這個編制已經取消,改為團級的戰防炮連,分為4個排,各排有J7mm戰防炮、反坦克步槍及火箭筒各一具。由於年的裝甲部隊有限,中國的反坦克步槍在人緬作戰中並沒有發揮多大作用。

二戰巴雷特,坦克剋星

1945年,日軍為了配合豫西鄂北戰役,在河南西峽縣發起進攻,中國軍隊78軍反坦克步槍隊配屬於新編43師,於4月3日夜, 設伏於重陽店,擊毀日軍一隊戰車,且我方無一傷亡。隊長張訪朋認為擊毀日軍9輛戰車,78軍戰報中卻只呈報2輛,另1輛為野炮所毀。可惜擊毀車輛均被日軍拖回,這個數據就難以核實了。

二戰巴雷特,坦克剋星

1945年滇緬公路重開之後,又運人內地185支博尹斯反坦克步槍。此時,美製反坦克火箭筒已經開始充分供應中國軍隊,反坦克步槍漸成雞肋,遂逐漸從中國軍隊的裝備中淡出。博伊斯反坦克步槍可以說是在抗戰期間中國軍隊使用的武器中服役壽命最短的武器之一。

二戰巴雷特,坦克剋星

博尹斯反坦克步槍是投產時就已經落伍的武器,實際投人作戰的不多,因此仍有相當數量留存到今天。由於美國法律規定,個人擁有的口徑0.50英寸以上的武器都要由聯邦政府列管,要繳納特別稅、填表打指紋,十分麻煩。因此大多留存在美國民間的博尹斯反坦克步槍都經過改膛變成了0.50英寸口徑、使用M2勃朗寧重機槍彈。

二戰巴雷特,坦克剋星

二戰巴雷特,坦克剋星


一戰期間德國裝備了13mm口徑的毛瑟M1918反坦克步槍,其穿甲能力對當時的坦克的確構成了實際威脅。反坦克步槍的運用引起世界各國的重視,因此在二戰前夕到中期這段時間內,其得到了進一步發展,總體性能不斷提升,且出現了兩種不同的設計模式:

一種保持傳統步槍口徑,但採用長槍管、增加彈殼長和裝藥量,以獲取更高初速和由此帶來的穿甲力。

另一種是採用更大口徑,甚至採用小口徑高射炮彈,介於槍、炮之間的反坦克武器。

優點:大口徑反坦克步槍彈頭存速能力更強,而且彈頭種類較多,對付不同目標的靈活性較大。

缺點:整個武器系統的質量、槍口噪聲、後坐力均較大,攜帶和使用沒有前者方便。

日本九七式反坦克步槍就是一支大 口徑反坦克步槍,其採用20mm口徑,這樣的口徑介於槍、炮之間,可想而知其發射時的後坐力之大。


在此,讓我們對這支武器作一剖析:

97式的命名:1935年12月20日,日本陸軍技術部要求小倉兵工廠試製兩支樣槍,1936年3月完成第一支樣槍,但新武器的技術指標一直拖到1937年7月才最終確定,試驗於1938年2月完成,該槍被認為是適合實用的產品, 並要求儘早配備。

反坦克步槍完成研製的時間是1937年,按日本的紀年法是神武天皇紀元2597年,因此該槍的型號被定為九七式。整個研製過程前後歷時兩年左右,可以說進度相當快,這也反映了日本軍方的迫切心情。

九七式反坦克步槍的口徑已經達 到了步兵能夠攜行的身管武器的極限,處於槍、炮兩類武器的臨界點上。長期以來,對這種武器究竟應該算槍還是算炮,意見並不統一。至少在日本方面,是把它當作一種單人操控的輕型火炮來對待的,日文資料中一直稱其為“九七式自動炮”。在佐山二郎所著的《陸軍兵器徹底研究--火炮入門》中,將九七式稱為“採用與機槍類似機構的步兵用火炮”。在具體分類中,則是把該武器歸入戰車防禦炮,即今天所說的反 坦克炮一類。

九七式結構剖析:

九七式反坦克步槍採用導氣式自動原理,開膛待擊,由單人操作使用,7發雙排雙進的直彈匣供彈,瞄具為機械式,表尺射程1000m。該槍實際射速為7~12發/分,初速750m/s,戰鬥全質量為59kg,在350m距離上可以貫穿30mm厚鋼板,在700m距離上可以貫穿 20mm厚鋼板。全槍由槍管組件、機匣組件、自動機組件、復進機組件、槍組件和彈匣六大部分組成。


槍管組:包括槍管、消焰制退器、導氣箍、導氣管、活塞筒、槍管連接套等。

槍管:整個槍管外徑並不一致,而呈階梯圓柱體,全長1250mm。制退消焰器為扁圓鳥籠狀,上部均布有8個橢圓形排氣孔,下方則沒有,因此火藥燃氣會對消焰器下方產生更大的衝擊力,有助於抑制槍口上跳,同時作用在整個前內壁 上的衝擊力將會起到制退作用。

制退消焰器:利用螺紋擰在槍管口部,並通過銷釘固定在槍口。

導氣箍:採用當時並不常見的不鏽鋼材料製成,以防止鏽蝕,同時更能經受火藥燃氣的燒蝕和衝擊。

導氣管:是一根細長的圓管,為防止變形,在其中部增加了一個與槍管相連的支撐箍。這個支撐箍只起固定作用,本身並不承受火藥燃氣,因此其壁厚較薄。與其他導氣式武器不同的是,該槍採用單導氣管、雙活塞結構,火藥燃氣通過導氣管經活塞筒前固定箍後,分別進入槍管下方左右兩個活塞筒,進而推動活塞/槍機框向後運動。活塞筒後固 定箍安裝在槍管後端,外形與前固定箍相近,不同的是寬度較窄。

槍管連接套:後部外緣上加工有多道斷隔螺紋,與機匣前部槍管安裝孔內的斷隔螺紋配合,將槍管固定在機匣前部。


機匣組件是全槍體積和質量最大的一個機加工部件,由整塊鋼料銑削加工而成,外形比較複雜,加工繁瑣。整 個機匣類似於大正十一年式輕機槍的設計,不同的是九七式反坦克步槍的機匣前部有較長的槍管配合段,採用機匣頂部彈匣供彈方式。機匣前段截面為“品”字形,上部較粗的配合孔內部有斷隔螺紋,可以與槍管連接套上外部的斷隔螺紋相互配合,將槍管固定在機匣上。機匣前部下方左右對稱地分佈有兩個較小的孔,用於插入活塞筒。為增大散熱面積,同時減小機匣質量,機匣前部外表面加工有8道弧形凹槽。

機匣後部截面近似長方形,中部頂端設計有彈匣插入口,插入口一側裝有可摺疊的由鋼板衝壓成型的防塵蓋,平時不裝彈匣時將此蓋關閉,以防止汙物進入。在彈匣插口後部有一個厚鋼板衝壓成型的彈匣卡筍,插入彈匣後該卡筍會自動翹起,下壓該卡筍即可取下彈匣。在彈匣卡筍後方的機匣頂面刻有小倉兵工廠廠徽、“九七式”字樣以及三位數的槍號和年份標記。

機匣頂部後端設有一個槍機阻筍,可以向下旋轉,用於將槍機鎖定在後方待擊位置上,起到保險作用。機匣左 側加工有供拉機柄導向用的T形拉機柄槽。為防止泥沙等雜物從拉機柄槽進入而汙染機匣內部,在拉機柄槽的後部也有鋼板衝壓而成的防塵蓋,平時靠彈簧的力量向下蓋住拉機柄槽,使用時將防塵蓋打開。機匣下部開有較大的拋殼窗。在機匣中部兩側各有一個額外加厚的部位,內部左右對稱地裝有閉鎖塊頂鐵。如此設計的原因是九七式與十一年式輕機槍、九二式重機槍一樣,都依靠槍機上的閉鎖塊在機匣內上下做豎直運動來完成開、閉鎖動作,而機匣內壁兩側與閉鎖塊接觸的閉鎖面很難加工,因 此採用了先單獨加工零件再裝配到機匣 上的變通辦法。

自動機組件

自動機組件主要由活塞、槍機框、槍機、閉鎖塊和擊針組成。左右活塞的後部為空心管狀結構,內部容納有復進簧,相當於雙導杆,這樣的設計便於自動機平穩運動,能夠提高射擊精度。槍機框後上部有控制閉鎖塊起落的開、閉鎖斜面,頂部有一個掛機斜面,可以通過機匣右側的保險扳手把槍機框鎖定在待擊位置上。槍機框下部有掛機缺口,用於與阻鐵配合形成待擊狀態。

槍機為較短的方塊狀,後部有與閉鎖塊配合的導槽,前部有凹進的彈底窩。彈底窩下部裝有抽殼鉤,上部有拋殼挺讓位槽,固定在機匣頂部的拋殼挺通過該槽撞擊彈殼底部上沿,以抽殼鉤為支點,將空彈殼從機匣下部的拋殼窗拋出。槍機下部左右各有一個對稱的突起,突起後部為與閉鎖塊配合的閉鎖面。當閉鎖塊下降時,槍機會抵住機匣左右兩側的閉鎖塊頂鐵,以此形成閉鎖狀態。


閉鎖塊為一個整體加工的部件,形狀複雜,中間前部有與槍機後部連接的導槽,後下部加工有向內凹進的斜面,與槍機框上的開、閉鎖斜面配合,使閉鎖塊豎直運動,完成開、閉鎖動作。

其擊針是與九二式重機槍類似的整體式結構,比較粗壯結實,沒有擊針簧,依靠槍機框上的擊鐵復進到位時的動能撞擊帶動。當槍機框向後運動時,槍機框上的擊針保險斜面會與擊針後部直徑較大的圓臺上的斜面配合,強制性地將擊針向後拉動一段距離,以此形成擊針保險,只要槍機框不完全復進到位,擊針無法擊發槍彈。

復進機組件由復進簧、槍尾座和槍尾座固定銷組成。

復進簧:為單股鋼絲螺旋簧,由於是插在活塞筒內部,因此全長相對較長。

槍尾座:為整體機加件,中間有一個貫通左右的直徑較粗的孔,槍尾座固定銷穿過該孔將槍尾座固定在機匣的尾部。由於該槍有獨立的助退機構,故槍尾座內沒有設置單獨的緩衝機構,結構較為簡單。

故槍尾座固定銷:為圓柱形,一頭較粗,外緣面帶有網狀防滑紋。該固定銷自右向左插入機匣尾部,較粗的 一端留在外邊。


槍托組件主要由槍托、緩衝機部件、瞄準系統、兩腳架、小握把/發射機組件和後駐板組件組成。槍托組件上部沿縱向加工有與機匣配合的導軌槽,用於引導槍身在槍托組件上沿著導軌前後運動,並通過壓縮緩衝機內部的螺旋簧,使得後坐力明顯降低。

九七式反坦克步槍槍托外形類似於九七式車載機槍,抵肩部位外罩蒙皮,內部填充有緩衝材料。槍托頂部裝有肩託板,射擊時可向上扳起,起到支撐射手身體的作用。槍托前部安裝有貼腮護 板,一方面方便射手瞄準時貼腮,另一方面避免射手頭部過於靠右而被後退的機匣撞傷。九七式反坦克步槍的準星座 下方及槍托前方均焊接有一個方形連接座,連接座上制有通孔,可以安裝日本特有的前後攜行架。這種攜行架有點像 擔架的弧形把手,攜行時抬住把手即可。類似的攜行架在九二式重機槍上也有使用,不過九七式的後攜行架在射擊 前必須取下,否則射手無法據槍射擊。

九七式反坦克步槍採用普通的機械瞄具。由於彈匣設在機匣頂部,為射擊時不致擋住瞄準線,故該槍瞄具偏向槍身左側設置。準星座為頂部帶平面的突起弧形,兩側設置了開有方孔的護翼,中間用燕尾槽固定有準星。準星截面為三角形,可以左右移動。照門安裝在槍托組件後部左側並向外突出,基本與機匣尾端齊平,中間加工有可供瞄準的覘孔,通過旋轉右側的調節輪可以左右調節。

兩腳架能夠向後收折,並能調節高度。兩腳架底部焊接有鋼板衝壓而成的駐板,增大了與地面接觸的面積,以防止兩腳架陷入鬆土或雪中。駐板上開有4個透氣孔,以防在溼軟地面架槍時因真空吸附作用造成兩腳架難以抬起。

小握把/發射機組件安裝在槍托組件的下方,小握把的外形設計比較簡單,但整體式的大型扳機護圈和扳機很引人注目,前者的設計是為了在寒冷地區戴著厚手套時照樣可以正常使用,而後者則是因為該槍的扳機力很大,用一 個手指難以扣壓到位,這種較長的扳機可以確保用握持小握把之手的2~3個手 指來扣動。

後駐板組件是九七式上的一個非常特別的設計,它安裝在小握把後面、槍托下部,向後傾斜,用途是射擊時支撐槍身後部,起到進一步穩固槍身的作用。後駐板的旋轉座有前、中、後三個位置,前是向前傾斜,中是豎直向下,後是向後傾斜,一般都是用最後一個位置,而向前則會由於受到小握把的阻擋,實際是旋轉不到位的。


彈匣

九七式反坦克步槍採用雙排雙進彈匣供彈,彈匣由鋼板衝壓焊接而成,可裝7發槍彈。這種彈匣體積尺寸較大,平時是放在專門的攜行箱裡攜帶,使用起來也不夠方便。

九七式配用的彈藥:使用專門設計的 20×124mm彈藥,常用的有九七式穿甲曳光彈、九八式高爆曳光榴彈、一〇〇式穿甲曳光彈、一〇〇式高爆自炸曳光榴彈以及空包彈、訓練用惰性彈等輔助彈種。其中九七式穿甲曳光彈和九八式高爆曳光榴彈是早期彈種,前者主要用於射擊裝甲和有防護目標,後者主要對付軟目標。

九七式穿甲曳光彈:該彈屬動能彈,彈頭內不含引信和炸藥。彈頭為黑色,但在彈頭體圓柱部分有一條白色色帶為識別標誌。彈頭由彈頭體、彈帶、曳光劑和底螺構成。彈頭體為整體車制而成的弧形平底尖頭形,頭部弧形根部處為前定心部。黃銅彈帶套在彈頭後部的彈帶槽內,彈帶寬僅5mm。彈帶下部的彈頭體圓柱部還有一道弧形溝槽,裝配時彈殼口部被壓入該槽內,以此來提高拔彈力。彈頭底部鑽有曳光劑孔,依次壓裝有曳光劑和引燃劑。底螺的中心帶有小孔,用來減小發射時曳光劑受到的衝擊,防止因藥劑破碎而影響曳光劑性能。該彈採用無凸緣瓶形黃銅彈殼,配用專門的博克賽底火。底火由底火殼、底火臺、底火帽、傳火藥和蓋箔組成。底火擊發後火焰從傳火孔通過,先點燃傳火藥,傳火藥燃燒產生火焰,引燃蓋箔並進一步點燃發射藥。底火帽、底火殼以及彈殼之間均以環鉚方式進行加固,防止發射時脫落。

九八式高爆曳光榴彈:該彈是九七式反坦克步槍常用的另一種彈藥。其彈頭為弧形平底式樣,由九三式瞬發小型引信、炸藥和彈頭體組成。彈頭體為圓柱形,頭部車有一小段定心部。黃銅彈帶寬度較窄,彈帶下部的彈頭體上也車有一道弧形緊口槽。彈頭頭部裝有引信,上半部分空腔內裝填有炸藥,下半部分為曳光劑室,壓有曳光藥劑和引燃劑,底部由與九七式穿甲曳光彈類似的底螺壓緊。彈頭體為黑色,在定心部附近有一圈紅色色帶,彈頭體圓柱部中部還有一圈綠、黃雙色色帶,上下兩圈之間印有白色的“九八式”字樣。九三式瞬發引信是一種半保險型小型引信,配用在部分日製反坦克炮、航炮和高射炮榴彈上,在20mm榴彈上一直使用到被一〇〇式瞬發引信所取代。九三式瞬發引信由黃銅製成,分為上、下引信體兩部分。該引信的特點是結構簡單,無自炸機構。

一〇〇式穿甲曳光彈:彈頭材料分為三類:第一類用較軟的廉價普通鋼材製成,彈頭表面除彈帶和白色印字外,全部為黑色;第二類是中硬鋼彈頭,有一定穿甲能力,但不及標準穿甲彈,彈頭同樣為黑色,在彈頭體圓柱部中間位置有一條綠色識別色帶,彈頭體印字也為白色;第三類為硬鋼彈頭,彈頭材料為材質較好的合金鋼,並經過熱處理,穿甲能力最好,其彈頭圓柱部中間位置有連在一起的一圈綠、白雙色色帶,其中綠色色帶在上方,彈頭體表面用白色油漆印有“一〇〇式”等字樣。


第一類彈主要用於射擊訓練,後兩類用於作戰,充分體現了日本人的精打細算。

一〇〇式高爆自炸曳光榴彈:彈頭為弧形頭部圓柱體平底式樣,自上而下分別由引信、彈頭體、主裝藥、自毀藥管、曳光劑和底螺組成。彈頭體上部車有定心部,下部裝有較窄的黃銅彈帶,彈帶下部設計有緊口槽。彈頭體中間加工有一個裝有自毀藥管的帶孔隔板,將彈頭體空腔分為上、下兩部分,其中上半部分裝有主裝藥和引信,下半部分壓有曳光劑。曳光劑的頂部與自毀藥管下部的傳火藥接觸,曳光劑底部同樣由底螺壓緊。

相對於九七式穿甲曳光彈和九八式高爆曳光榴彈,一〇〇式高爆自炸曳光榴彈的曳光劑裝填較多,可以在遠距離上仍然維持曳光效果。因為,該彈是依靠曳光劑燃燒到頂部後引燃自爆藥管進而使彈頭自毀的,如果曳光劑太少,會使彈頭過早爆炸,不利於射擊遠處目標。

一〇〇式高爆自炸曳光榴彈彈頭體為黑色,在彈頭定心部下方有一圈紅色色帶,彈頭體圓柱部中部有一圈綠 、黃雙色色帶,其中綠色在上方,彈頭體表面還印有白色的“一〇〇式”和年份等銘文

該彈使用了一〇〇式瞬發非保險型觸發引信,體積比九三式引信更小,結構更簡單,同時增加了彈頭自毀功能。該引信頂部有蓋箔密封,用以防止彈頭在飛行時因雨滴撞擊等原因而導致早炸。該引信的保險完全靠離心力解除,發射瞬間彈頭加速向前飛行,擊針會向下運動壓緊離心子,以此形成膛內保險。彈頭出膛後,彈頭不再加速,而靠慣性向前飛行,擊針不再緊壓住離心子,離心子會在彈頭旋轉形成的離心力作用下,壓縮離心子簧,進而解除對擊針的限制。彈頭碰撞目標後,彈尖部首先破壞,擊針下壓刺發火帽,最終引爆彈頭。如果未能碰撞目標,曳光劑燒完後會點燃彈體中部的自爆藥管,進而使彈頭爆炸自毀。

除上述彈種外,九七式反坦克步槍使用的輔助彈種還包括安裝有木質彈頭的空包彈和整體車制而成的惰性訓練彈,但這類彈藥比較少見。


九七式的使用方式及實戰經歷:

九七式反坦克步槍在使用時,首先需要選擇和構築發射陣地,然後將前、後攜行架取下,將兩腳架和後駐板調整到合適的位置並固定好。副射手打開防塵蓋,裝入彈匣。當目標出現後,射手裝定表尺,並後拉拉機柄到位,使槍機處於待擊位置,瞄準目標後即可進行射擊。

該槍為開膛待擊。扣動扳機後,阻鐵被下壓、釋放槍機,槍機在兩側復進簧推動下向前運動,經過彈匣時推出一發新彈。當槍彈完全入膛,槍機抵住彈尾後停止運動,而抽殼鉤會越過彈殼底緣、抱住彈殼。此時槍機框繼續向前運動,並在閉鎖斜面的作用下,逐漸將閉鎖塊推向上方,直至與機匣內側左右的閉鎖塊頂鐵接觸而使槍機閉鎖。隨後槍機框走完一個較短的自由行程,進而推動擊針擊發底火。當彈頭經過槍管導氣孔時,一部分火藥燃氣通過導氣箍進入導氣管,並經前固定箍分別進入左右活塞筒內,推動活塞/槍機框向後運動。槍機框先走完一個較短的行程,同時將擊針從槍機內稍微向後帶出一點,隨後槍機框上的開鎖斜面與閉鎖塊上的開鎖斜面作用,使閉鎖塊逐漸下降,脫離與閉鎖塊頂鐵閉鎖面的接觸,完成開鎖動作。槍機框通過閉鎖塊帶動槍機向後運動,經過拋殼挺時,拋殼挺撞擊彈殼底緣並將彈殼從下部拋出。槍機框後坐到位後,被阻鐵釦住,呈待擊狀態。扣壓扳機,重複前面的動作循環。

九七式反坦克步槍槍托組件中設計有緩衝機,當槍彈擊發後,在火藥燃氣推動彈頭前進的同時,槍管/機匣組件在槍托組件上向後滑動壓縮緩衝簧,這樣就大大降低了後坐力,再加上高效能的膛口裝置以及後駐板的應用,九七式反坦克步槍的後坐力極大降低,即使是身材普遍矮小的日本士兵也能控制自如。

九七式反坦克步槍在步兵部隊中長途運輸時,每3匹馬攜帶兩挺分解後的該槍,另一匹馬攜帶140發彈藥(裝在20個彈匣內);在騎兵部隊中,則用兩匹馬分載一挺該槍,另一匹馬攜帶140發彈藥。在戰鬥過程中,一挺全備狀態的九七式反坦克步槍則由2~4名士兵用攜行架攜帶,可以一前一後雙人攜行,也可以兩前兩後4人攜行。標準的一個戰鬥分隊由9人組成,其中4人負責攜行槍械,另外4人揹負各裝有5個彈匣的彈藥箱,其中1人還攜帶一支三八式步槍用以自衛,此外還有1名負責指揮射擊並攜帶構築陣地所用工具的分隊長。由於該槍的設計初衷是用以防禦蘇軍裝甲力量,主要考慮在寒帶使用,所以還配套研製了安裝在前攜行架下部的雪橇滑板以及雪上固定工具,但實際應用中並不常見。

九七式反坦克步槍的生產自1938 年正式開始,最初在小倉兵工廠第二製作所製造,由於應用面較窄等原因,其產量並不大,而且1942年以後產量進一步減少。九七式反坦克步槍的總產量很低,總共只製造了約400挺,開始主要裝備在中國東北的日軍部隊,但實戰紀錄不多。這是因為在侵華戰爭中,作為對手的中國軍隊裝備水平較低,坦克和裝甲車輛使用很少,九七式反坦克步槍根本沒有用武之地。


在和蘇軍的較量中,特別是在諾門坎戰役中,九七式反坦克步槍的表現並不好。1939年5月和8月,日、蘇雙方在諾門坎地區相繼發生了兩次大規模衝突。蘇軍充分發揮炮兵和航空兵的優勢,特別是出動了大量裝甲力量,給了以輕裝步兵為主的日軍以毀滅性打擊。僅8月20日的總攻,蘇軍就投入524輛BT系列和T-26坦克,另有裝甲車385 輛。而日軍的各種戰車防禦炮只有約40 門,實戰效果也極為有限。儘管BT-5/BT-7坦克的裝甲厚度只有10~15mm,但在開闊的草原上,面對蘇軍壓倒性的炮火優勢,日本射手根本沒有多少在九七式反坦克步槍有效射程內開火的機會,倒是步兵、工兵利用集團裝藥和燃燒瓶進行的近距離攻擊給蘇軍坦克造成的損失更大一些。戰爭後期,九七式反坦克步槍還少量裝備過太平洋守島部隊。

與同類武器性能對比及綜合評價:

二戰結束以前,世界上研製的可供單兵使用的20mm口徑反坦克步槍並不多,有瑞典的卡爾-古斯塔夫PVG M/42、芬蘭拉蒂L39、瑞士蘇羅通S18-100/1000、德國仿製改進的 S18-1100以及日本的九七式。其中卡爾-古斯塔夫PVG M/42採用無後坐力炮式發射原理,單發發射,雖然全槍結構簡單,質量較輕,但與九七式及其他反坦克步槍不屬於同一類型。

將幾種20mm口徑反坦克步槍進行列表對比可以發現,九七式的諸元相對比較均衡,不論尺寸、全槍質量還是威力,均屬於中等水平。但若與當時蘇軍裝備的兩種14.5mm反坦克步槍相比,九七式的體積和質量均要超出很多,同時結構更加複雜,但穿甲能力卻不如蘇制14.5mm碳化鎢心穿甲彈(100m處可垂直穿透 40mm鋼板,300m處可垂直穿透 35mm鋼板)。不過九七式反坦克步槍還配用了高爆榴彈,在對普通車輛、輕裝甲及無防護目標的殺傷後效方面佔有一定優勢。

在幾種同口徑反坦克步槍中,九七式和S18-1000結構最為複雜,而L39結構最簡單,不過由於L39採用了多孔制退消焰器,因此全槍長最長。另外, L39槍身自帶兩腳架和雪橇滑板,適合在多雪地區使用,其兩腳架放下就能進行射擊,將兩腳架折起、放下雪橇滑板後就能將槍械快速轉移。而九七式反坦克步槍從行軍轉入射擊狀態所需要的步驟較多,準備時間過長,不利於快速反應,佔用人員編制也較多。S18-100/1000只裝有兩腳架和後支撐腿,射擊準備時間較短,德國改進後的S18-1100還配有瞄準鏡,瞄準射擊更加迅速,缺點是攜行不便,其中一部分安裝有專門設計的雙輪槍架,解決了快速轉移的問題,但體積、質量進一步增加,不適合伴隨步兵戰鬥。

九七式反坦克步槍的優點:


一是有專門的後坐緩衝裝置,外加膛口制退消焰器和後駐板的應用,其後坐力得以減小,射擊比較穩定;

二是專門設計的無凸緣彈藥,底緣直徑較小,彈殼容積大、裝藥量大,彈頭種類多,適合對付不同目標。

缺點:

一是全槍構造複雜,零部件形狀特殊,加工量大,成本高昂,當時一挺九七式反坦克步槍造價是6400日元,而三八式步槍僅需約80日元,相差近80倍,因此難以大量裝備;

二是瞄準基線較短,長時間使用後容易造成射擊偏差,並且準星座、照門突出槍身左側過多,容易因磕碰而損壞;

三是導氣系統結構複雜,調整不方便,維修保養也很繁瑣;四是對射手的訓練要求較高,射擊前構築陣地和據槍比較麻煩,不利於快速捕捉目標。


個人認為:日本以本國一己之力,在二戰的時代背景之下,僅用兩年多的時間,便能研製出九七式反坦克槍步及其彈藥,可見日本當時的工業實力是非常可怕的,從設計到投入生產製造只有兩年多的時間,在這麼短的時間內,97式反坦克步槍,並沒有出現大的設計問題和質量問題,可見其設計和加工質量都是相當高的;再加上,該槍沒有出現照搬或者仿製別國的設計,可以說是深入的結合了本國實際和對戰方的戰鬥特點,融入了很多日本的個性元素,而涉及製作的,比如緩衝機構以及槍身的浮動設計(槍管/機匣組件可整體後坐)等,都獨居特色,並取得了非常不錯的實際效果。但是,由於該槍結構複雜,加工量大、成本過高,體積較大等原因,再加上對蘇作戰取得的實用效果一般,對當時蘇軍的坦克有些力不從心,因此,該槍在歷史上只是匆匆一現,便被淹沒在歷史的長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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