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城裡人到農村去租農民山林五十年修建別墅違規嗎?

V拍天下


城裡人到農村租山林建別墅一般來說是不允許的,但是別人雖然修的是別墅形式,但也要看用途和批准手續,總的來說有手續就是合法,沒手續就是違法。



林地按照國家劃分有七種類型,一般按照用途簡單大致分為兩種,防護林和用材林,防護林管理非常嚴格,不允許隨便砍伐佔用,蓋房也是違法的。用材林管理相對松算一點,不過也需要得到林業主管部門批准,符合相關發展規劃。



但是,如果對方是返鄉創業,到農村承包土地,投資創業,按照規定流轉一定規模土地後,是可以匹配一定比例面積作為建設用地,只要對方沒有佔用受法律保護的基本農田,生態防護林,並且得到了主管部門的批准,沒有超出申報規模和標準,手續合法,也是允許的。

在實際操作中,這其實給了一些人打擦邊球的機會,以前碰到很多把農業生產用房,改成別墅形式,對外是農業生產管理用房,其實是自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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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這種做法確實是違規的。但事在人為,民不舉官不究。租農民的山林五十年蓋別墅,錢給到位了,農民肯定不會去上告,農民不上告,政府部門就不會把別墅給拆了。只要不涉及動遷,睜隻眼閉隻眼,交些罰款,不給你辦理手續就得了。如果錢沒給到位,農民去上告這事就不好辦了。像籤合同租賃山林五十年這種情況說白了應該是農民把山林已經賣給了蓋別墅的老闆了。只不過沒簽正規的轉讓合同,籤的是租賃合同。五十年?籤合同的甲乙雙方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五十年呢!再說了這租賃合同應該是私下籤訂的,沒有法律效益,因為山林租賃合同超過三十年是無效的。承包合同可以。在不動產登記改革以前,農民的山林都是辦理林權證。城市戶口的人是可以購買農民林地的,只不過過戶以後的林地性質是承包,承包期最高可以是七十年。承包到期後林地的所有權歸當地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是林地轉讓承包合同。合同有正式的文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一份,當地村委會一份,鄉鎮林業站一份,鄉鎮農村經營管理站一份,區級林業部門一份。但是現在全國都搞不動產登記了,農村的林地以後辦證不歸林業部門了,而是歸不動產局管理了,辦證之後林地也是可以轉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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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裡人在農村租賃山林修建別墅違規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以及第四十四條‘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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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在租賃的山林地修建別墅是屬於違章建築,理應依法拆除並恢復土地原貌,如果造成土地大面積永久性破壞還要交罰款後並恢復原貌。



租賃山林地要嚴格按照國家法規進行開發或種養殖項目,在合理的情況下允許建設農用設施用房,比如:曬穀場、工人食堂宿舍、農具糧食倉庫等,每個地方的政策法規略有不同,具體詳細情況應諮詢地方土地或林業部門。

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打法律擦邊球搞違規建築,也許別墅你可以建起來,但是後果是很嚴重的,被舉報或發現後罰款拆除是肯定的,且,建築費用和恢復土地原貌費用也是不小的開支,莫不要因一時的春風得意造成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

我是豫見新農人,以上是我個人的淺談見解,若有不妥還請批評指正。


鄉豫中原


城裡人到農村去租農民山林五十年修建別墅違規嗎?



對於城裡人來說,不能到農村購買宅基地進行蓋房居住,當然也不能倒農村購買土地或者是山林來用作建房使用,這些都是土地法所不允許的。畢竟農村的土地或者是山林,都是村集體或者是國家所擁有的財產,其所有權歸村集體和國家所擁有,不得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和隨意的進行開發。

對於城裡人到農村去租賃山林,然後用作投資進行開發,這種情況是有好多的,畢竟成立有錢的人多,租賃山林也是對當地農業的或林業的大力支持,搞活當地的農業經濟,這也是國家政策所允許的,而且鼓勵的。



但是對於城裡人到農村租賃山林,然後又做開發別墅區,這絕對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是國家法律所不允許的。儘管租賃山林地的年限是50年,但也不能用作蓋別墅進行居住,這直接改變了山林地的用途,如果想在山林地裡蓋別墅,或者是開發別墅區必須上報國土資源部門,更改山林地的用途,並且進行備案。

在這方面已經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那就是去年濟南市某山區開發的別墅區好多有錢人在進行建設別墅,而且這樣的好幾百棟別墅結果都作為違章建築強行拆除。還有今年秦嶺山區某區域也開發了別墅區一些有錢人在秦嶺建設了別墅,而且別墅區特別大,結果被作為違章建築強行拆除,而且還是無賠償的拆除。



總之,城裡有錢人到農村租賃山林開發山區,這一點是國家政策支持的,但是如果用作其他的方面,比如建設別墅來居住這建設別墅區來開發,這絕對是不允許的,會作為違章建築進行無償的拆除。對於這種行為改變了山林的用途,而且也破壞了當地的自然環境和生存環境。

當然,如果租賃山林時間50年的年限,而且進行山林開發,可以在承包的山林裡選擇一個地址,建設臨時性的房屋進行居住,在不破壞當地自然環境的條件下是允許的,一旦租賃期到期後,必須對所蓋房屋進行拆除恢復成為原樣。


宗元三農堂


這種做法顯然是不行的,房屋是永久性建築,而租用土地是臨時性的,在租用期內是不能隨意變更租用目的,並且租戶只有租用權而沒有永久使用權。


大別山鷹


肯定違規了,土地能不能建房子必須要國土,規建等部門審批,如果是耕地是絕對不能建房子的


胖子許多


五十年內不違規,蓋時就犯土地法了。


用戶61564883600


還修別墅,你怎麼批地基


島柳


得到有關部門申請,說明用途及標準,以及對環境的影響,批准就能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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