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8 “楓橋經驗”的東港實踐

555個人民調解組織,17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委員會,每年化解近3000件矛盾糾紛,一串數字清晰鐫刻著東港區人民調解工作的脈絡。近年來,東港區在學習借鑑“楓橋經驗”基礎上,以“五化”建設為統領,圍繞“法為上、防為先、調為主、嚴為遠”的工作總思路,紮實推進人民調解工作落到基層、沉到一線,實現了矛盾糾紛不上交、基層問題基層辦,促進了全區基層社會的和諧穩定。

堅持“防是重點”,建立全方位防控體系

“防患於未然,捉矢於未發”,才能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階段。東港區司法局按照“有人辦事、有事能辦”的要求,建立起全覆蓋、無縫隙的矛盾糾紛排查預防體系。

該區紮實推進三級化解體系建設,將人民調解的觸角延伸在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在區級,進一步完善提升調解指揮中心,實現了矛盾糾紛預警、指派、化解的高效運作。在鎮級,依託綜治中心建設和村居兩委換屆的有利時機,配齊配強全區555個村居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實行樓長、網格長為矛盾糾紛排查員、信息員、調解員、普法宣傳員“四員”聘任,實現全區,重點行業關鍵領域做到調解全覆蓋。實行公調、檢調、訴調、訪調對接聯動,聯合區法院規範完善訴前調解中心,成立指導分流室、人民調解室、司法確認室,組建訴前調解團隊、速裁法官團隊,對簡單民事案件一律先行調解,2018年已累計化解和減少各類訴訟糾紛455件。

按照“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要求,該區制定分解60份普法責任清單,下發至38個執法單位,對各村法律顧問的普法講課實行“保底不限次”。印發“以案釋法”案例集等讀本2萬餘冊,開展法治景區創建、“微普法”等活動,基層群眾的法治意識明顯增強,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成為基層共識和糾紛化解的常態。

與此同時,該區每年對基層幹部開展6次法治教育培訓,規範法律顧問參與村“兩委”民主決策、村務管理、村規民約修訂,確保做好基層的每一件“小事”,達到了“治未病、保健康”的效果。

堅持“調是關鍵”,構建矛盾糾紛“防火牆”

“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的“楓橋經驗”是人民調解工作的價值追求和職責所在。該區通過建隊伍、強管理、樹品牌,連續多年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

在機制運作方面,該區全面實施“4+X”人民調解法。“4”即每週一排查、每月一分析、半年一調度、全年總考評。由村居(社區)人民調解員按時對轄區內糾紛進行全面排查,鎮街道調委會每週彙總排查化解情況;司法所每月形成分析報告;政法委每半年牽頭組織1次工作調度會;全區每年對各級調委會和調解員工作進行1次考核和表彰。“X”即重大節日、重要活動和敏感時期開展集中排查調處,確保將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在萌芽狀態。

該區還創新實施了由區委政法委牽頭聯席會議機制,定期召開會議,破解工作難題;在專職調解員聘任中修訂完善績效考核制度,將工資待遇與調解案件數量掛鉤,建立嚴格的進退考評機制,有效提升了矛盾糾紛化解的質量和水平。

在品牌打造方面,該區依託區情,因地制宜化糾紛、解矛盾,打響了具有東港特色的“四大調解”品牌。

推行“大嫂調解”。自2014年起,該區司法局與區婦聯聯合為每個村居社區選聘1名“大嫂調解員”,通過能力提升、細化管理等措施,大嫂調解員調處糾紛佔全區總量57%以上,“大嫂調解”品牌被省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予以推廣。

強化專職調解。該區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為11個鎮街道調委會選聘專職調解員,日漸成長為基層矛盾糾紛化解的領航者和主力軍。2018年專職調解員已累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21起,其中疑難複雜糾紛、群體糾紛56件,信訪積案13件。

打造專業調解。該區選聘58名資深專家和技術骨幹,成立了7個矛盾糾紛化解專家顧問團;成立由曲阜師範大學日照校區法學院教授、博士組成的“名師法律工作坊”,對經濟建設、安全生產、信訪積案化解提供“一對一”服務。2017年為112家企業進行“法律體檢”,完善勞資合同259份,防範風險點162個,協助化解涉訪糾紛120件,其中5年以上信訪積案15起,10年以上信訪積案6起。

注重律師調解。在全區村居配置132名專職法律顧問,設立律師調解室,建立顧問聯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制度,目前已累計為群眾提供諮詢服務3580人次,法治講座93場次,化解矛盾糾紛874起,做到了“法律服務送上門,矛盾糾紛不出門”。

堅持“制度機制是根本”,完善綜合服務保障

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保障體系是保證工作成效的前提和基礎。該區依託全市司法系統開展的“五化”建設工作,從制度機制入手不斷完善管理體系。

該區成立了由區委副書記任組長的全區人民調解領導小組,公、檢、法、司各司其職、聯動配合。制定出臺了《關於打造“楓橋式東港”,推進大綜治大維穩平安建設的實施意見》《加強全區社會治理工作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社區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各鎮街道成立基層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在全區形成了黨政領導共同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司法行政部門主要抓、有關部門配合抓的工作格局。

同時,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區委區政府目標績效管理考核,明確區直各部門及各鎮街道任務目標、社區職責。配套細化人民調解員考核、獎懲、案卷評查等文件規定17項,修訂完善排查、走訪、調解、執行、回訪等標準化流程18項,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的管理體系。

該區還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為抓手,結合全市司法行政誠信體系建設,建立法律服務“紅黑榜”,優化法律援助、公證服務,每年辦理援助案件700件以上,公證8000件以上,讓群眾切實感受到了公平正義。

創新開展特殊人群“三自三統”教育管理,因人施策、精準矯正,教育改造社區服刑人員1581名,安置幫扶刑滿釋放人員971名,有效減少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在隊伍能力提升上,該區規定,各鎮街道司法所每季度採取崗位輪訓、觀摩交流等形式,對轄區內調解員進行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培訓,配套出臺《東港區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辦法》,列入財政專項經費,依據案件難易程度分別給與60-150元補貼,有效確保了人民調解工作長效性。

堅持“黨建為引領”,強化黨對人民調解工作領導

黨建引領是“楓橋經驗”的政治優勢,該區堅持政治領航,將人民調解組織黨建工作納入村居社區“兩委”黨建重要議程,由司法局牽頭,探索形成了黨建、文化教育、燈塔在線教育3大陣地為支撐的“33531”黨建工作模式,優先選拔素質過硬的黨員加入調解組織,設立黨員調解崗,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同時,該區實施了《司法局班子成員包聯三所制度》,由每名班子成員包聯1司法所,負責指導人民調解黨建工作。實行司法所長“五講三評”制度,將所長抓業務抓黨建情況納入述職評議範圍,確保各級調解組織黨建工作落在實處。

在載體打造上,該區研發了集智慧黨建、人民調解體系等於一體的區公共法律服務平臺,進行黨建知識學習、網絡調解、分析研判、數據分析,建設“和”文化長廊,宣傳調解文化,增加人民調解文化自信。在各村居社區,結合“法律六進”開展“亮點工程培育”、法德社區共建,通過以案釋法、現身說法,達到了“調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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