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高中历史老师说现在文科里已经不说中国有过封建社会了,也就是说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过符合其定义的阶段么?

曹修兵


这位高中历史老师说得有道理。

虽然中国要“封建”一词,而且也被借用来翻译英语feudal这个词,但由于中国和英国文化的不同,两个词语的翻译并不能完全对等。feudal是欧洲中世纪的一种社会组织方式,其实是封建领主制,各个地方的领主具有军事、外交和税收等权力。

欧洲历史上的封建制与中国夏商周时期的分封制有些相似。跟我们过去的历史教科书当中说的反而相差很大。我们过去的历史教科书认为夏商周是奴隶制社会,春秋战国开始了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秦朝统一全国,实行郡县制,标志中国封建制度的确立。对比一下就知道了,西方人说的封建制其实跟我们历史书上的奴隶社会反而更接近,而不是秦汉到晚清。


实际上我们说夏商周是奴隶社会,秦汉以来是封建社会,是郭沫若等人弄出来的,并不能代表所有历史学者的看法。

三十年代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讨论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中国传统社会到底是什么性质。这场可以说决定中国命运的学术论争,最终没有形成一致意见,左派学者认为秦汉以来是封建社会,也有人认为是奴隶社会,因为直到清朝还存在奴隶买卖,还有人借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说法,认为是东方专制主义社会,甚至还有人认为是资本主义社会。

当然,最终是新中国成立了,我党的历史学家取得了最终的胜利。(胡秋原,湖北黄陂人,武汉大学毕业,参加过福建事变,1949年之后到台湾,八十年代成为台湾地区立法委员,1988年成立中国统一同盟,奔赴大陆展开两岸破冰之旅,受到邓颖超等热烈欢迎,被李登辉开除党籍,为统派的一面旗帜,2004年去世。胡秋原是三十年代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的参与者之一,他当时认为秦汉以来是专制主义社会,而不是封建社会。)


西奈山的火柱


有没有“封建社会”这么一个名词,我觉得都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这些名词的运用在于让我们更多的去了解历史,了解历史的发展过程,单纯的去讨论这个名词没有太大意义。

中国夏商周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不足,需要大量的人力一起来共同进行农作,所以这个时期,农业的经济形式是以井田制来进行的。而要控制和开拓边疆地区则通过分封诸侯的方式来进行。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兼并越来越剧烈,周天子权威丧失。这个时候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家为单位的小农经济开始发展,各国为了发展实力纷纷进行经济制度改革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而提升国力,主要对农田私有制的改革,促进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匹配,大大推进了社会的发展。

而到了秦朝后,继续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向着生产关系的纵深前进,比如先是农奴制,隶农制,然后是佃农制和自耕农制度,而范围也从关中进而中原,再是南方。

所以了解社会历史的发展脉络才是有意义,至于叫法,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发展程度,不同的范围都可以有不同的叫法。


时光之意


我来说一下自己的观点吧。

我就是中学历史教师,据我了解,目前初高中历史教材中的确很少再提什么封建社会了,教师们也逐渐在扭转观念,把自秦朝建立以来的时代统称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社会,或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社会,不过仍有个别教师为方便给中国历史进行分期,把这个历史时段习惯性地称为封建社会。

但实话说,这在教学上给中学历史教师们带来了很大困难。学生们往往很难理解以君相矛盾为核心的君主专制的推进和以中央地方矛盾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推进之间的区别。因为,以往的历史教材强调事件本身,而如今则试图让学生去理解历史发展的逻辑,诸如从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朱元璋废丞相、明内阁的建立、清朝设立军机处为线索去理解君主专制的发展,而从郡县制、郡国并行制、汉武帝推恩令、唐中期藩镇割据、元朝行省制等制度为线索去理解中央集权的发展与顿挫。无论对于教还是学,这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不过,目前中学教材中也不会把西周称为封建制,有可能是为了避免混淆,因为即便是中学教师,对于中国封建制和西方马克思主义语境下的封建社会的理解都很吃力,更别提给学生们讲解了。但教材既然回避了封建社会,也自然回避了奴隶社会的提法,除了分封制、宗法制、井田制,夏商周三代在教材中成了可有可无的片段。

好了,说完目前历史教材的现状,咱开始简单谈谈“封建社会”这个概念。我看了下这个问题之下的回答,大家主要都是在厘清概念,而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传播学问题:

“封建社会”的概念有一个二次传播,即它最初盛行于中国,后来传播到了日本,而近代又从日本传播回了中国,但其内涵却经历了重大的流变。

在中国古代,一直有“封建”的提法,区别于秦以后的“郡县”,指的是西周以降出现的一种地方管理制度,也就是今天所说的分封制。作为一种政治观点,封建制倡导一种中国语境下的地方分权主义的倾向。



而日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中国文明亦步亦趋,“封建”一词传入日本再正常不过。不过日本接触西方思想也比较早,兰学的传播就是明证。而经过明治维新后,西方思想文化的传入明显加快,马克思主义也顺势而入。

马克思基于欧洲经验,将中世纪时期的以大小领主为权力中心,通过分封采邑领主来维系等级秩序和效忠关系的制度概括为一种社会发展阶段,即英文中的“feudal society”,直译过来就是领地社会,而它则构成了马克思对人类历史线性演进理论中的重要一环。



近代日本思想界在面对这一概念时,选择了拿来主义,他们发现中国人的“封建”与马克思描述的“feudal society”在形式上很类似,所以就将其直译为“封建社会”。

到了1900年代,不少中国知识分子纷纷东渡日本,并通过借鉴日本所译介的二手资料去了解西方思想文化,于是“封建社会”一词就这样又再次回流到中国,但在所表达的内涵上却截然不同。

再后来,不少中国知识分子渴望学习西方,而在1900年前后,他们之中的佼佼者纷纷东渡日本,企图通过借鉴日本所译介的二手资料来了解西方思想文化。就这样,“封建社会”一词又重新回流到了中国,并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上世纪新文化运动后期的大行其道,开始了大规模的传播。

不过,中国在面对这套人类历史的发展分期时也出现了争论,争论的焦点就是:这套理论框架到底能不能有效应用于中国历史?



为此,中国的知识分子们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展开过论战,提出过各种针对中国历史的分期设想,限于篇幅就不再赘述了。后来新中国建立,为了统一思想以便编写历史课本,便采用了苏联教材的观点,民国时期的其他观点慢慢地都被摒除出了思想界。

结合苏联教材的理论框架,夏商周三代因大量使用奴隶,故被划入奴隶社会阶段,而在战国后期至1840年这一时期,则把农民对地主阶层的反抗类比成农奴或附庸对领主的反抗,并有意将“地主——农民”矛盾放大化,然后很违和地将这一阶段塞进了“封建社会”的套子中。

自此,“封建”一词也成为愚昧、落后和停滞不前的代名词。


达摩说


这个说法确实越来越盛行,也是说明现在的史学研究在不断进步。

上个世纪早年的社会五分法,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完全是为了迎合苏联人的社会主义先进观念。而且封建社会这个翻译,也是中国早期的世界史学家为了统一世界史的研究而直接给中国同时期套用的欧洲时代背景。



但是再后来的研究中发现,各个地域的历史进程和社会模式,并不是同步的。

其实在很早以前,马克思先生就已经说过了这一观点。他所提出的社会主义概念,是放在西欧的社会背景上的。在他的观点里认为,如果把所有的国家历史看做一个正在发育的儿童,然后把欧洲作为正常儿童的话,那么非洲和美洲则是低能儿,而中国则是一个早熟儿。


马克思先生对社会阶段的定义,是在于谁是主要的社会生产力和构成政府统治阶级在社会上的地位。拿欧洲举例,罗马帝国是奴隶制社会,原因是罗马贵族是奴隶主,帝国社会的主要劳动力是奴隶。法兰克王国上层建筑是一个个的封建领主,社会生产力主要是封建领主的领地子民,而且国王无权干涉自己属臣的子民,即“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再反观的汉代,统治阶级是皇族,外家文臣和武将这个时候还不能干扰皇权,影响皇权的皇权代言人宦官集团和外戚,但归根结底他们都是皇帝家的人。社会主要生产力是自耕农,他们直接隶属于皇帝,收到皇帝的控制,这和封建社会的定义截然不同。所以秦汉的定义应该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社会。


同样的从魏晋到隋唐,帝国的上层建筑都是军事贵族,社会主要生产力自耕农是隶属于军事贵族(大门阀)的却又可以被皇帝直接管理(从门阀这里剥夺或者赐予),包括皇帝也是出自于军事贵族(大门阀),但是其他门阀会对皇帝进行有效的制约所以这段时期,应该是门阀共制中央集权社会。

宋代,皇权从仁宗开始极度下滑,文人已经牢牢的控制了朝政的大方向,天下的自耕农,是由政府出台的政策来管理的,包括皇帝对于已定决策也不能肆意废除,必须走法律程序。所以说宋代是一个皇帝和士人共制的中央集权社会。



元明清,典型的皇权独裁,虽然明朝的文官集团非常强大,已经可以和皇帝对抗,但是和宋代相比,还是差不少事。因此元明清可以独立拿出来看,因为从秦到宋,皇权是在一点一点的衰弱。而元到清,皇权却在一点一点的加强。因此这么说元明清是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社会也不为过。


说了这么多,那么中国有封建社会吗?有。也就是周朝,周朝的社会模式和西欧的封建制度可以说几乎一样,天子并无权管辖诸侯国内部事务,封臣一级是一级。中国的封建社会,比欧洲早了1500年就出现了,这也是说中国是一个早产儿的原因。

当然了,虽然中国早早地就脱离了封建社会,但是还是带有一定的封建残余。比如藩王的封地、大臣的食邑,都是封建时代的残余制度。


火器工坊


坦率地说,自20世纪以来,对于中国历史中的封建社会有很多争议。

首先我们得知道什么叫封建社会?

其次得对比制度差距,还有纵向比较。

侠义解释,封建本意应是西方的等级贵族分封制。或者中国周代的封邦建国。请注意,老祖宗的这个封邦建国是有单独宗庙的,与后期帝制下的封王完全是两回事。也请大家不要将帝制下的附属国如朝鲜拿来说事。

东西方分封表面接近,但又有显著区别。

以法国为例,国王分封若干伯爵,伯爵分封若干男爵,男爵分封若干骑士。同时,分封者实际还兼任下一级的直属地封爵,即国王兼直辖地伯爵,伯爵兼直辖地男爵,男爵兼直辖地骑士,当然,兼任者留给自己的都是最好、最大也是最发达的地方。

骑士作为最低的土地管理者,直接面对若干的农民。农民需要向骑士缴纳税金,骑士享有这些农户的纠纷裁决权也就是基础司法权并有向依附者提供保护的义务。同时,骑士须向自己的授予者也就是男爵提供税金,战时有义务协助作战。男爵向伯爵提供类似义务,伯爵向国王提供类似义务。但每一等级者只向自己的分封人承担法定的义务。即通常所知道的,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换成汉语是,王之王上,并非我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伯爵的主要助手从男爵中脱颖而出形成子爵阶层。伯爵中的优势者逐步形成协助国王的管理层即公爵。边远地区伯爵因临机处置的需要成为边地侯,再演变成侯爵。五级分封制基本成型。

西周的分封制度有所区别。

周王初封子弟、功臣、旧贵族等70多人于某地建国,也是公侯伯子男五级。如姜齐为侯,姬唐为公。每个贵族等级的土地面积不等,但男爵与公爵一样,同向周王效忠,缴纳税贡,战时出兵接受周王指挥。对内,则管理土地人口进行更基础的井田制分封。所以,周代的封爵制度下,男爵与公爵没有管辖关系。

重要的是,周的制度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也就是说,不管是周王直辖土地还是各封国的土地人口,周王都拥有理论上的最终处置和管理权。秦始皇统一之后,中国特色帝制建立,这个理论也就成为皇帝拥有一切的法理基础。

因为郡县制的推行,中国世袭分封贵族也就族成为历史,即便西汉西晋明初曾短暂分封,但这些分封是建筑于帝制之下的,皇帝有随时撤销分封且完全合法的理论权力。

具体争论就在于此。某些意见是,中国自秦后没有真正的封建制度,没有分权,也没有独立的司法权,只是中央集权体制。因为每一个具体的人都是皇帝的奴隶,所有财产理论上都是皇帝所有。因此他们认为,中国在民国之前是传统型社会。即,传统型的东方农奴制社会。

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但过分宣扬和美化了所谓等级分封制。因为,欧洲的分封制当时都已经或正在走向没落。英法俄普等国呈现出不同程度上的中央集权化,比如普鲁士的军国主义体制。其中尤以法王路易十四最为典型,他亲至巴黎最高法院,公开撕毁法庭记录,当众宣称,朕即国家。这与普天之下,有何差别?

只不过,地理大发现及殖民主义彻底改变了欧洲人的政治经济生活,欧洲国家的中央集权进程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因此,如何认识中国帝制下的社会形态,自己去判断吧。

增加的话:

看了诸位的评论,很是差异。

鄙人只是将欧洲分封制与周代分封制做了简单说明,不知哪里踩到了誰的G点?如果有,我表示深刻的歉意。


四川達州


封建社会这个词确实是药丸,而且学术界在淡化这个词(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除外)。教科书尽量能少提就少提。笔者印象里汪晖、秦晖、冯天瑜、李治安等学者都是反对“封建社会”的。

原因很简单,马克思提到的封建不过是一种经济生产方式,后来怎么出来我们熟悉的五种社会形态的说法呢?经过恩格斯和斯大林的努力,我们接受了苏联式的理论。文科也好,理科也罢,这种照搬照抄苏联理论的事情并不是个案,甚至是普遍行为。

在封建制度下,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封建主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地占有生产工作者—农奴,封建主已经不能屠杀农奴,但是可以买卖农奴。(斯大林:《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平心而论,关于社会形态的分期不止是有马克思史学一种分法,内藤湖南和他们京都学派的“唐宋变革论”也是一种分期。马克思也好,斯大林也罢,他们理论的提出必然不是针对中国自身的历史,而内藤湖南则是针对中国历史提出的“唐宋变革论”。所以,个人觉得“五种社会意识形态”还不如“唐宋变革论”有借鉴意义。

我想最有力的批评就是西方后现代主义史学家对于建构主义史学的批评了,(马克思主义史学和西方年鉴学派都是建构主义史学)他们认为建构主义史学跟虚构的文学写作很像,文学是先有文学观念,然后按照观念写作。历史学则先现有一堆理论,然后按照理论去找符合的史料。然而,理论如果不是从第一手史料里提炼出来,就没有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我觉得这个理论可以借鉴的东西就比较少。



半卷


我觉得这个问题下的人都采取同一个逻辑,那就是把封建社会理解为实行封建制的社会,然后因为中国历史上没有典型的欧洲意义上的封建制,进而证明中国没有封建社会。但封建社会的涵义是初中教学范畴,只要稍微有点基本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封建社会不是实行封建制度的社会。而是以农业为主张生产方式,以地租为主要剥削方式的社会。这里的封建社会指的是社会的经济形态而不是政治制度。封建社会下可以实行封建制,也可以实行君主专制制度,还可以实行波兰和德意志式的封建民主,把封建社会等同于实行封建制的社会这个前提本身就错了。

如果按照他们主张的没有封建制度就没有封建社会,那么他们拿来当作存在封建社会的例子用的西欧和日本到底有没有封建社会呢?其实只要稍微有点欧洲和日本历史常识的人就知道,欧洲的绝大部分地区和绝大部分历史上也不存在他们嘴里典型意义上的封建制度。

比如说在这个问题之下不断被引用的那句格言“附庸的附庸不是附庸”,且不说东欧和巴尔干地区,就是在中世纪的基督教欧洲的三个主要君主国英国、法国和德意志,也只有在法国才成立。只有在法国存在符合这条制度的封建制。英格兰的王权是通过诺曼征服建立的,通过《末日地产清册》就直接宣布了整个英格兰的所有地产都属于国王,也就是英格兰意义上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英格兰并不存在什么“附庸的附庸不是附庸”,英格兰的所有贵族不分大小都是国王的附庸。

(其实虽然法国曾经在一段时间之内实行过比较典型的封建制,但那是因为法国王权涣散的结果,等到卡佩王朝重新振兴法国的王权的时候,但法国国王在圣丹尼斯修道院的祭坛上举起查理大帝的战旗的时候,根本没人敢提什么“附庸的附庸不是附庸”)

而德意志是四个部落公国通过共同选举国王而组成的,曾经在很短的时间里表现出国王管公爵,公爵管伯爵的封建制度但历史非常短暂。随着强大的萨克森王朝取代只有一代的法兰克尼亚王朝,德意志的君主就开始插手公国事务,尤其是通过直属国王的德意志主教们在公国之内所领有的广阔地产,让这些主教兼任公国之内的伯爵,从而建立起了君主对伯爵领地的控制。而到继萨克森王朝之后登上德意志王位的萨尔王朝诸王统治时期,干脆以承认伯爵们的世袭权的方式,打碎了公爵们干预伯爵领地的权力。然后逐渐建立起一个由公爵、伯爵们共同组成的帝国诸侯等级。而这个等级当中有三分之二的成员是国王掌握任命权的德意志教会的主教。

(德意志是最坚定的贯彻了等级合作制度的国家,在这样的制度里社会各个等级共同决定国家重大失误,大家都是国家的组成部分,也谈不上什么封建制)

中世纪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德意志根本没有所谓的“附庸的附庸不是附庸”这种所谓的封建制,相反德意志政治制度里真正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格言是“关于人人之事应该得到人人同意。”这句话是罗马法关于遗产监护制度的一句格言,本意是如果要处分被监护的遗产,那么需要全体遗产监护人的同意。但是这句话被引入德意志之后和日耳曼人的封建民主的习惯法相结合,成了德意志帝国政治运作得一个基本原则。德意志的全体帝国成员共同组成“帝国等级会议”然后所有需要通行于整个帝国的法令,都必须得到这个等级会议的通过。926年捕鸟者亨利一世就是在沃尔姆斯的王国会议上通过了《城堡法》,这个传统一直持续到1806年德意志帝国解体。如果从德意志维持了将近900年的君主选举制度和等级合作制度的角度说,其实德意志也不存在什么典型意义上的封建制。

(德意志帝国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涣散的相反,在萨克森、萨尔、斯陶芬诸王朝治下德意志是欧洲最强大的国家)

看完了欧洲我们再来看日本,关于日本的封建制本来就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是东国武士封建领主说。这种观点强调日本武士在日本班田制瓦解的过程中的主动性,强调他们对地方土地的开垦和控制,然后寄进给权门和寺舍。日本的庄园化主要体现在武士阶层作为庄园实际控制人和庄官的“寄进”。而另一派则主张班田制瓦解其实是京都朝廷和权门为了应对班田制的瓦解,而主动采取的改革。也就是在公权力不足以保证收入的情况下,以私人之间的庇护和年供的方式重建对地方土地的控制,这一派的学者强调庄园制度兴起当中京都权门的主导地位,也就是强调庄园兴起当中的“立庄”这道手续。


(持武士封建领主说的一派强调“寄进”而反对的人则强调“立庄”)

但无论哪一派正确,日本的庄园制度实际上都不能看作是欧洲的封建制度。镰仓幕府时期天下的地头都是御家人,并不存在将军、守护、御家人的三级关系。相反守护只是一个职位,守护是将军的家臣,御家人也是将军的家臣。同时作为庄官的御家人还要在向镰仓将军奉公的同时,还要向庄园的领主缴纳年供和承担义务。

室町幕府是镰仓幕府的继承和发展,因为日本处于长期内战状态所以守护坐大,但将军、守护和御家人也依然没有形成欧洲式的封建制。而且即使是室町幕府也没有斩断武士和庄园领主之间的主从关系。

(自王家以下权门寺社组成了强大的上层阶级,而武士则一方面向他们缴纳年贡一方面为他们提供武力服务,这种制度如果强调武士的主动性那么确实带有封建色彩,如果强调权门的一面则依然是东方君主制度的变体)

真正具有西欧式的封建色彩的是江户幕府,但是江户幕府虽然封建诸侯,但却设立了通行全国的武家诸法度,而且幕府明确宣布大名谋反,大臣不得追随。全体武士需要忠诚于各自的主君,但是忠的最高对象是幕府,如果忠于主君与忠于幕府矛盾的时候,必须忠于幕府否则就是犯罪。这又是从根本上否定了西欧典型的封建制的基本原则。

而且德川幕府可以根据民众的控诉对大名领地的内政进行调查,还可以根据大名的种种不轨对大名进行处罚。可以增减大名的封底,还可以对大名的领地实行国替。这些也都是违背了封建制的带有明显的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色彩的行为。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以一种望文生义般的粗暴态度,把封建社会理解为实行封建制度的社会,那么不但中国没有封建社会,德意志、英格兰和日本,甚至西班牙、意大利、俄罗斯也都几乎没有封建社会。

但假如我们能够正确的理解封建社会是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在这种社会经济形态之下既可以实行封建制、也可以实行封建民主、君主专制或者寡头政治。那么我们才能真正做到把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分开,而这一点原本属于中学教学大纲,是你的老师应该教给你的。


克罗采和春天



高中历史老师说现在文科已经不说中国有过封建社会了,也就是说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过符合其定义的阶段么?

这个问题的症结在于人们在使用“封建社会”这个名词时,各自的概念内涵是不同的,造成了张冠李戴,相互交叉……

这里关键是理清楚这样几个概念或者问题:其一马克思主义史学下的封建社会(A)或封建制度;其二一部分大学教授史家笔下的封建社会(B)和西周的分封制……


上述两个封建社会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关于封建社会的概念很多也有很大差别,我们主要探讨上述两个截然不同的封建社会概念,也就明了了问题的症结所在……


首先,我们来看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封建社会(A)……

是指☞以封建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为主要社会矛盾,以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形态,是人类社会五种社会形态之一……

而这样的封建社会形态又与我国从春秋战国到明清(前期)时期的历史相符合,又是我国的传统农耕经济时代,也是我国古代的帝制时代……

因此,在这里封建社会(A)=帝制时代……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部分大学教授和史家的封建社会(B)和分封制……

封建一词的本义就是封邦建国,即分封制,这是西周时期的分封制,是以周天子为天下共主名义下的地方分权制,形成等级森严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也是一种地方管理制度……

分封制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战国,秦朝统一后被郡县制所取代,形成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我国也就步入了帝制时代……

因此,这里的封建社会(B)=分封制≠帝制时代……

由此,封建社会(A)=帝制时代……封建社会(B)=分封制……分封制≠帝制时代……

所以,封建社会(A)≠封建社会(B)……这就是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的症结所在……

也正是由于此,为了避免混淆,防止产生歧义,战国至清朝(前期)我国的封建社会历史时期,称之为帝制时代,而不再以封建社会称呼之……

朋友,你怎么看?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看法噢……


逛一逛3


事实就是以前历史老师不懂语文而现在历史老师不懂政治所致!以前的教育课本把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社会,社会社会划分得这么明显主要是为了凸出某社会的高级与优越性。但是这个划分显然是有语文让体育老师教。比如传统奴隶社会定义跟传统封建社会的定义就很模糊!因为奴隶社会也有自由国民,封建社会也有奴隶。相信很多学生也是分不清这个区分的!

换成我的说法,我认为社会发展方式如果借用西方的划分方法应该分为君权社会,神权社会,与民权社会。对应的就是以前划分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与资本(社会)社会。

中国划分君权与神权最大的分界线应该是汉朝而不是秦朝!因为秦朝以前的所有国家都是建立在氏族领导的框架之下的,比如以秦国为例,秦国的赢氏氏族能够取得统治权是因为赢氏已经传承发展了两千多年了(秦国人的祖先是舜帝时期的伯益)。这几千年的传承才给了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基础。所以,有这种底气,他们根本不需要借助于各种神啊什么的来树立自己的权威。

而在汉朝的时候,刘邦为了自己合法上位,故意请那么一群人去传扬关于刘邦的传说,说他是真龙转世,他是真龙天子,而从那时候开始就有了君权神授的说法了。从此,各种关于皇帝的各种传说就很啼笑皆非了。


优己


封建社会就是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在封地建国。中国历史上最典型的封建社会,是周王朝。


儿时的教科书上,把隋唐宋明清称为封建社会,是机械的照搬了马克思的观点。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进入封建社会。马克思称,此时的欧洲处于封建社会。这是正确的。但我们也称,公元476年以后,中国进入封建社会,这显然是错误和荒谬的。

就好比你邻居老李今年75岁,是老年人。而你只有18岁。老李是老年人,不等于你是老年人。

秦朝建立后,消灭了封建制,建立郡县制。郡县制的特点是中央高度集权,国家的全部权力,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而汉朝则是半封建,半郡县。

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其政治体制类似于今天美国、德国的民主联邦制。

封建制的特点是中央没有高度集权。地方政府有较大的自治权。而民主联邦制的美国,各州的法律都不统一。有些州有死刑,有些州没有死刑。有些州表兄妹禁止结婚,有些州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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