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無證駕駛無牌車 一查還是酒駕

8月12日晚22時許,平魯交警大隊交巡警中隊民警在轄區開展“三駕”整治行動時,一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電動四輪汽車行駛至新城街與勝利路路口時,隨即,民警上前對該車駕駛人進行檢查,在與駕駛人的對話中,民警發現其身上帶有酒氣,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66mg/100ml,達到酒後駕駛標準。隨後,民警通過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查詢到該駕駛人張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經詢問,張某為圖出行方便,購買了一輛電動四輪汽車,卻一直未辦理相關手續,本人也未考取駕駛證。據張某交代,當晚與幾位朋友席間飲酒,不料在回家途中被民警查獲。隨後,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張某進行相應的懲罰。

交警在此提醒:無牌無證酒後駕駛,是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潛伏殺手,安全沒有捷進可走,只有遵紀守法才能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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