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 賭球引發的億元騙局

廣東惠州一名銀行行長因沉湎於賭球,兩年輸掉上千萬的賭資。為挽回敗局,這名行長許諾高額利息或投資回報,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向三名客戶瘋狂“借款”3.18億餘元,最後導致其1.77億元血本無歸。

賭球引發的億元騙局

好心幫忙籌款遭“甩鍋”

借錢容易討錢難。

受害人孫其亮為了打理生意上的事,經常會跟銀行打交道,由於業務上的事,孫其亮跟廣東惠州一家銀行支行行長方少壯成了無話不說的朋友。

2010年11月,方少壯來到孫其亮辦公室,提出要借幾千萬的錢。方少壯說借這筆錢暫時週轉一下,個把月就還,借款利息按4分算。孫其亮當時沒這麼多錢,但由於兩人交情比較深,就決定幫方少壯想辦法跟其他人借。

孫其亮有個好朋友,是同樣做生意的周志成,而且孫其亮知道周志成當時能夠滿足方少壯的借款需求。於是就動員周志成借錢給方少壯,為了促成交易,孫其亮也沒少在周志成面前為方少壯美言。

周志成想想畢竟這麼高的利息,再說又是幫孫其亮的朋友,就表示同意借款。但他要求孫其亮做擔保,約定“借出去的錢利息一人一半,但到時候如果借款收不回來,我就找你要”。

兩人當即簽訂一份《合作協議》,約定利息分成及擔保事宜。後來,周志成陸續籌集到7500萬元,分三次轉賬給方少壯,方收款後在借款借據上簽名確認。

2011年12月,方少壯因無法歸還欠款而逃匿,周志成聽說方少壯“人間蒸發”後,就找孫其亮要回借給方少壯的借款。孫其亮只好按照自己與周志成簽訂的《合作協議》的約定,把借給方少壯的7500萬元連同利息共計8050萬元還給了周志成。

就這樣,孫其亮出於好心幫方少壯借錢,最終卻因方少壯的失蹤而落了個代人受過、替人還錢的淒涼結局。不僅如此,孫其亮自己借給方少壯的2300萬元最終也縮水一半。

賭球引發的億元騙局

用來救急的1600餘萬預支款瞬間打水漂

2010年,方少壯以做過橋生意為由開始向鄧亞東借款,並說按4分利息給鄧亞東,當初鄧亞東也陸續借了幾次款給他,他都會及時還本金和支付利息。

2010年8月,方少壯打電話給鄧亞東,說有生意做,叫鄧亞東到他辦公室,稱其堂弟方澤成在惠州某置業有限公司有股份,現該公司要在惠州紅花湖買地皮和一家大型集團合作開發房地產,但目前資金短缺,想借1000萬元人民幣,期限大概兩個月,按4分錢利息計算。

由於兩人之前做“過橋生意”時,方少壯都能按時支付借款本息,這次提出借1000萬是用來救救急的,借的時間也不長,鄧亞東感覺問題不是太大。

開始的時候,方少壯信守承諾,每月都會及時支付利息40萬元。也正因為此,11月,方少壯以同樣的理由第二次向鄧亞東借款1000萬元,鄧也同意了,這一次,方少壯寫了借條給鄧亞東。

可是好景不長,12月,第一筆借款到期,第一筆借款到期,鄧亞東多次打電話向方少壯追款,但方每次都以跟百信佳購地的事還沒有搞好為由推託。

鄧亞東考慮到方少壯向自己借款的數額巨大,為了安全起見,他讓方少壯補寫了第一筆借款的借條。可是這兩筆借款,方少壯始終沒有歸還。

到了次年12月9日下午,鄧亞東打電話給方少壯,卻被提示電話關機。鄧亞東感覺不妙,遂趕到方澤成裝修公司,同事說方澤成已經三天沒有上班了,鄧亞東這時就懷疑方少壯是在騙自己。之後鄧亞東通過各方聯繫,得知方少壯竟然全家集體失聯。

這樣,方少壯向鄧亞東共借款2406萬元,鄧亞東收到利息790.6萬元,在不考慮支付利息的情況下,鄧亞東借出去的1615.4萬元最終打了水漂。這些錢都是鄧亞東承包工程的預支工程款。

賭球引發的億元騙局

貪圖高息遭遇投資鉅虧

惠州富鑫榮投資公司老總蔣豔泓也是受害人之一。

2010年下半年,方少壯因賭球及前往澳門賭博欠下鉅額賭債。為了償還這筆債務,他就以做生意為名開始向蔣豔泓等借錢。

兩人從2009年8月開始合作,剛開始的時候,蔣豔泓借錢給方少壯,主要用於做過橋生意。方少壯說自己是銀行工作人員,不方便以自己賬戶做過橋生意,只能以其堂弟方澤成的名義來做,於是蔣豔泓便按其要求將款項打到了方澤成的賬戶上。由於雙方彼此比較熟悉和信任,口頭約定借款利息為4分,但方少壯每次都能信守承諾,按期還本付息。方少壯的誠信給蔣豔泓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雙方合作的頻率和額度進一步加大。

2010年11月初,方少壯打電話給蔣豔泓,說他現在有一筆4000萬元的過橋生意要做,蔣豔泓當時沒這麼多錢,就以3分利息向他人借款4000萬元匯給方少壯。一個月後,方少壯對蔣豔泓說,其客戶在惠城區經營電子公司,現在銀行的貸款已到期需要償還,待償還後拿出抵押物又可以到自己所在的銀行貸款,但是公司還差3500萬元,再次向蔣豔泓借3500萬元。

在前兩次借款過程中,方少壯多次在蔣豔泓面前提及準備成立一家集團公司,需申請八個公司牌照,需要註冊資金6000萬元。方少壯當時說這些其實是為日後再次向蔣豔泓提出更大的借款埋伏筆。果然,次年2月,方少壯就以此為由頭提出向蔣豔泓借款6000萬元。不過這次方少壯主動要求蔣豔泓放棄利息,稱一個月後就會將本金還給她,並承諾待開發完成將給予其豐厚的回報。

這一次,蔣豔泓也應允了,不過這事還沒完。一個月後,方少壯打電話給蔣豔泓說因註冊公司還差2500萬元,提出向其借錢,否則無法與大客戶合作。由於之前的6000萬沒約定利息,蔣豔泓惦記的是公司註冊成功後方少壯承諾給自己的豐厚回報。如果公司不能如期成立,回報就會落空,蔣豔泓擔心這樣會導致之前借出的6000萬元前功盡棄,只得同意再借2500萬元給方少壯。當時蔣豔泓自己沒這麼多錢,於是便承諾以3分利息作為回報,分別向兩個朋友借來資金轉借給方少壯。

2011年3月,方少壯對蔣豔泓說需要拉一家集團公司到自己所在銀行存款,讓其借5000萬元給這家集團做業績。蔣豔泓便再次承諾3分利息作為回報,向他人借款4000餘萬元轉借給方少壯。

就這樣,在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不到半年的時間裡,蔣豔泓竟一口氣借給方少壯2.1億元,而其中的大頭是蔣豔泓以3分利息從別人那裡借來的。本以為這些錢投資給方少壯可以賺取更大的利潤,但結果卻大大出乎蔣豔泓的意料。2011年12月9日,當蔣豔泓再次聯繫方少壯和方澤成時,兩人手機均已關機,蔣豔泓意識到可能被騙了,於是報警。

銀行行長鉅額詐騙被判無期

2011年12月15日,蔣豔泓到惠州市惠陽區經偵大隊報案稱,在2010年11月5日至2011年3月30日期間,被方少壯借款2.1億元人民幣。2011年12月15日,惠州市惠陽區公安分局對方少壯涉嫌特大詐騙案立案偵查並上網追逃。2015年10月28日,重慶市開縣公安局民警在開縣文峰街道雙河店社區22組附近將方少壯抓獲。

經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於2016年10月20日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方少壯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責令被告人方少壯返還違法所得人民幣177438147.00元給被害人。宣判後,原審被告人方少壯不服,提出上訴。2018年1月30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文除方少壯外,其餘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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