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又起火了!
這次在居民樓10樓!
一燒就燒了3輛!
整個房間都被燒空了……
今年5月29日8時左右
深圳福強路一居民樓10樓某房間著火
警方聯合消防、街道、物業部門
第一時間疏散住戶撲滅火災
事後,經現場勘查
過火面積約10平方米
現場圖↓↓
起火點客廳內發現有3輛燒燬電動車
正是由於住戶夜間在房間內
給電動車充電導致起火
民警隨即將涉事人員帶回派出所
目前
過失引起火災的住戶曾某、樂某
分別被行政拘留15日
房東被處18300元罰款及停租3個月
同時小區管理處被處1萬元罰款
事後,曾某痛悔地說
當時看到電動車起火,但是已經來不及撲滅了……現在自己非常後悔,電動車在家裡充電太危險了,再也不敢了,堅決不會了,希望其他人也不要這樣做。
現在知道後悔啦?
還好火勢沒有蔓延開來
不然後果難以設想!
電動車起火無疑是很危險的
無數的案例和實驗告訴我們
電動車著火,火焰燃燒速度快
火焰溫度高、產生毒氣可致死 !
大部分電動車起火的原因
都是違規在樓道里、房間裡充電!
2017年年底,公安部曾緊急下發《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
其中提到
要求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
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
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
一旦引起火災
那就只有一個字
罰!
租戶罰款、拘留
還以為引起火災
後果只是警告或罰款這麼簡單?
租戶引起火災
面對的可是拘留
嚴重的甚至入刑!
所以不要再心存僥倖了
租戶應盡哪些消防安全責任?
▪ 租戶要自覺遵守消防法規,不私拉電線,不超負荷、違規使用電器,不在室內、樓道內給電動車充電,安全使用燃氣;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自覺維護樓道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不佔用或封堵樓梯走道或出口;
▪ 租戶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數、擅自轉租、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當自行或者通知房東消除;
▪ 發現火災要迅速報警,起火後要第一時間逃生,不要貪戀財物;
▪ 租戶可在房內配備手電筒、毛巾、逃生繩和滅火器,滅火逃生時大有用處。
房東罰款、停租
為什麼出了火災事故
房東和租戶要一併受罰?
無論作為房東還是租客
一旦出現過失造成後果
雙方是都有可能要承擔責任的
房東不止是包租公包租婆
還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房東應盡哪些消防安全責任?
▪ 地下室、半地下室、廚房、衛生間、陽臺不得出租,嚴禁出租房屋作“二合一”“三合一”(居住、生產、倉儲)場所使用,房間嚴禁使用可燃材料間隔;
▪ 群租房每戶配備不少於1具滅火器,出租房的窗戶或陽臺不得安裝完全封死的防盜窗;
▪ 不得堵塞出租房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定期清理易燃易爆物品。
物業也要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
因電動車充電引發的火情開出了
針對物業管理處的萬元罰單
物業管理部門應盡
哪些消防安全責任?
▪ 要嚴格落實高層建築“三禁”,開展防火巡查,嚴禁樓道存放雜物、嚴禁樓道停放電動車、嚴禁管道井堆放雜物,確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
▪ 要自備必要消防器材,物業應集中配備滅火器、消防水帶、消防水槍、消火栓扳手、救生繩、消防應急照明和消防通訊器材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裝備,以備不時之需;
▪ 要確保疏散設施完整,火災事故廣播在安全疏散過程中發揮不可替代作用,要定期檢測、維保,確保完整好用,同時強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識、應急照明等設施管理;
▪ 要加強日常消防宣傳,物業應當制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適時組織社區、物業人員、居民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鼓勵、引導居民家庭配備防煙面具、手電筒等救生工具。
當然,處罰只是手段
督促全社會各部門、管理單位
加強防範意識,落實主體責任
防範火災才是根本目的!
提醒各位車主
千萬別在樓梯間、過道亂停電動車
更不要在室內為電動車充電!
使用電動車應嚴格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
不要長時間充電
避免因老化、腐損、短路
接觸不良等原因引發火災
不要因為圖一時方便
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最後
防範說一萬句
也不如看火災現場一次
起火現場濃煙滾滾
民警取證中,客廳幾乎被燒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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