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心理」時代在前,心理在後

「心理」時代在前,心理在後

時代在前,心理在後

“路怒症”概念最早來自國外心理學。醫學界把“路怒症”歸類為陣髮型暴怒障礙,指多重的怒火爆發出來,猛烈程度叫人大感意外。“路怒症”發作的人經常會口出威脅之詞、動粗甚至毀損他人財物,也就是“攻擊性駕駛”。

新人火氣大

“路怒族”多見於駕齡並不長的司機和私家車主,老司機鮮見於該群體。究其原因,一部分“路怒族”的怒氣,往往源於經濟發展的不適應感。在經歷過物質貧乏的年代,陡然進入汽車時代,使國人在心理的適應性未能追趕上財富的增長進度,產生了階梯落差,多了些優越感,少了些謙卑感。

這就使一些司機一車在手、顧慮全無,在現實世界中可以對他人容忍、包容,但是在行車時,卻缺少了法律意識和道德觀念,浮躁的情緒和狀態下,對他人不文明行為的“零容忍”,進而怒火中燒,別車、超車、辱罵、挑釁,往往由“車斗”升級為“人鬥”,引發一起起血案,不僅對雙發構成了傷害,更是對社會公共安全構成了威脅。

戾氣何處來

近日,成都女司機被打事件持續在發酵,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風向發生了大逆轉,該女司機從被人同情的一方變成了千夫所指,原因就是她被打之前的不文明駕駛行為。在微博上,很活躍的電視主持人胡紫薇說:“成都別車那事,混蛋打了傻逼一頓,挺好的。讓傻逼知道這世界有混蛋能治你,讓混蛋知道這世界有法律能治你。他們都有所畏懼,老實人就能安全一些。”一語既出,贏得了一片共鳴。

有人說,憤怒是心中的魔鬼,此話一點不假。“路怒症”是心理問題,但由此犯事就不是心理問題那麼簡單了,開車有時候只是個駕駛習慣問題,但侵犯到別人就是個法律問題了。不帶著規則意識上路,就永遠止不了心中的憤怒。其實,憤怒是表象,對規則的忽視,對文明的漠視,才是社會戾氣的根源所在。

“路怒族”很多

據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張雨青教授指導的《城市擁堵與司機駕駛焦慮調研》顯示:北上廣35%的司機稱自己屬於“路怒族”。還有調查結果顯示,56.99%的受訪者認為自己是“路怒族”,“路怒族”在人群中的比例基本上隨著駕齡的增長而增加。其中,駕齡在10年以上的受訪者中,認為自己是“路怒族”的比例最高,達到88.89%,而駕齡在1—5年的受訪者中認為自己是“路怒族”的比例最低,為57.14%。

針對攻擊性駕駛等“路怒”行為大量增多的問題,近年來,公安交管部門持續開展整治。據公安部交管局統計,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底,全國公安交管部門查處強行變更車道、強行超車、違法搶行、強行違法佔道行駛和不按規定讓行等“路怒”違法行為共計1.04億起,其中,強行變更車道、不按規定讓行違法行為查處量逐年上升,由2012年的196.6萬起上升至2014年的405.2萬起,今年1-4月份強行違法佔道、超車違法查處量上升10.23%。

沒有敬畏,怒火自燃

“路怒症”是與現代社會文明相牴觸的心理之病,反映了當下一些人內心急躁、心理煩躁、脾氣暴躁等特點。

開車和拎大砍刀是“一回事”

開著小汽車,四通八達,哪裡都可以去,但如果手裡拎著一把明晃晃的大砍刀,哪裡都去不成,攜帶管制刀具,大街上立馬會有人報警。這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二件事。但發生“成都女司機變道遭暴打”相關及後續新聞後,可能有人認為,開小汽車和拎大砍刀就是一回事,小汽車也是兇器。

據不完全統計,僅中國內地每年就有超過12萬人死於車輪之下,平均每天就有超過330人,也就是說平均每4分多鐘就有1條鮮活的生命成為輪下之鬼。其實當一個不負責任的人駕駛著汽車在奔馳的時候,比一個人拎著大砍刀在到處晃盪,還要危險,他隨時可能會用車輪“殺”死一個或數個無辜者。(香港《商報》)

“路怒”歸根結底在於法治不彰

“路怒”不該是司機玩的“遊戲”,歸根結底還在於法治不彰。這起碼對應著以下的追問:一者,對交通規則、公共安全無所顧忌,很多時候交通法規完全被棄之一旁,紙面的規則便很難得到普遍遵守,出現隨意變道、加塞等現象也就司空見慣了;二者,很多“路怒”者對法律似懂非懂,且缺少應有的敬畏,一旦失去判斷是非、辨別對錯的理性,以暴制暴思維便會佔據主導;三者,不文明行車得不到有效懲治,“衝動的懲罰”不夠,其結果必然是“狹路相逢勇者勝”,怎會不養成暴力邏輯的“壞脾氣”?

一言以蔽之,根治“路怒症”,最終需要依靠法治的外力喚回理性空間,實現交通法規與行車道德的統一。除了要像治理酒駕那樣對“路怒”行為輔之以嚴厲的懲戒外,還需健全“車德”教育和心理疏導的常態機制,讓文明理念入腦入心、和諧出行處處可見。在這樣的大環境薰陶下,“路上之怒”也就會日漸消弭了。

人在途中,車行路上,難免發生一些意外,很多司機在受到“驚嚇”之後,總是條件反射地遷怒對方“會不會開車”,卻很少反省自己“有沒有好好開車”,寬於律己,嚴以待人,不“怒”才怪。

「心理」时代在前,心理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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