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剷除“小塑料”生存的土壤:從源頭圍堵“小塑料”違法生產!

目前,在一些偏僻鄉村,小塑料生產廠如野草一樣生長。一臺簡單機器,兩三個工人,將收來的廢舊塑料經簡單工藝處理,就製成了規格各異的生活用塑料袋等。這種作坊式的“小塑料”無正規管理、無環保設施,廢氣廢水廢渣直排外部環境,嚴重汙染了鄉村生態環境,對正在推進的美麗鄉村建設造成不小的影響。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買菜購物幾乎不自帶口袋,賣家提供一個塑料袋,雙方都省事省力,卻給生態環境帶來了汙染。

剷除“小塑料”生存的土壤:從源頭圍堵“小塑料”違法生產!

對此建議,應依靠各方的力量,剷除“小塑料”生存的土壤。

一、將打擊“小塑料”違法生產納入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小塑料”多在鄉村偏僻之處,存在於有關部門監管的“盲區”;有的給村委交點錢而受到暗中保護,生產者不辦任何審批手續,遊離於監管名冊之外。因此,應將打擊“小塑料”違法生產納入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由轄區環境網格長負責,鄉鎮綜合執法隊、村幹部及村民組長參加,開展排查,做好登記,收集資料,報請縣生態環境、工商、發改、公安等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採取斷電、查封、取締、拆除等措施,剷除其生存土壤,恢復良好生態環境。

剷除“小塑料”生存土壤需依靠各方力量

剷除“小塑料”生存的土壤:從源頭圍堵“小塑料”違法生產!

二、將取締違法“小塑料”納入村務管理工作。

村“兩委”幹部要切實擔負起本村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對村民健康負責。應建立村環保信息報告制度,得知在村裡辦“小塑料”等“散亂汙”企業信息的,應在第一時間向鄉鎮政府報告,或向縣有關部門反映。對擅自接受私自辦廠或知情不報的,鄉鎮黨委政府應嚴肅追究村幹部的責任。

三、調動村民力量加入監督行列。

通過電視、手機短信、網絡、牆體廣告等有效渠道,加強“小塑料”生產及一次性塑料袋汙染危害常識的宣傳,提高村民的生態環境意識。應加強投訴舉報相關宣傳,讓村民知道如何配合生態環境部門加強農村環境汙染監管,積極發動村民加入打擊違法“小塑料”生產行動的行列。

剷除“小塑料”生存的土壤:從源頭圍堵“小塑料”違法生產!

四、從源頭圍堵“小塑料”違法生產下鄉的路徑。

“小塑料”生產的原材料一般來自廢品回收站(點)回收的廢舊塑料製品,或有關企業塑品的下腳料。為此,可從加強廢舊回收站(點)管理入手,規範廢舊塑料的回收渠道,要求將回收的廢舊塑料製品賣給正規廢塑處理廠家。

同時,採取激勵措施,讓廢舊回收站(點)拒絕把廢塑品賣給無證無資質的處理廠商,對拒賣並積極向有關部門提供“小塑料”生產信息的,比照汙染舉報獎勵辦法予以一定獎勵。同時,要加強企業廢舊塑料管理,監督其按正規渠道進行處置。

此外,“小塑料”違法生產之所以能夠存活,還在於有巨大的消費市場。因此,廣大市民應增強生態環保意識,減少或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還鄉村鳥語花香、田園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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