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公益诉讼」南召县检察院与乡镇政府携手共护生态环境 实现共赢多赢

加强监督职能 注重工作实效

南召县检察院与乡镇政府携手共护生态环境 实现共赢多赢

「公益诉讼」南召县检察院与乡镇政府携手共护生态环境 实现共赢多赢

2018年6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采取积极稳妥、切合实际、有力管用措施,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积极消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到2020年底,基本遏制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问题,基本完成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公益诉讼」南召县检察院与乡镇政府携手共护生态环境 实现共赢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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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南召县检察院与乡镇政府携手共护生态环境 实现共赢多赢

2018年以来,南召县检察院积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切实开展公益诉讼活动、积极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合力。6月1日,南召县检察院民行部门与太山庙乡政府一起对生态修复工作情况进行现场勘验,结果表明太山庙乡政府在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积极主动依法履职,被破坏的林地也已经得到补植复绿。

「公益诉讼」南召县检察院与乡镇政府携手共护生态环境 实现共赢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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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检察院和太山庙乡政府携手共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呈现检政共赢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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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8日,南召县检察院通过民生检察APP接到举报,有群众反映南召县太山庙一处山坡和山沟里堆放大量垃圾,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水体污染,当地村民生活受到极大困扰。

「公益诉讼」南召县检察院与乡镇政府携手共护生态环境 实现共赢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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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发现,南召县太山庙乡黑栗沟一处公益林地有大量的生活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露天长期堆放,不但破坏了土地上的林木,同时对周边地表水、土壤、空气造成污染,并危及下游河流水体质量,严重损害了当地的生态环境,给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和潜在的信访隐患。

经大量的走访和调查取证,南召县检察院考虑到乡镇垃圾的无序堆放、违规掩埋是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态痼疾”,通过简单的检察督促治理不能达到根治的目的。需要检察机关当地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治理和维护。经过沟通调查,南召县检察院及时联系当地乡政府和环保局了解情况,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前置程序,向当地乡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乡政府迅速启动了垃圾堆清理及生态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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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乡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主动履职,立刻制止了垃圾倾倒行为,并主动联系有资质的企业对现有垃圾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组织资金并协调相关部门建设乡镇垃圾处理厂;依照按照《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范》的标准对被破坏的林地进行了复植复绿。

该案快速高效办理,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成效和法律效果,而且受到本地百姓对南召检察院的一致认同,社会效果显著。也为检政合力,共卫生态,实现了双赢共赢多赢探索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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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南召县检察院将会继续着力解决损害公民权益的公益诉讼问题,在污染防治、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建设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以更大的作为回应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美好生活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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